(2020)食品公司企业标准甜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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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企业标准甜酱
Q/JL
景联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L10—2006
甜酱
2006-10-28发布2006-10-28实施
景联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发布
Q/JL10—2006
前言
甜酱是以果胚、食糖为主要原料精制而成。甜酸可口,具有生津止渴,开胃消滞,增进食欲的作用,是一种老少皆宜的食品。为了保证甜酱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技术内容按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本标准由景联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陈华锐。
本标准首次布日期:2004年9月。
Q/JL10—2006
甜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甜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果胚、食糖为主要原料,经精制而成的甜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刊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
GB 478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学部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43号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感观指标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色泽和气味,味道酸甜,呈酱状,无杂质无异味。
3.2理化指标见表1
表2
Q/JL10—2006
3.3 细菌指标见表2
表2
4. 试验方法
4.1感观指标检验
凭感观鉴别
4.2 理化指标检验
4.2.1总酸、总糖、食盐、总固形物、砷、铅、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按GB/T5009有关规定进行。
4.2.2微生物指标检验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的检验按照GB4789食品卫生学微生物检验,水产食品检验方法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每批成品须由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其中感观指标、总固形物、总糖、总酸、
食盐、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为常检项目,其它作不定期检验。
5.2抽取样品时,以每次生产量为一批随机抽样,抽取样品满足感观、理化、卫生指标检验的
用量需要,另外抽样同等数量的样品作留样用。留样应注明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抽样日期。
如理化指标有不合格项目,则加倍抽样检验该项目,如仍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并及时通知生产部门。
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标签
包装标志按深圳检验检疫部门和入口国规定执行,符合GB 7718规定。
6.2 包装包装、容量按购方需要而定。包装容器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6.3 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和长期倾倒,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中,不能与有毒物品堆放在一起。在上述贮运条件下,本产品包装完整,未经启封存,自生产之日起瓶装产品保质期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