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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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通过征求部分教职工的意见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此规定。
一、机动车停放地点:
1、体育馆车库(请停放在每个南北通道的西侧,以方便进出)。
2、体育馆南侧及西侧的停车线内。
3、综合楼西侧小停车场。
4、单身教工宿舍楼北侧停车线内。
二、非机动车停放地点:
1、体育馆下方的非机动车停车线内。
2、教工车棚(学生车辆不得停放)。
3、学生车棚(高三教学楼南)。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车辆不得进入在教学及办公区;
2、所有车辆不得在规定位置以外停放;
3、请自觉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
4、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上级检查视导除外);
学校将对违规停放的车辆予以曝光,希望全体教职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二」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厂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后侧: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前左右停车场: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2.入厂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厂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停车场。
3.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停车场;
4.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编号,以便识别。
5.车辆进入厂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6.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净化学校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学校没有适宜的停车场地,因此禁止校外车辆停入校园,并且学校不负责任何车辆的安全。
二、由于只有极少数的教师住在校园内,又因为校园比较狭小,没有适宜的停车场地,为此,住校教师的车辆只能停放在教师自筹资金建房旁仅有的一点活动场地,并且自己负责车辆安全。
三、由于本校是小学,按照相关规定,年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下学,因此本校不安排学生自行车停放点,偶有骑车上学的学生,必须自己找停放点,学校不负责任何安全。
四、校门口的一块活动场地,虽属学校场地,但并未用于安排停车,因此,无论任何车辆停放,学校都不负责安全。
五、凡属学生上学期间,任何车辆都不能停放在学校仅有的活动场地,更不能停放在教学楼前或操场上。
六、凡开车、骑车到校上课的教师,必须自己安排车辆停放处,不能在校园内乱停乱放,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提升交通道德水准,创建和谐美好文明的校园,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保证师生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停车制度:
一、停车制度
1.学校为教职工私家车提供工作期间停放位置,教职工自己保管好自己车内的物品,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2.教职工私家车必须张贴四十七中学车证,否则按违规处理。
3.教职工私家车在工作日,须在规定的时间(8:30---15:30),在学校规定停车区域按照自己固定的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停放于教学区、运动区、学生生活区和重要通道。
凡随意停放车辆的,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处罚。
4.尊重学校保安人员,服从保安员的调度与管理。
5.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须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20km),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
遇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
6.教职工自行车及电动车须停放在指定的存车处不得停放在楼道及办公室,学校为电动车提供固定的充电地方,安全问题教师自己负责。
二、惩罚措施
1.凡不按规定随便停车的,不张贴车证者,第一次大屏幕公布车牌号码,第二次学校大屏幕点名批评,并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计分。
2.第一次大屏幕点名计1分,第二次计2分,三次以后每次记5分。
3.每学期末按照扣分多少进行相应的处罚。
并与年终绩效考核与评优挂钩。
4.此规定从20xx年9月16日开始执行。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五」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驶规定
1.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停放规定
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来车辆(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六」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
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六、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家属区进出车路口。
停放车辆,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碰撞。
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七、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
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治安办工作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四、治安办仅提供家属区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不负责保管。
如车辆丢失或损坏,治安办不负责赔偿。
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治安办应积极配合车主,提供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七」
小区随着入住率的增加,车辆拥有量日趋增多,加上惠风西路金地段即将开通。
从而产生了车辆停放需求大于实际车位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夜间停放更为突出,但也有个别驾驶员为图方便,随意将车停在主车道上,且多次规劝和温馨提示后还是我行我素,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车辆行人的通行和安全,对小区的形象也带来了很大损害。
对该问题广大业主呼声较大,反映强烈。
为此,四月七日业委会会同物业公司,居委会专题商量对策,一致认为,一定要将违反小区规约而又不文明的行为改变过来,给小区一个有序,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
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对目前存在的车辆停放需大于供的问题和四月底南大门将要使用IT运营智能系统运营后车辆进出的问题,具体解决办法:
1、对小区内地面上的128个车位采取每半年抽签一次的办法,今年第一次在5月5日进行公开抽签,现在可以到客服中心或大堂服务台,凭产权证、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进行登记(对小区的地面车位采取先申请后办理的办法,如申请数超过车位数(128个)采取抽签的办法,已经付清今年的停车费的优先核准,对于已付费的业主自动续到缴费日期);收费标准按原定价每月120元。
出租住户暂不考虑。
2、目前业主已购买而未使用的地下空置车位仍有余量,有意租用可与客服中心或大堂客服联系,物业公司会积极协助与车位业主联系协商。
3、对于未抽中小区车位的业主我们已同小区对面城南大厦的物业公司进行磋商约定,同意我小区车辆停放过夜。
4、停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17:00时到第二天早晨8:00时,周六和周日、节日期间可全天停放,停放地点在城南大厦地面的车位。
收费标准每月100元。
缴费期限为三个月以上,有关办卡手续证明与本小区相同。
5、夜间车辆还可以在鄞州银行门口免费停放。
6、对本小区主干车道口乱停放的车辆,经物业管理人员规劝不听的,一律采取上锁强制措施,当车主/驾驶员到客服中心签订《文明行车协议书》后才放行。
时间从4月20日开始执行,在此之前着重做好宣传发动和道德规劝工作。
7、严格实行车辆行人确认、审核、登记制度。
即对非本小区的车辆和行人要进入小区的,必须严格实行先经业主确认或认领,后由保安审核身份,门卫再做好登记手续,对身份和来路不明的一律不能进入小区。
8、希望广大业主积极主动参与对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的规范并恳请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小区的和谐发展做出大家贡献。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八」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基地园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园区企业、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园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园区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地下车库:供公司及入驻园区企业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坪室外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后坪停车场:为入园企业运/送货物大型车辆专用停车区;
2、入园企业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管理中心物管部办理《车辆通行证》,管理中心将根据入园企业租赁面积分配固定车位;
3、入园企业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园企业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车库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室外停车场。
4、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室外停车场;
5、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园企业名称,以便识别。
6、车辆进入园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7、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8、各单位、部门车辆应无条件配合管理中心物管部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9、货车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应该注意限高、限重标志,若疏忽因而毁损停车场配线管路或其它设施,车主应负责赔偿,货车进入卸货区装卸后尽快离开,货主应全程监督要求保持场内清洁及安全;
10、车场内各项设施如消防、通风及紧急设备,若非操作人员或情况危急,禁止随意触动,以免发生危险;
11、园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损失的,继善高科产业园区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三、机动车停放管理细则:
1、入园企业常用车辆(入驻企业或企业员工用车)应到管理中心物管部办理车辆登记,申领《车辆通行证》;
2、管理人员有权禁止无《车辆通行证》车辆驶入该停车位停留;
3、《车辆通行证》为一车专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车场管理员有权收回《车辆停车证》;
4、车主遗失《车辆通行证》,应及时到管理中心物管部登记备案,并重新申领并支付办证费,《车辆通行证》每年更新一次;
四、罚则
1、进入园区的车辆,请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违规者受罚,车辆凭《车辆通行证》(贴于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处)进出园区;
2、凡有下列违规情况,经劝说无效者,将作相应处罚;
a、未按规定车位停车;
b、一位停二车、一车占二位;
c、超出停车线外,随意停车,影响出入;
d、未停放在指定车位内;
e、未张贴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
f、车道上并排或逆向停车;
g、停车场入口或通道停车;
h、告示禁止停车区停车;
i、紧急出口车道;
凡违规的车辆,管理中心依据情况,劝说后仍违规者处罚金人民币200元。
罚金纳入管理费基金统筹运用,重大违规事项,则报请主管部门执行拖吊,所发生的费用由该车主负责。
j、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车辆,因肇事造成损害,肇事者将依法赔偿一切损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则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管理中心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九」
为加强公司办公生活区内的车辆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现将在公司办公生活区停放车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进入办公生活区的各类车辆限速15km/h。
2、驾驶员要服从门卫管理和查验,进入办公生活区要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减速慢行、避让行人,办公生活区禁鸣喇叭,遇有重要活动或领导检查时,应停车让行或绕道行驶。
3、进入办公生活区的所有车辆要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严禁占用主干道或随意停放车辆。
4、原则上禁止出租车(三轮车)进出办公生活区,对确因具体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三轮车)进入办公生活区(老、弱、病、残、雨雪天气等),由门卫酌情从严掌握,登记后出入,并做好出门检查。
5、除公安、消防、救护等抢险应急车辆外,一次性会客、办事和运送材料的车辆,应服从门卫的检查、登记,并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后,方可进入。
6、本公司办公生活区的所有停车位均为免费停车位,由于公司暂时无专人看管车辆,请注意停车落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7、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校园车辆(包括机动车和自行车,下同)停放秩序,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对校园内停车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停车,严格按照规定停放车辆
在现有的停车场(位)的基础上,学校将本着就近就便,利于交通和安全管理的原则,对校园道路停车位进行重新划定,请广大师生员工严格按照规定停放车辆。
校内停车场(位)只提供学校公私车辆及来校办事人员使用,校外车辆未经同意禁止入内。
所有车辆必须停在停车线内,凡擅自停在线外车辆按违规停车处理。
二、落实管理责任,综合治理违规停车行为
(一)保卫处将开展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和纠察,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尤其重点检查行政办公楼西边路面、院系楼东西门口、老实验楼北门口、成人教育学院门口和南门口的车辆乱停放问题。
(二)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在校园的交通安全。
(三)各楼宇管理人员须对楼宇门前及周边违规停车行为给予纠正、清理,规范车辆摆放。
三、对违停车辆的处理
(一)一次违停者,由保卫处对车辆粘贴《违章停车通知单》并记录;
(二)二次(含)以上违停者,学校对车辆牌号等相关信息在校园网上通报;
(三)屡次违停或拒不服从管理者,将予以锁车处理,并处以罚款,同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四)对因违规停车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请各单位认真传达和宣传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和业务联系单位车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环境。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
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二、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
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三、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四、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五、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六、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七、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学校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八、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九、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十、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
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十一、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与学校有关人员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
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