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科目账务处理及科目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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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科目账务处理及科目详解
第一篇:应交增值税科目账务处理及科目详解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
一、月末结转增值税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缴纳增值税
(一)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二)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三、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反映
(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
借方余额: 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
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的9个明细科目设置
“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最复杂的一个应交税费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应交增值税”分为“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
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费”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为了更清楚地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缴、已缴和未缴的情况,在该科目下,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现行税制下,“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贷方增加了很多经济内容,借方既要反映进项税额。

又要反映预缴的税金;贷方既要反映销项税额,又要反映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情况。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增加核算内容后,如果仍沿用三栏式账户,很难完整反映企业增值税的抵扣、缴纳、退税等情况。

因此,在账户设置上采用了多栏式账户的方式,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的借方和贷方各设了若干个三级科目加以反映。

1.“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费”,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

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应免抵税额的计算确定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在取得国税机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进行免抵和退税的会计处理。

即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

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的免抵税额。

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第二种是出口企业进行退税申报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免抵
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6.“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实行先征后返的生产企业,除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外,出口货物离岸价视同内销先征税,出口单证收齐后再以离岸价为依据按规定退税率申报退税,在出口销售行为发生后,按规定征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同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退税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的不得抵扣税额借记“出口产品销售成本”科目;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

出口货物销售收入不计征销项税额,对经审核确认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规定征税率计征销项税额。

7.“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借记“应收账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科目。

贷记本科目。

8.“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按税法规定。

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企业在核算出口货物免税收入的同时,对出口货物免税收入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出的“不得抵扣税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当月“不得抵扣税额”累计发生额应与本月免税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
税明细申报表》中“不得抵扣税额”合计数一致。

出口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按证明上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贷记本科目,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生产企业发生国外运费、保险、佣金费用支付时,按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分摊计算,并冲减“不得抵扣税额”。

用红字贷记本科目,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9.“转出多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

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对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计算“免、抵、退”税公式计算的“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上述三级明细科目,前5项在借方登记、后4项在贷方登记。

即“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四个三级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贷方。

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也是不含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其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只是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贷方设置若干三级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第二篇: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及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及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税费
—应交资源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车辆购置税应直接记
入汽车成本,一般来说契税应该记入所购入的固定资产成本中。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置
(一)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
1、进项税额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对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
三级科目“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
三级科目“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

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三级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
增值税”科目。

(二)在“贷方”反映的明细账
1、销项税额
三级科目“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
红字登记。

2、出口退税
三级科目“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3、进项税额转出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4、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

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当前预缴税款与余额比较,按照较小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
目。

以下举例说明: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元,销项税额为80万元,已经预缴的税额为30万元,则月末企业如何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80-30=50(万元),已经预缴了30万元,应当再补缴税款50-30=20(万元)。

所以,应
当转出未交增值税20万元。

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也是不含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其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

所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贷方设置若干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
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明细设置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转出多交增值税”、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应交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
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应交个人所得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第三篇:应交增值税的帐务处理和增值税科目设置[模版] 应交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目前,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企业对应交增值税的帐务处理,出口产品预征税款,以及税务机关的查补税款的会计处理比较混乱,未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正确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为让纳税人更好地掌握应交增值税的帐务处理,现将有关政策规定和本人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归纳综述如下:?
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994年实行的新税制,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不含税价格核算成本和收入,其会计处理与改革前有较大变动,为了配合税改需要,财政部下达了《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会计科目的核算作出了规定,企业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为了分别反映企业欠交增值税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情况,1995 年7月财政部又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作出以下补充:在“应交税金”科目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时转入的未交增值税和多交的增值税。

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终时转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对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补充之后,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企业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月终一般不发生余额,只有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才会有借方余额,期末余额即为当月留抵税额(期末未抵扣数)。

平时,企业发生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

均于月终时将其余额全部转出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如果当月没有“已交税金”发生数,当月实现的税金等于“─转出未交增值税”。

(二)、“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是反映当期实现税金的已缴数,预缴的税款均在此科目反映,但企业清缴上期欠税,不在此科目反映。

(三)、由于新的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对期末未交的增值税由原来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转到新设的“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所以,清缴欠税,必需在此科目反映。

? 新的财会补充规定,将企业的留抵税额及应交未交税金分别设置科目单独反映,从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就能一目了然,弥补了以往将两者相抵后,只反映其余额,不能真正确反映企业的留抵增值税和应交增值税的缺陷。

?
二、有关纳税申报表及帐务处理要求:
(一)、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按规定开具的增
值税专用缴款书,其已入库税款,作为预缴的税款,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32栏及“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反映。

平时申报填开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并缴入库时,企业应作为应交税金反映。

月终后,企业将所有应税销售收入(其中:包括出口货物已征税的销售收入),一并申报纳税,计提应交税金,出口产品已预征的税款,作为当月实现税金的已交数,即在纳税申报表的23栏反映。

(二)、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事后审核制度后,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核,发现有计算错误,或者有不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而多扣税款,需要补税时,由于纳税申报表已向税务机关登记在册,不能更改,所以,必须填写税务查补通知书,凭此填开税票,并通知企业入库。

帐务处理方法基本同上,即企业在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连同查补金额一并申报,并单独列明,以便税务机关检查,已入库的查补税款,在申报表的23栏反映,企业调整相应销项税额转出等有关的科目。

增值税的科目设置
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销售收入中不含销项税额,销售成本中也不含进项税额,交纳的增值税当然也不能作为收入的抵减计人利润表中,因此,所有增值税的计算与交纳,均与利润表无关,而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具体体现在“应交税金”科目中的“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中,下面分别说明: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该科目核算增值税的计算、抵扣及交纳等情况。

与别的税种不一样,增值税有一个比较复杂的计算过程,有许多的抵扣项目,为了配合税制改革,从会计上完整真实地反映企业增值税的抵扣、交纳、转出。

退税等情况,同时也便于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该明细科目采用多栏式帐户的方式,在借方和贷方各设若干个专栏进行核算,借方专栏包括:“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贷方专栏包括:”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

下面分别说明: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
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当月应交增值税额。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用红字登记。

3.“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须”专栏,记录出口企业按规定计算的用以抵减销售产品应纳税额的应退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在月份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金额。

5.“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6.“出口退税”专栏,记录出口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退增值税额。

采用先征后退办法的企业计算的应退增值税额不在本专栏中反映。

7.“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已经记入“进项税额”专栏,但因某种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

以及出口货物按规定不得退回的进项税部分。

8.“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在月份终了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金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时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本月应交米交增值税额。

转入的多交增值税额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该明细科目采用三栏式帐户格式,借方核算转入的当月多交的增值税,以及本月交纳的以前月份的应交增值税额;贷方核算转入的当月未交增值税额,月末借款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额。

第四篇:详解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三级科目
详解“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一)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
1、进项税额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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