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能绩(工作量)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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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能绩(工作量)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以月为单位对教师完成的实际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教师能绩(工作量)满分15分。

二、考核标准
1、教师每周教师能绩(工作量)标准
(1)上课:按照教师每周授课时数计算,1 个课时1个工作量;课外活动值班计1.3个工作量。

(2)备课:教师每设计一个教案(或设计1个导学案)计1个工作量。

(3)作业:教师按照学校教学常规制度要求,每批阅一个班学生作业计0.5个工作量,语文英语教师每批阅一个班作文计2个工作量。

体育教师按时参加课间操学生整队指导,每次计0.2个工作量。

(4)听课:教师每听课1节计1个工作量。

(5)质量检测:教师组织单元检测或阶段性检测并认真批阅分析,每批阅一个班级计1个工作量;由学校或年级统一组织的检测,阅卷教师平均每班次计1.5个工作量;检测后教师撰写质量分析报告,计1个工作量;期中、期末监考教师每监考40分钟,计1个工作量。

(6)教研活动:教师每按时参加一次学校教研活动计3个工作量(活动以半天为计数单位),每参加一次县级教研(含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活动以半天为计数单位),并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计4个工作量,每参加一次市级及以上教研(含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活动以半天为计数单位),并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计5个工作量。

教师执教校级公开课、经验交流或专题报告每次计3个工作量。

执教县级公开课、做经验交流或专题报告每次计4个工作量,执教市级、省级、国家级公开课、做经验交流或专题报告分别计8、10、15个工作量。

(7)活动考核:教师组织社团活动(以课时计算),材料齐全,准备充分,每次计1.5个工作量;每组织一次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主
要负责人计5个工作量,其他计2个工作量。

(8)校本课程开发:教师结合学校实际与学生实际,开发使用价值较高的校本课程,每千字计1个工作量,每学期此项最多计50个工作量。

2、临时工作量:
遇临时工作安排(代课、活动、加班等),计分标准参照正常工作量标准执行。

3、未完成工作量:
未完成工作量:教师因请假、违纪或其他原因,未按时完成应有工作。

此项工作量参照正常工作量标准进行扣除。

对于因工作不认真而导致工作完成质量较低或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经学校研究后视情况加倍扣分,此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三、考核方式:
每月初,教师以月为单位将上月工作量原始材料上交,教务处协调各级部以月为单位对教师上月工作量进行检查、核算、汇总、公示。

临时工作量考核原则是谁组织谁负责审查统计,统计结果由负责处室领导核实签字后上报教务处;因请假、工作调整未完成工作的工作量由各年级负责审查统计。

教务处负责组织检查组对教师所有工作量上报材料进行检查,对计算错误或违规教师和级部进行通报批评并酌情扣除相应工作量分数。

四、工作量计分办法
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月正常工作量+月临时工作量-未完成工作量。

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个人工作量/最高工作量*180
教务处将根据教师每月实际完成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全校统一核算。

毕业年级教师工作量按1.1计,其他年级按1.0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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