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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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篇: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二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等要求,为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统一印制规范的各类临床用血的医学文书。
二、每年对新职工进行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的书写规范培训及考核,保证临床用血医学文书填写的规范性。
三、医师应当规范填写《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1、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2、《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是指输血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输血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输血的医学文书。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诊断、输血指征、拟输血成份、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3、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因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上报医务科,经请示院领导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4、《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
5、《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可明确同意输血次数。
四、《临床用血申请单》由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填写申请,并根据备血量,要有各级审批签字。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4、急诊急救输血、临床医师在合血单上注明“急诊”或“抢救”,并先口头向上级医师汇报申请,上级医师同意后进行急诊输血,抢救结束后按实际用血量在《临床用血申请单》上补填各级审批签字。
五、输血相关病程记录
1、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当将准备输血患者的输血前检查结果及适应证的评估情况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包括患者的症状、体征、血色素等。
2、在输血当天,患者输血完成后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当将输血过程以“输血记录”的形式记入病历:内容包括输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输血完成时间、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内容。
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师需将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详细记入病历中,并根据《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内容逐项填写,及时将《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返回输血科。
3、经治医师应当将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包括症状、体征、红细胞、血红蛋白是否有改善,评估有无继续输血指征等。
六、各种输血医疗文书的保管
1、《临床用血申请单》、《配血单(卡)》、《合血单》、《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等,由输血科(血库)保存10年;
2、《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以及输血前检查报告单随住院病历保存。
门急诊输血患者需建立门急诊病历,由医院保管,不能使用通用门诊病历。
3、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第二篇:医院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版)》等要求,为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统一印制规范的各类临床用血的医学文书。
二、每年对新职工进行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的书写规范培训及考核,保证临床用血医学文书填写的规范性。
三、医师应当规范填写《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1.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2.《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是指输血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输血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输血的医学文书。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诊断、输血指征、拟输血成分、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3.患者不举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因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请示医务部(院总值班)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4.《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
5.《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可明确同意输血次数。
四、《临床用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填写申请,并根据备血量,要有各级审批签字。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
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五、输血相关病程记录
1.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当将准备输血患者的输血前检查结果及适应适应症的评估情况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包括患者的症状、体征、血色素等。
2.在输血当天,患者输血完成后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当将输血过程以“输血记录”的形式记入病历;内容包括输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输血完成时间、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内容。
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师需将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详细记入病历中,并根据《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内容逐项填写,及时将《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返回输血科。
3.经治医师应当将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包括症状、体征、血色素是否有改善,评估有无继续输血指征等。
六、各种输血医疗文书的保管
1、《临床用血申请单》、《配血单(卡)》、《合血单》、《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等,由输血科(血库)保存10年;
2、《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以及输血前检查报告单随住院病历保存。
门急诊输血患者需建立门急诊病历,由医院保管,不能使用通用门诊病历。
3、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第三篇:(新增)13.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要求,为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统一编制或印制
各类临床用血医学文书。
2、每年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的书写规范培训及考核,保证临床用血医学文书填写的规范性、准确性。
3、临床医师应当规范、正确填写《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3.1在输血治疗前,临床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委托人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3.2正确填写《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病案号、临床诊断、输血史、妊娠史、输血成分、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方式的选择、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3.3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填写必须准确、规范,不能用“+、-”代替阳性或阴性结果。
3.4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因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请示医务科(院总值班)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3.5《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
3.6《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可明确同意输血次数。
3.7《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归档保存于患者病历中。
4、《输血申请单》书写与保存
4.1《输血申请单》由具有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医生逐项认真、准确无误地申请填写,根据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履行上级医生审核、审批程序,并签名(急救用血可事后补办)。
4.2《输血申请单》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4.3输血前检测结果应能真实反映患者输血申请前的病情与机体免疫学状态。
4.4输血科技术人员应按规定认真、规范填写发血交叉配血试验与发血核对原始记录。
4.5已实施发血的《输血申请单》随《输血记录单》副联一同归档于输血科保存10年。
5、《输血记录单》书写与保存
5.1《输血记录单》包括病案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输血性质、患者ABO、RhD血型复检结果、不规则抗体筛选结果、供血者献血码、成份码、血液品种、规格、交叉配血试验方法与结果及备注等。
5.2配血者、审核者、发血者应在《输血记录单》相应位置签名。
5.3取血医护人员和临床输注执行医护人员应与患者基本信息、所取血液及血液成分进行核查核对,并签名。
5.5《输血记录单》原始联归档保存于患者病历中;《输血记录单》副联随《输血申请单》一同归档于输血科保存10年。
6、输血前检测报告单
6.1输血前检测报告单应符合检验报告单基本信息与结果报告规范要求。
6.2输血前检测报告单应有与患者标本对应的唯一性标识。
6.3输血前检测报告单归档保存于患者病历中。
7、输血病程记录和护理记录
7.1患者每次输血都应及时记录输血护理记录;输血结束后24小时内应完成相应输血病程记录;输血病程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应相符合。
7.2输血病程记录内容应完整、详细准确,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自体输血、异体输血、自体输血+异体输血),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剂量或/和自体血、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及有无输血反应,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处理过程和患者的转归,输血疗效评估等内容;7.3护理记录中应详细记录:异体输血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或/和自体血、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及有无输血反应,患者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处理的转归等内容;7.4术中输血应在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术中出血量与输血指征,输血方式(自体输血、异体输血、自体输血+异体输血),术中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剂量或/和自体血、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及有无输血反应,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处理过程和患者转归,输血疗效评估等内容;
7.5术中输血时要注意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
7.6输血病程记录时间应真实、准确,输血病程记录时间不得早于输血结束时间,输血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发血时间;
8、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处理记录表
8.1正确填写《输血不良反应记录表》患者基本信息,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病案号、临床诊断、输血史、妊娠史、输入血液品种、输入量、出现输血反应时间,症状与体征、临床处置、输血不良反应类型等。
8.2《输血不良反应记录表》由临床医生逐项填写,并及时送输血科,输血科根据情况做相应检测处理,并将其保存10年。
9、门、急诊输血患者必须建立门、急诊输血留观病历,由医院保管,不能使用通用门诊病历。
输血留观病历中至少应包括患者输血前相关检测报告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输血病程记录与护理记录及其它相关输血资料。
10、采供血机构血液出库单,血液及血液成分出、入库记录、出库登记记录,台帐管理资料归档于输血科保存10年。
其它输血相关质量和技术记录归档输血科于保存3年。
第四篇:临床用血-2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XX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二)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安全用血,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一、临床医师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并列入病历存档。
二、临床用血申请。
1.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
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科或总值班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3. 急救用血填写《医疗机构急诊供血申请表》。
4.为配合做好我市临床用血互助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治医师对需要输血的患者应填写用血通知单,嘱患者或其家属办理用血手续。
5.部分血液制品执行预约制度。
如新鲜血、全血、特殊用血(包括Rh阴性血液、冷沉淀、血小板、白细胞、辐照血、去白红细胞悬液)必须提前1-2天向输血科预约,以便输血科(血库)能与血站及早预约、分离、洗涤、分装。
XX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6.血库人员接到临床用血申请单,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及时做好血液的预约或
储血工作,确保按期发血,储备中如不能满足临床,应及时与申请医师
4 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如有必要须向医务科、总值班汇报。
7.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8.输血科(血库)应严格核查相关手续,对合格者给予用血,不合格者退回;临床领取用血时,务必认真查对,一经出库原则上不能退回。
9.以上未尽事宜,以《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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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为了我院临床用血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市中心血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输血的日常管理设在检验科。
二、检验科要指定专人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容如下:(一)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二)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三)血液品种;(四)采血日期及时间;(五)有效期及时间;(六)血袋编码(或条形码);(七)储存条件。
三、检验质量报告单与登记本,须正楷填写清楚,不可字迹潦草或涂改。
血型鉴定结果在报告单上写明型别外,还应在登记本(或同时在报告单)内的血型栏旁加注"+""-"符号表示对抗a抗b标准血清凝集状况。
四、接到配血单后应及时主动与临床医师联系,以确定配血数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随要血随到中心血站取血。
每次配血试验操作人员必须"一班到底"完成任务,不得中途交接班。
五、试验结束以后,应保存病人和献血员的剩余血液标本,从输血结束起算24小时无意外事故发生方可弃走。
六、取血者须是需血科室正式工作人员,应持血型、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领血。
取血者与发血者应当共同查对病员姓名、科别、床号、血袋号、采血有效日期,血袋无破损,无瓶鉴污损不清,血型无误,交配结果以及血量质量等全部符合。
无溶血、无凝块、无污染后再由取血者签收,并写明取血时间等。
七、健全差错登记,发生问题及时寻找原因,遇有严重问题立即报告医务科处理。
八、血型鉴定(一)血型鉴定用的标准血清:
1、标准血清的凝集效价应符合规定。
必须是经灭活,无菌的,有明显标鉴,易于区别的,效价应为抗a>1:128抗b1:64,冷凝集效价<1:4者。
2、标准血清凝集素的亲和力:应在15秒内出现凝集,3分钟时
凝集块不小于1立方毫米。
3、每批购入标准血清后须用abo各型红细胞悬液测试符合质量,方可使用,并随时注意其失效期限。
4、标准血清取用后,应立即存放冰箱中备用,随时注意防潮,避免污染与标签脱落。
注:以上
1、2条实验室无法检测,但定购标准血清必须从正规途经购买,买回后必须按
3、4条严格执行。
(二)实验室操作
1、所用试管,吸管等必须干燥呈中性。
2、红细胞悬液浓度应为2-5%;
3、试验时间与离心速度须适当,试管法:离心速度1000转/min,玻片法:放置时间不小于15分,不超过30min,夏季水分易蒸发,应将玻片放入置有湿棉花或纱布的平皿内并加盖,放置时间如上。
4、试验温度:一般在室温(18-22°)中进行。
如有疑问时,应放置于37度水浴中10-15min,离心后观察结果。
5、不论试管或玻片法除肉眼检查结果外,必须再用镜子细分复查。
十、配血试验(一)配血方法选择
1、无输血反应史者及无输血史者可用盐水配血法。
2、反复输血,有输血反应以及新生儿溶血病者应到血站做配血试验。
3、大量输血时(献血员1人以上),除按规定病员与献血者作交叉配血以外,各献血员之间也应交叉配血。
每次输血前,输血单上必须注明有无输血史,及输入量,输血反应情况。
临床科室用血管理制度为了我院临床科室用血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伿低于
30%的属输血适应症。
患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由相关临床科室主任核准签字后报检验科(血库)。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XX毫升时,需经检验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
三、经主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映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原患双方共同鉴署用血支援书或输血治疗同意书。
四、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急诊/病室、床号、血型和珍断,采集血样。
五、由医护人员或专管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检验科(血库),双方进行项核对。
六、临床科室应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
领血时要认真核查有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绝领用。
七、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八、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九、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份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好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十、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十
一、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血液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十
二、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核对受血申请单、血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液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凝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经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十
三、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血库)保存。
(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十
四、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