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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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学章程范文

幼儿园办学章程范文

幼儿园办学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确保幼儿得到优质的教育和照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的名称为××幼儿园,简称××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办学宗旨是:关心、关爱、关注每一位幼儿,营造充满爱和快乐的学习环境,培养幼儿的综合素养和健康发展,为他们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幼儿园的管理机构为园长负责制,设立教务科、教育科和行政科等部门。

第五条幼儿园的教学语言为普通话,另外鼓励幼儿学习其他方言或外语。

第六条幼儿园的教学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第二章幼儿的招生、管理和照顾第七条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为3至6岁的幼儿。

第八条幼儿的录取原则为按序位录取,先报名先录取。

第九条幼儿家长对幼儿的管理和照顾应负起责任,保证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条幼儿园应为每位幼儿建立个人档案,并及时记录幼儿的成长发展情况。

第三章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第十一条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幼儿的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社交能力、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体育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包括幼儿游戏和体验式教学,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和创造力。

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教学组织形式为实施小班制教学,适应幼儿个体差异的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教学方法注重动手实践和互动交流,鼓励幼儿自主探索和合作学习。

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职员管理第十五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必须具备相关的教育和专业知识,并具备良好的师德。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定期进行教职员工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职员工需遵守国家关于幼儿安全、保密、防控疾病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幼儿园的家园合作第十八条幼儿园与家长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幼儿在家庭中的情况,共同关心和照顾幼儿的成长。

第十九条幼儿园与家长合作可通过家委会的方式,推行家庭和幼儿园的互动交流。

第二十条幼儿园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和管理,共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计划和目标。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一、总则为了规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定本章程。

二、办园宗旨本幼儿园的宗旨是以儿童为中心,关注儿童的全面发展,培养健康、积极、乐观的个体。

通过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和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造力。

三、办园条件1. 幼儿园的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建造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良好的教育环境和设施设备。

2. 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背景,并经过相关培训合格。

3. 幼儿园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预案,确保幼儿的安全。

四、招生与入园1. 幼儿园接受3-6岁的幼儿入园,家长需提供幼儿的出生证明、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

2. 幼儿园按照招生计划招收幼儿,招生计划应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

3. 幼儿园对入园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和学习能力测试,确保幼儿的适龄入园和适应能力。

五、教育目标1. 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和社交能力,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行为规范。

2. 促进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发展,培养幼儿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3. 培养幼儿的运动能力和身体素质,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六、教育内容1. 幼儿园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的教育要求,制定教育大纲和教学计划,确保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幼儿园注重培养幼儿的语言、数学、科学、艺术等综合素质,通过游戏和活动的方式进行教学。

3. 幼儿园注重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技能,开展适龄幼儿的社会实践活动。

七、教育方法1. 幼儿园采用以幼儿为主体,以游戏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方法,注重幼儿的主动参预和探索。

2. 幼儿园注重幼儿的情感教育和品德培养,通过情景摹拟和角色扮演等方式进行教育。

3. 幼儿园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八、评估与考核1. 幼儿园对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进行全面评估,建立个别化的发展档案,定期向家长进行反馈。

2. 幼儿园对教职员工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考核,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提高教职员工的教育质量。

小学附属幼学班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学班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学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1. 为保障小学附属幼学班的办园秩序和教育质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园模式:1. 小学附属幼学班采取寄宿制或日托制办班模式,家长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

2. 寄宿制班级提供住宿、饮食等生活服务,日托制班级只提供教育服务。

第二章学校教育目标第三条教育宗旨:1. 小学附属幼学班的教育宗旨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四条教育内容:1. 幼学班的教育内容包括启蒙教育、语言文学、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研究和培养。

2. 教育内容需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

第三章招生与管理第五条招生范围:1. 小学附属幼学班招收年龄在3至6周岁的学生,学生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和行为问题。

第六条招生程序:1. 学校根据学生人数的情况,制定招生计划。

2. 招生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等环节。

第七条管理规定:1. 学校对幼学班的学生进行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和教育质量。

2. 学校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的研究和成长情况。

第四章教职工管理第八条教职工要求:1. 幼学班的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

第九条培训与评估:1. 学校定期对幼学班的教职工进行培训和评估,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章家长参与和服务第十条家长参与:1. 学校鼓励家长参与幼学班的教育活动和管理工作。

2.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家长会议,与家长沟通学生的研究情况。

第十一条家长服务:1. 学校提供家长咨询服务,解答家长的教育问题和困惑。

2. 学校组织家长参观、讲座等活动,提升家长教育水平。

第六章其他第十二条附则:1. 小学附属幼学班的具体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以上为《小学附属幼学班办园章程》的内容概要。

为确保章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需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小学隶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小学隶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小学隶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隶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促进幼小衔接教育的质量提升,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办园目标与任务第二条小学隶属幼儿园的办园目标是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 并为他们进入小学做好过渡准备。

第三条小学隶属幼儿园的办园任务包括:1. 了解并满足幼儿的成长需求;2. 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环境;3. 培养幼儿良好的研究和生活惯;4. 加强与小学的衔接教育。

第三章办园原则第四条小学隶属幼儿园的办园原则包括:1. 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的全面发展;2. 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3. 注重育人和教学相结合;4. 合理安排教育时间,保障幼儿的充分休息。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小学隶属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1. 幼儿享有受到优质教育的权利;2. 幼儿园有权利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教育计划;3. 幼儿园有义务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4. 幼儿有义务遵守园规园纪。

第五章组成与结构第六条小学隶属幼儿园的组成与结构包括:1. 幼儿园办园领导班子;2. 教职员工队伍;3. 幼儿家长委员会;4. 学校管理和教育改革委员会。

第六章办园管理第七条小学隶属幼儿园的办园管理包括:1. 制定并执行教育教学计划;2. 指定教职员工的职责和权利;3. 处理幼儿园内的日常事务;4. 维护与家长的良好互动。

第七章附则第八条小学隶属幼儿园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幼儿园办园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章生效与解释第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处理。

结束。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而制定的。

1.2 本章程适合于我园全体教职员工、幼儿及其家长,具有法律效力。

二、办园宗旨2.1 本园坚持以儿童为中心的办园理念,致力于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2.2 本园秉承“因材施教、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培养幼儿的品德、智力、体质、美感和劳动能力。

三、办园目标3.1 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3.2 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社交能力和创造力。

3.3 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3.4 培养幼儿的阅读兴趣和综合素质。

四、办园规模与设施4.1 本园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自然环境,包括教室、操场、图书馆、游戏区等。

4.2 教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一个教室容纳幼儿不超过30人。

五、教育内容与方法5.1 本园采用幼儿园课程标准,开展以游戏为主的教育活动。

5.2 注重培养幼儿的观察力、思维力和动手能力,注重培养幼儿的艺术、音乐、体育等综合素质。

5.3 引导幼儿积极参预集体活动,培养幼儿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交能力。

5.4 重视家长的参预,定期开展家长会议和亲子活动,促进家园合作。

六、教职员工6.1 教职员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质,持有国家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

6.2 教职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幼儿的人格,关心幼儿的身心健康,为幼儿提供安全、温馨的教育环境。

6.3 教职员工应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

七、入园与退园7.1 幼儿入园需提供相关证件和健康证明,经过园方审核后方可入园。

7.2 幼儿退园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园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收费与管理8.1 本园收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8.2 本园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教育质量和安全管理。

九、家长权益与义务9.1 家长享有了解幼儿园办园情况的权利,有权参预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

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幼儿园名称为XXX,园址位于射阳县红旗西路7号。

本幼儿园性质为公办幼儿园。

办学宗旨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是为幼儿提供成长的乐园,为教师提供成才的学园,为家长提供信任的家园。

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本幼儿园的办学层次及形式为学前教育,全日制。

专业设置及学制为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健康幼儿。

招生对象为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二百六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幼儿园的办园指导思想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研究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的办园目标是为幼儿提供成长的乐园,为教师提供成才的学园,为家长提供信任的家园,以及语言特色的校园。

幼儿园的园风为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师风为敬业、XXX、进取、奉献,教风为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本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园长有权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改变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障幼儿的权益,提高教育质量而制定的。

1.2 幼儿园是指为3至6岁儿童提供教育和照应服务的机构,其宗旨是以儿童为中心,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1.3 幼儿园的办园依法须经批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办园宗旨2.1 以儿童为中心,关注儿童的全面发展,培养儿童的品德、智力、体质、美育等方面的素质。

2.2 提供安全、健康、愉悦的学习环境,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和照应服务。

2.3 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合作意识和创造力,为他们的未来做好准备。

三、办园条件3.1 幼儿园必须拥有适宜的场地和设施,包括教学楼、活动室、图书室、游戏区等。

3.2 幼儿园必须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员,他们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经验。

3.3 幼儿园必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四、教育目标4.1 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能够适应学校和社会的生活。

4.2 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包括自我饮食、穿衣、卫生等方面的能力。

4.3 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提高他们的听说读写能力。

4.4 培养幼儿的艺术欣赏能力和创造力,培养他们的审美情趣。

4.5 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和动脑能力,培养他们的观察、思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教育内容5.1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包括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学习。

5.2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进行设计,注重游戏和体验式学习。

5.3 幼儿园应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活动,包括室内外游戏、手工制作、音乐舞蹈等,以激发幼儿的兴趣和想象力。

六、教育方法6.1 幼儿园采用启示式教育方法,引导幼儿主动学习,培养他们的探索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

6.2 幼儿园注重情感教育,营造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培养幼儿的情感表达和交往能力。

6.3 幼儿园鼓励幼儿参预集体活动,培养他们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6.4 幼儿园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小学分校幼儿园办园章程

小学分校幼儿园办园章程

小学分校幼儿园办园章程
一、总则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分校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保障幼儿的安全和权益而制定的。

二、办园宗旨
小学分校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以幼儿为中心,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幼儿的良好品德和丰富的知识技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三、办园条件
1. 小学分校幼儿园应具备适宜的办园场所,包括教学区、活动区、室外活动场所等。

2. 幼儿园应配备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专业教师和保教人员。

四、招生与管理
1. 幼儿园按照区教育局的要求进行招生,择优录取幼儿。

2. 幼儿园应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包括幼儿入园流程、家园共育等方面的规定。

五、教育教学
1. 幼儿园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幼儿接受全面
的教育。

2. 幼儿园应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包括体验活动、游戏活动、社交活动等。

六、幼儿安全
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 幼儿园应做好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

七、家园合作
1. 幼儿园应与家长积极沟通,建立良好的家园合作关系。

2.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家长会议、家庭教育讲座等活动,促进家
庭教育。

八、章程修订
本章程的修订应经幼儿园管理机构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九、法律责任
幼儿园应遵守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意:本章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区教育局要求为准。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一、总则为规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保障幼儿的权益,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章程。

二、办园宗旨本幼儿园以培养幼儿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秉持“健康、快乐、活泼、自信”的教育理念,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三、招生范围本幼儿园接收年龄在3-6周岁的幼儿,招生对象为本地区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

四、教育目标1. 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提高幼儿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2. 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3. 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幼儿的听说能力;4. 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促进幼儿的艺术创造力;5. 培养幼儿的认知能力,促进幼儿的思维发展;6. 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提高幼儿的审美水平。

五、教育内容1. 语言表达:通过游戏、故事、歌曲等形式,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2. 社交能力:开展各类团队活动,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3. 体育锻炼:组织幼儿参预体育活动,促进幼儿的身体发展和协调能力;4. 手工创作:开展手工制作活动,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和艺术创造力;5. 认知能力:通过游戏、实践等方式,培养幼儿的认知能力和思维发展;6. 音乐舞蹈:开展音乐、舞蹈活动,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

六、教育管理1. 课程设置: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2. 教师队伍:拥有一支专业、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持有相关教育证书;3.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4. 家长参预:积极引导家长参预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加强家校合作;5. 教育评估:定期开展对幼儿的学习情况和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教育方案。

七、收费标准1. 幼儿园收费按月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管理部门根据当地政策制定;2. 收费项目包括教材费、午餐费、保险费等,详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入园时向家长进行说明。

八、家长权益1. 家长有权了解幼儿在幼儿园的学习情况和发展状况;2. 家长有权参预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和决策;3. 家长有权提出对幼儿园的意见和建议,幼儿园将积极予以回应。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行和幼儿的健康成长而制定的。

1.2 幼儿园是指为3-6岁幼儿提供教育和照应服务的机构。

1.3 幼儿园的宗旨是以儿童为中心,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和照应服务。

二、办园资格2.1 幼儿园应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取得办园许可证。

2.2 幼儿园应具备适当的场所、设施和教育资源,满足幼儿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2.3 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员,确保教育和照应质量。

三、招生与入园3.1 幼儿园应公开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2 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和家庭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入园资格。

3.3 幼儿园应与家长签订入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教育目标4.1 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目标。

4.2 幼儿园应注重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力。

4.3 幼儿园应倡导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关注幼儿的情感和心理健康。

五、教育内容5.1 幼儿园应制定科学的教育计划,包括日常活动计划和主题活动计划。

5.2 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游戏和体验,通过游戏活动促进幼儿的学习和发展。

5.3 幼儿园应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包括图书、玩具、音乐、美术等。

六、教育方法6.1 幼儿园应采用灵便多样的教育方法,包括游戏、讲故事、观察实践等。

6.2 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主动参预和自主探索,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6.3 幼儿园应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幼儿的学习和成长。

七、安全保障7.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7.2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幼儿和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7.3 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保育员,确保幼儿的生活照应和健康管理。

八、家园合作8.1 幼儿园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关心幼儿的成长。

8.2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家长会、家访等活动,加强家园互动和交流。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障幼儿的权益,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而制定的。

幼儿园是一所以儿童为主体,以幼儿教育为目的,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机构。

二、办园宗旨本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以爱为基础,以儿童为中心,注重全面发展,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我们致力于为幼儿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培养他们的自主性、创造性和社交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教育目标1. 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和社会环境。

2. 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包括饮食、卫生、穿着等方面。

3. 培养幼儿的认知能力,提高他们的观察力、思维能力和创造力。

4. 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提高他们的听说读写能力。

5. 培养幼儿的艺术兴趣和审美能力,培养他们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的才干。

6. 培养幼儿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他们的体质和协调能力。

四、招生对象本幼儿园接收年满3周岁至6周岁的幼儿,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条件,并能适应幼儿园的生活和教育环境。

五、教育内容本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语言表达:通过听、说、读、写等方式,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2. 数学启蒙:通过游戏、操作等方式,培养幼儿的数学思维和逻辑能力。

3. 科学探索:通过实验、观察等方式,培养幼儿的科学探索精神和观察力。

4. 艺术欣赏:通过音乐、美术、舞蹈等方式,培养幼儿的艺术兴趣和审美能力。

5. 身体锻炼:通过室内外活动,培养幼儿的体质和协调能力。

6. 社会适应:通过角色扮演、团队活动等方式,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合作精神。

六、教育方法本幼儿园采用多种教育方法,包括游戏教学、情景教学、操作教学等,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要,灵便运用不同的教育方法,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七、教育管理1. 幼儿园设立教育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教育计划、教学安排和教师培训等工作。

2. 幼儿园配备专业的教师队伍,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育经验,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文

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文

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面向3-6岁儿童提供教育、保育和培养的专门机构,依法设立、登记和管理。

第三条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以儿童为中心,促进儿童个体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创造力和适应能力,为其未来学习和生活奠定基础。

第四条幼儿园的管理机构是行政管理机构、教育教学机构和后勤保障机构。

第五条幼儿园的管理和运作要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儿童的权益,保护儿童的安全,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

第二章办园目标第六条幼儿园的办园目标是:培养幼儿的基本生活能力、良好的协作能力、创造力和自理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人格,为学龄前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第七条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发展幼儿的观察力、触觉和感知能力,提高幼儿的判断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教育准则第八条基于幼儿园的办园目标,教师应当以爱心、耐心和关注的态度对待每位幼儿,给予他们充分的关怀和指导,并根据幼儿的兴趣和特长开展教育活动。

第九条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发展特点和需要,设置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包括艺术、科学、生活、体育、语言沟通等方面的活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十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育评估机制,对幼儿进行观察和评估,了解幼儿的发展情况,为后续的教学和培养提供参考和指导。

第四章教育内容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根据国家课程要求和幼儿的年龄特点,制定和实施教育方案,包括艺术、语言、数学、科学和生活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应当贯穿经验教育和情景教育,通过幼儿参与活动的方式,培养其探索、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注重培养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包括礼貌、自律、关爱他人等方面的品质。

第十四条幼儿园要加强幼儿的体育锻炼和健康教育,帮助幼儿增强体质和健康意识。

【最新】幼儿园办学章程

【最新】幼儿园办学章程

【最新】幼儿园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教师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射阳县塘洼小学附属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位置:射阳县海河镇塘洼村二组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4岁至6岁,为国家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分为小班、中班、大班,可有开办3个班的规模。

第五条:幼儿园办园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

服务于家长,服务于社会。

幼儿园办园目标:让幼儿“学会生存、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认知”,培养走向世界的中国孩子。

第六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幼儿园园训:拥有一颗童心,奉献一份爱心。

第八条:幼儿园的特色:以蒙特梭利教学法、听读游戏识字、感觉统合训练为特色。

第二章民主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幼儿园在射阳县教育局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幼儿园行政决策机制。

教职工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小学领导班子的作用。

第十条:幼儿园园长由小学校长担任。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结构工资制。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室、办公室、保安室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园长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保教质量。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规范本园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本园依法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与地址】本园全称为建昌县牤牛营子乡第二小学中心幼儿园;中心园所地址为建昌县牤牛营子乡南梅力营子村,村小幼儿园地址为牤牛营子乡东山村;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本园是一所公办性质的普惠性性幼儿园,是牤牛营子第二小学的附属幼儿园,隶属于建昌县教育局。

本园于2003年经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学制三年,招收3-6周岁学前儿童,以日托为主,设立小、中、大不同年龄阶段的班级,对学龄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附属小学校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本园面向建昌县教育局规定的教育服务区域内招生,招生对象为3~6周岁的幼儿,招生人数及编班应当符合建昌县教育局规定。

第五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办园理念:尊重幼儿快乐教育和谐发展快乐成长办园宗旨:为孩子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第六条【教育目标】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培养幼儿情绪、开发幼儿智力,陶冶幼儿情操。

锻炼幼儿意志,突出个性,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第七条【园所文化】爱老师爱孩子,全面呵护好每个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孩子爱同伴,将闪亮与互助植根于孩子心中。

第八条【办园誓言】家长永远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保教质量是幼儿园发展的生命线。

第九条【园风、园训】园风:求真务实团结奉献园训:爱心献孩子放心给家长与时代同步树幼教典范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十条【校长负责制】由于本园为小学附属幼儿园,校长为法人,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对内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对外由校长依法行使法人代表职责。

小学附属幼教中心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教中心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教中心办园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名称本幼教中心名称为小学附属幼教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

第二条: 宗旨本中心依托小学教育资源,致力于为学前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培养健康成长的幼儿。

第三条: 办园主体本中心由小学负责办园。

第二章: 办园范围第四条: 招生对象本中心接收适龄学前儿童,优先录取小学教职工子女。

第五条: 教育目标本中心秉承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幼儿的品德、智力、体能、美感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 课程设置本中心按照幼儿发展规律和小学教育要求,制定适合幼儿的课程计划,并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

第三章: 管理机构第七条: 领导机构本中心设立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教育方针和发展规划,并监督管理中心的日常运行。

第八条: 教职工队伍本中心配备合格的教职工,确保教育质量。

第九条: 家委会本中心设立家委会,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协调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第四章: 入园与退园第十条: 入园条件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学前儿童,可以申请入园。

第十一条: 退园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前儿童可以办理退园手续:- 家庭搬离本地区;- 学前儿童不适应幼儿教育环境;- 学前儿童家庭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园。

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十二条: 安全措施本中心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安全。

第十三条: 突发事件处理本中心配备专业的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章: 责任与监督第十四条: 责任本中心负责对教育教学质量负责。

第十五条: 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对本中心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七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

第十七条: 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修订程序对本章程的修订,需经本中心教育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小学附属幼才班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才班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才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本幼才班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幼儿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幼儿的智力、情感、身体、美德等各方面素质,为小学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条遵循原则本幼才班办园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原则:依据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手段。

2. 全面性原则: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3. 个性化原则: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帮助幼儿发展潜能。

4. 高质量原则: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确保教育质量和幼儿的安全。

第二章办园条件第三条占地面积本幼才班教育场所占地面积应满足卫生、安全和教育活动的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教育设施1. 班级室内:设有幼儿活动区、休息区、卫生间等基本设施,并配备适当的教具、玩具和图书等。

2. 室外活动场所:提供开阔的户外活动场地,保证幼儿进行户外活动的安全和舒适。

第五条师资条件本幼才班必须配备具备合格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经验的教师,确保教育质量和幼儿的安全。

第三章招生与宣传第六条招生对象本幼才班接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幼儿,年龄为3岁至6岁。

第七条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本幼才班制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招生。

第八条宣传方式本幼才班通过宣传册、网站、社交媒体等方式进行学校的宣传,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特色、师资力量等。

第四章幼儿教育第九条教育目标本幼才班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幼儿的语言、科学、艺术、运动、社交等各方面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十条教育方法本幼才班采用多元化、互动性的教育方法,通过游戏、观察、实践等方式激发幼儿的研究兴趣和积极性。

第十一条评价制度本幼才班建立健全的评价制度,以综合评价为主,并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的研究情况和发展动态。

第五章家校合作第十二条家长参与本幼才班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教育,定期组织家长会、家长讲座等活动,并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十三条交流渠道本幼才班与家长建立有效的交流渠道,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家访等方式及时交流幼儿的研究情况和行为表现。

小学附属托儿所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托儿所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托儿所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附属托儿所的办园行为,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附属托儿所是小学附属机构,承担托幼和保教工作。

本章程适用于小学附属托儿所全体师生和家长。

第三条小学附属托儿所的办园宗旨是:健康成长,快乐研究。

第二章办园规范第四条小学附属托儿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提供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小学附属托儿所按照教育规划,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培养儿童的研究兴趣和能力。

第六条小学附属托儿所要积极开展与家庭的沟通交流,共同关心儿童的成长。

第三章合作与约定第七条小学附属托儿所与家长之间要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共同为儿童的教育发展努力。

第八条小学附属托儿所与家长要密切配合,共同制定和执行家庭作业、研究计划等约定事项。

第九条小学附属托儿所要与家长定期开展家长会,交流儿童的研究情况和园所的教育工作。

第四章保障与责任第十条小学附属托儿所要建立完善的教职工队伍,提供专业的研究指导和教育服务。

第十一条小学附属托儿所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安全。

第十二条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积极参与儿童的研究和生活,配合园所的工作。

第十三条小学附属托儿所和家长要共同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小学附属托儿所所有。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作出任何修订时,应通过合法途径公告并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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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
幼儿园园址:射阳县红旗西路7号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园规模: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七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八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健康幼儿。


第九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
第十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二百六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第十四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六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十七条:园长
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改变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成绩并给予奖惩。

(四)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支配幼儿园财政费用,规划和使用财产设备。

(五)关心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工作人员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幼儿园实行干部竟聘制。

副园长是园长领导教育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负责组织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并对教师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总务主任是园长领导幼儿园后勤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管理幼儿园后勤工作,并对保育员、保健员、营养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

第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二级考核制,严格按有关法规及章程制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评议。

第二十条: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园长布置的工作通过副园长和总
务主任及教研组长等条线具体落实。

第五章幼儿园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接受党支部对幼儿园的工作实施监督,切实保证幼儿园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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