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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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债法:=纳税人年末资产负债 表中净资产+已分配股利-年初净资产
一、应纳税所得额
2、我国税法上采用的是收入法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
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我国会计上采用的是资产负债法
3、确定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为主、收付实现制为辅的原则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 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 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除外 (如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 权使用费、捐赠等) (2)净所得征税原则
第一章:总则
内容概要: 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基本概念、
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即对纳税人及纳税 义务和法定税率等作出规定;
税法从第1条至第4条,共4条 实施条例从第1条至第8条,共8条 具体包括: 一、纳税人(法第1条、条第1-2条) 二、征税范围(法第2条、条第3-5条) 三、纳税义务(法第3条、条第6-8条) 四、税率(法第4)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
实施条例解读
财政部税政司
内容提要:
第一部分: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综述 第二部分: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 第三部分:问题及解答
第一部分:
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概述
内容提要: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 二、企业所得税改革必要性 三、新企业所得税出台时机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律体系 五、新企业所得税主要改革内容 六、新企业所得税主要特点
税法和实施条例的体例一样,内容包括: 第1章--“总则”共4条、条例共8条 第2章--“应纳税所得额”共17条、条例共67
条 第3章--“应纳税额”共3条、条例共6条 第4章--“税收优惠”共12条、条例共21条 第5章--“源泉扣缴”共4条、条例共6条 第6章--“特别纳税调整”共8条、条例共15条 第7章--“征收管理”共8条、条例共7条 第8章--“附则”共4条、条例共3条
其他组织,分普通合伙(无限连带责任 )和有 限合伙(以出资额为限)
3、个体工商户(7人以下)--个人所得税
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的范围
出资人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具 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商会、农民专业合 作社以及取得收入的其他组织
(二)分类: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六、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改革内容
“五个统一”: 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 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统一税收优惠政策 统一并强化征收管理
“两个过渡”(现行优惠政策处理): 税法、行政法规规定优惠的过渡 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的过渡性税收优惠
“两个优先”(与相关法规关系): 税法优先原则、协定优先原则
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 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四、税率
新税法统一并降低了税率 1、分类: 比例税率(单一、分类)、累进税率(全 额、超额)、累进累退混和税率 2、现行税率:基准税率、优惠税率、低税率 3、企业所得税法的确定为25%(全面纳税义 务)和20%(有限纳税义务) 全世界159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 周边18个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6.7% 在国际上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 高企业竞争力、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资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
(一)计划经济体制(49年-77年) 1、1950年 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
施要则》 其中工商业税(所得税),国 营企业主要上缴利润
2、1958年 从工商业税中独立出来, 建立工商所得税
3、1973年 对集体企业征收工商税和 工商所得税 (二)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78年-93年)
我国本质上实行的法人所得税制
一、纳税人
(三)特殊类型:在中国境内(条例)
法人--实行“先税后分”
非法人--实行“先分后税”、避免双重征 税:
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法》:投资人是自然人,以
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 《合伙企业法》:投资人是自然人、法人和
一、应纳税所得额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依据或税基 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
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 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国际所得税制法律结构的一般模式(两种) (1)收入法:=纳税人在一定纳税期间获
得的所有应确认收入-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各 项费用支出和损失(亏损)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内容概要:
主要明确应纳税所得税一般规定,以及收入、扣 除、资产税务处理等
税法从第5条至第21条,共17条 条例从第9条至第75条,共67条 具体包括: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第5条、第9-11条) 二:收入(第6条、第12-25条) 三:不征税收入(第7条、第26条) 四:扣除(第8-18条、第27-75条) 五:非居民企业收入、扣除(第19条、第103条) 六:税基的管理及授权(第20条) 七:税收与会计的关系(第21条)
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相结合(如英 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
实际管理机构: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财 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三、纳税义务
(一)纳税义务 是指企业应纳税所得的范围
(二)分类 1、全面纳税义务:境内、境外所得 居民企业和第一类非居民企业(即与其所 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2、有限纳税义务:境内所得 第二类非居民企业(即与其所设机构、场 所没有实际联系) (预提所得税)
注:预提所得税问题
国外通常把对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而 缴纳的所得税,称之为“预提企பைடு நூலகம்所得税” 没有单列,而是按税制要素在相关章节中反映:
1、纳税人:税法第二条第三款 2、纳税范围和义务:税法第三条第三款 3、税率:税法第四条第二款 4、税基(计税依据):税法第十九条 5、优惠政策: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 6、征收管理:税法第五章 7、纳税地点:税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建议:将上述内容一起理解
七、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特点
1、税制规范:法人税制 2、税负偏低:中等偏低 3、税基宽泛:优惠调整 4、政策导向:重视技术创新、注重节能节水、
环境保护、兼顾社会公平 5、征管规范:增加了反避税规定
第二部分:
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
内容提要:
税法:60条;实施条例:133条
两者的关系(上位法与下位法)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
本次改革大事记(历时12年):
2019年 国务院要求财政部研究“两法合并”改革方案 2019年 由东财、税收研究会、深圳地税局分头起草 2019年 完成第一稿 2019年 起草工作暂由财政部转给税总 2000年 财政部继续牵头起草工作 2019年11月21日 第一次提交国务院审议 2019年9月23日 第二次提交国务院审议 2019年底 成立三部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019年8月23日 第三次提交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 2019年12月25日 十届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3月16日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11月28日 国务院197次常务会通过实施条例
三:纳税义务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
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 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 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的机构、场所
4、实际联系 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三、纳税义务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 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 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 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 定 3、机构、场所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有关概念 1、所得 收入减去实际发生有关合理扣除后的余额
三、纳税义务
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 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 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境内、境外所得判断的原则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 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 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 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1、建立涉外企业所得税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
1980年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1981年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2、实行“利改税” 1984年 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大中企 业 55%;小型企业 八级超额累进 1985年 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988年 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次合并” 1、1991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 得税法 (不分章 30条)--“第一次合
二、企业所得税改革必要性
(二)改革必要性 1、企业之间税负不平、苦乐不均
2、加入WTO后新形势的需要
3、贯彻“五个统筹”的需要
4、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需要
三、企业所得税法出台时机
1、“五个统筹”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2、国内资金比较充足、外贸出口稳步增长 3、政治形势稳定,经济处于高速增长 4、当前世界多数国家税制改革趋势
例如:实际管理机构、收入确认、扣除 (工资、财产损失、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 传费、公益性捐赠、金融企业准备金等)、重 组、境外总机构成本分摊、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优惠(优惠目录、非营利组织、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转让、环保节能节水项目、过渡优惠)、 特别纳税调整(关联企业、成本分摊、预约定 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汇总纳税、 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改革必要性
(一)改革背景 1、市场经济体制建立 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
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 2、企业经济多元化、混合化发展 3、现行外资税法不适应形势要求,不利于“五个
统筹”和产业优化 4、外资市场准入限制减少 5、外资投资形势变化,优惠政策落后,亟待调整
改革 6、现行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弊端比较明显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
2、1994年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不分章 20条) --“第二次合并”
3、 2019年3月16日 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分8章 60条)--“第三次合并” 结果:赞成:2826 反对:22 弃权:37 2019年11月28日 国务院197次常务会审议并 原则通过(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分8章133条) 注:立法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对非国有财 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
1、国际上划分标准主要有: (1)成立地或注册地标准:有阿根廷、智利、 哥伦比亚、捷克、埃及、芬兰、法国、希腊、 澳门、台湾、俄罗斯、美国等
(2)中心管理和控制所在地标准:董事会、股 东会、公布分红、营业活动、账簿保管地点。
二、征税范围
有:巴哈马、孟加拉国、BVI、香港、马来西 亚、新加坡等 (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总机构是指负责重大 经营决策,以及全部经营活动并统一核算盈亏 的总公司或总部、总店等,如韩国、巴西 2、我国采用的标准:
一、纳税人
(一)税法名称的确定
企业、法人、公司
(二)纳税人
境内、取得收入的企业、有限责任(法人)
法人: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 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通则第37条明确规定:法人应当能够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独立责任是指法人在违 反义务而对外承担责任时,其责任范围应当以其 所拥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法人的成员和其 他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五、新企业所得税法律体系
新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体系:
“三层楼”:
第一层楼(人大--法律或国际税收协定)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层楼(国务院--行政法规):实施条例 及其优惠过渡办法、6个优惠目录、总分机构 税源转移等办法
五、企业所得税法律体系
“第三层楼”(财税部门--部门规章或规范性 文件):若干管理办法及财税部门意见
一、应纳税所得额
2、我国税法上采用的是收入法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
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我国会计上采用的是资产负债法
3、确定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为主、收付实现制为辅的原则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 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 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除外 (如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 权使用费、捐赠等) (2)净所得征税原则
第一章:总则
内容概要: 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基本概念、
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即对纳税人及纳税 义务和法定税率等作出规定;
税法从第1条至第4条,共4条 实施条例从第1条至第8条,共8条 具体包括: 一、纳税人(法第1条、条第1-2条) 二、征税范围(法第2条、条第3-5条) 三、纳税义务(法第3条、条第6-8条) 四、税率(法第4)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
实施条例解读
财政部税政司
内容提要:
第一部分: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综述 第二部分: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 第三部分:问题及解答
第一部分:
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概述
内容提要: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 二、企业所得税改革必要性 三、新企业所得税出台时机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律体系 五、新企业所得税主要改革内容 六、新企业所得税主要特点
税法和实施条例的体例一样,内容包括: 第1章--“总则”共4条、条例共8条 第2章--“应纳税所得额”共17条、条例共67
条 第3章--“应纳税额”共3条、条例共6条 第4章--“税收优惠”共12条、条例共21条 第5章--“源泉扣缴”共4条、条例共6条 第6章--“特别纳税调整”共8条、条例共15条 第7章--“征收管理”共8条、条例共7条 第8章--“附则”共4条、条例共3条
其他组织,分普通合伙(无限连带责任 )和有 限合伙(以出资额为限)
3、个体工商户(7人以下)--个人所得税
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的范围
出资人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具 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商会、农民专业合 作社以及取得收入的其他组织
(二)分类: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六、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改革内容
“五个统一”: 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 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统一税收优惠政策 统一并强化征收管理
“两个过渡”(现行优惠政策处理): 税法、行政法规规定优惠的过渡 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的过渡性税收优惠
“两个优先”(与相关法规关系): 税法优先原则、协定优先原则
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 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四、税率
新税法统一并降低了税率 1、分类: 比例税率(单一、分类)、累进税率(全 额、超额)、累进累退混和税率 2、现行税率:基准税率、优惠税率、低税率 3、企业所得税法的确定为25%(全面纳税义 务)和20%(有限纳税义务) 全世界159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 周边18个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6.7% 在国际上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 高企业竞争力、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资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
(一)计划经济体制(49年-77年) 1、1950年 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
施要则》 其中工商业税(所得税),国 营企业主要上缴利润
2、1958年 从工商业税中独立出来, 建立工商所得税
3、1973年 对集体企业征收工商税和 工商所得税 (二)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78年-93年)
我国本质上实行的法人所得税制
一、纳税人
(三)特殊类型:在中国境内(条例)
法人--实行“先税后分”
非法人--实行“先分后税”、避免双重征 税:
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法》:投资人是自然人,以
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 《合伙企业法》:投资人是自然人、法人和
一、应纳税所得额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依据或税基 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
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 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国际所得税制法律结构的一般模式(两种) (1)收入法:=纳税人在一定纳税期间获
得的所有应确认收入-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各 项费用支出和损失(亏损)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内容概要:
主要明确应纳税所得税一般规定,以及收入、扣 除、资产税务处理等
税法从第5条至第21条,共17条 条例从第9条至第75条,共67条 具体包括: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第5条、第9-11条) 二:收入(第6条、第12-25条) 三:不征税收入(第7条、第26条) 四:扣除(第8-18条、第27-75条) 五:非居民企业收入、扣除(第19条、第103条) 六:税基的管理及授权(第20条) 七:税收与会计的关系(第21条)
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相结合(如英 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
实际管理机构: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财 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三、纳税义务
(一)纳税义务 是指企业应纳税所得的范围
(二)分类 1、全面纳税义务:境内、境外所得 居民企业和第一类非居民企业(即与其所 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2、有限纳税义务:境内所得 第二类非居民企业(即与其所设机构、场 所没有实际联系) (预提所得税)
注:预提所得税问题
国外通常把对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而 缴纳的所得税,称之为“预提企பைடு நூலகம்所得税” 没有单列,而是按税制要素在相关章节中反映:
1、纳税人:税法第二条第三款 2、纳税范围和义务:税法第三条第三款 3、税率:税法第四条第二款 4、税基(计税依据):税法第十九条 5、优惠政策: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 6、征收管理:税法第五章 7、纳税地点:税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建议:将上述内容一起理解
七、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特点
1、税制规范:法人税制 2、税负偏低:中等偏低 3、税基宽泛:优惠调整 4、政策导向:重视技术创新、注重节能节水、
环境保护、兼顾社会公平 5、征管规范:增加了反避税规定
第二部分:
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
内容提要:
税法:60条;实施条例:133条
两者的关系(上位法与下位法)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
本次改革大事记(历时12年):
2019年 国务院要求财政部研究“两法合并”改革方案 2019年 由东财、税收研究会、深圳地税局分头起草 2019年 完成第一稿 2019年 起草工作暂由财政部转给税总 2000年 财政部继续牵头起草工作 2019年11月21日 第一次提交国务院审议 2019年9月23日 第二次提交国务院审议 2019年底 成立三部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019年8月23日 第三次提交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 2019年12月25日 十届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3月16日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11月28日 国务院197次常务会通过实施条例
三:纳税义务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
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 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 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的机构、场所
4、实际联系 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三、纳税义务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 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 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 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 定 3、机构、场所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有关概念 1、所得 收入减去实际发生有关合理扣除后的余额
三、纳税义务
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 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 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境内、境外所得判断的原则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 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 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 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1、建立涉外企业所得税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
1980年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1981年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2、实行“利改税” 1984年 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大中企 业 55%;小型企业 八级超额累进 1985年 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988年 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次合并” 1、1991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 得税法 (不分章 30条)--“第一次合
二、企业所得税改革必要性
(二)改革必要性 1、企业之间税负不平、苦乐不均
2、加入WTO后新形势的需要
3、贯彻“五个统筹”的需要
4、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需要
三、企业所得税法出台时机
1、“五个统筹”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2、国内资金比较充足、外贸出口稳步增长 3、政治形势稳定,经济处于高速增长 4、当前世界多数国家税制改革趋势
例如:实际管理机构、收入确认、扣除 (工资、财产损失、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 传费、公益性捐赠、金融企业准备金等)、重 组、境外总机构成本分摊、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优惠(优惠目录、非营利组织、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转让、环保节能节水项目、过渡优惠)、 特别纳税调整(关联企业、成本分摊、预约定 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汇总纳税、 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改革必要性
(一)改革背景 1、市场经济体制建立 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
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 2、企业经济多元化、混合化发展 3、现行外资税法不适应形势要求,不利于“五个
统筹”和产业优化 4、外资市场准入限制减少 5、外资投资形势变化,优惠政策落后,亟待调整
改革 6、现行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弊端比较明显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
2、1994年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不分章 20条) --“第二次合并”
3、 2019年3月16日 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分8章 60条)--“第三次合并” 结果:赞成:2826 反对:22 弃权:37 2019年11月28日 国务院197次常务会审议并 原则通过(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分8章133条) 注:立法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对非国有财 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
1、国际上划分标准主要有: (1)成立地或注册地标准:有阿根廷、智利、 哥伦比亚、捷克、埃及、芬兰、法国、希腊、 澳门、台湾、俄罗斯、美国等
(2)中心管理和控制所在地标准:董事会、股 东会、公布分红、营业活动、账簿保管地点。
二、征税范围
有:巴哈马、孟加拉国、BVI、香港、马来西 亚、新加坡等 (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总机构是指负责重大 经营决策,以及全部经营活动并统一核算盈亏 的总公司或总部、总店等,如韩国、巴西 2、我国采用的标准:
一、纳税人
(一)税法名称的确定
企业、法人、公司
(二)纳税人
境内、取得收入的企业、有限责任(法人)
法人: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 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通则第37条明确规定:法人应当能够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独立责任是指法人在违 反义务而对外承担责任时,其责任范围应当以其 所拥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法人的成员和其 他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五、新企业所得税法律体系
新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体系:
“三层楼”:
第一层楼(人大--法律或国际税收协定)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层楼(国务院--行政法规):实施条例 及其优惠过渡办法、6个优惠目录、总分机构 税源转移等办法
五、企业所得税法律体系
“第三层楼”(财税部门--部门规章或规范性 文件):若干管理办法及财税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