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中的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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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中的美学思想
作者:张玉能
来源:《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03期
[摘要]席勒的《论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以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的对立统一辩证发展观为指导,建构了西方美学史上最为独特的文学类型论。
它根据素朴诗人的创作方法一致与感伤诗人的创作方法不同,把素朴的诗作为文学的一个大类,与感伤的诗相对立;再把感伤的诗分为讽刺诗、哀歌诗两小类,又把讽刺诗划分为激情的讽刺诗和嬉戏的讽刺诗,而把哀歌诗划分为狭义的哀歌和广义的牧歌。
席勒的这种文学类型论在西方美学史和文学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它的意义在于,这种分类的依据不仅仅是文学作品的客观条件,更主要的是诗人(文学家)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态度及其创作方法,突出了文学艺术的人性、主体性、创造性。
尽管席勒的文学类型论并没有成为文学史的共识,但是,它却给文学类型论打开了更加广阔的实践本体论的发展空间。
[关键词]《论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文学;类型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4)03-0037-19
The aesthetic thought in On the Simple and Sentimental Poetry
—on the theory of literary type
ZHANG Yu-neng
(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Wuhan 430079,China)
Abstract:On the Simple and Sentimental Poetry, written by Schiller, takes the concept of dialectical development as the instruction, in which finding a place with the poem of the unity of opposite to constructing the most unique literary theory of types in the history of Western Aesthetics.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reation method between simple poet and sentimental poet, the simple poem serves as a large class of literature, and the opposite is sentimental poem; then the sentimental poem is divided into satirical poem and elegiac poem, and the satirical poem is divided into the passion satirical poems and the play satirical poem, and the elegiac poem is divided into narrow elegy and the broad pastoral. Schiller‟s literature theory in the history of Western Aesthetics and literary history is unprecedented and unrepeatable. Its significance lies in that the basis of the classification is not merely on the objective condition of literary works; what is more important,the attitude of poet (writer) to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 and the creation methods of poet highlighting the human nature, subjectivity, creativity in art and literature.
Although the theory of Schiller‟s literary types does not become the consensus of literature history,it opens the space to develop wider practical ontology for the theory of literature type.
Key words:On the Simple and Sentimental Poetry;literature;type
席勒的《论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以人性美学思想体系为根基,在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的对立统一辩证发展观指导下,建构了西方美学史上最为独特的文学类型论。
席勒的文学类型论,不是根据文学作品的客体进行分类,也不是依据诗人(文学家)的主体感觉进行分类,而是按照诗人(文学家)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感受方式、态度和创作方法进行分类。
这种文学类型论可谓是空前绝后,绝无仅有的,给西方文论和诗学增添了奇光异彩,凸显出文学艺术的人性、主体性、创造性,彰显了席勒对于近代文明社会的讽刺批判和哀歌悲伤,寄托了席勒对人性完整理想的牧歌赞颂和憧憬。
一、文学类型论的人性基础
席勒的文学类型论是建立在他的人性美学思想体系基础之上的。
它根据素朴诗人感受和处理自然的创作方法一致与感伤诗人感受和处理自然的创作方法不同,把素朴的诗作为文学的一个大类,与感伤的诗相对立;再根据感伤诗人不同的感受方式和创作方法,把感伤的诗分为讽刺诗、哀歌诗两小类,又把讽刺诗划分为激情的讽刺诗和嬉戏的讽刺诗,而把哀歌诗划分为狭义的哀歌和广义的牧歌。
这样就形成了席勒的比较完整的文学类型论形态。
席勒认为,素朴诗人本身就是自然,是自然的一个部分,所以他们对自然的感受和态度都是统一的,一样的,就是一种模仿自然现实的创作方法支配着所有的素朴诗人,因此,他们的创作作品也就是统一的,同样的,一致的“素朴的诗”或者“现实主义文学”。
席勒指出,“因为素朴的诗人仅仅追随素朴的自然和感觉,也只限于模仿现实,所以他对于自己的对象只能有单一的关系,鉴于此,他在处理上就没有选择的余地。
素朴的诗所给予我们的不同程度的印象(假定我们抛开一切在这里属于内容的东西,而只把印象当做诗的处理的纯粹成果)只取决于同一性质的感受方式的相异程度;甚至外在形式的差别也不能引起那种审美印象的任何改变。
形式可以是抒情的或史诗的、戏剧的或描述的,我们的感动可以强烈些或微弱些,但是(假定我们抛开题材不谈)这种感动在性质上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的感情是始终不变的,完全由一种要素构成,所以我们在构成要素中看不出任何差别。
甚至语言的差异和时代的不同在这方面也没有任何影响,因为原因和结果的这种绝对的统一正是素朴的诗的特点。
”[1]315-316
关于感伤的诗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席勒说:“这种诗人沉思事物在他身上所产生的印象;他的心灵中所引起的感动和他在我们心灵中所引起的感动,都是以他的这种沉思为基础的。
对象在这里是联系着一个观念的,而它的诗的感染力就仅仅以这种联系为基础。
因此,感伤的诗人经常打交道的是两个互相冲突的表象和感觉,是作为有限物的现实,和作为无限物的他的观念。
他所引起的混合感情始终证实这种源泉的双重性。
既然这里包含着不止一个原则,所以问题是,二者之中哪一个在诗人的感情中和他所创造的形象中占据优势,因而可能有处理的差别。
于是发生这个问题:诗人留恋的是现实还是理想?他是想把前者当作一个厌恶的对象
处理,还是把后者当作喜爱的对象来处理?因此,他的描述不是讽刺的,就是哀歌的(就这个词的广义而言,往后将加以说明);每个感伤的诗人都将倾向于这两种感受中的一种。
”[1]316
席勒不仅指出了诗人在创作方法上的这种相同和不同的情况,而且在一个原注之中指明了素朴的诗给读者的印象是相同的,一致的,而感伤的诗给读者的印象却是不同的,有差别的。
他说:“任何人只要注意到素朴的诗在他心中产生的印象,并且能够把内容所引起的兴趣分开,他就会发现这种印象是愉快的、纯洁的和平静的,即使作品的题材是极其悲惨的。
在感伤的诗中,印象总多少是严肃的和紧张的,这是因为在素朴形式的诗中,不论它的题材如何,我们总是从真实中,从活生生地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中的对象上获得快乐的,并且除了真实以外我们是不寻求别的东西的;至于在感伤的诗中,我们必须把想象力的表象和理性的观念结合在一起,并且在两种全然不同的心境中摇摆不定。
”[1]316
正是在这样的人性的基础上,诗人(文学家)的感受和处理自然对象的创作方法形成了两大类:素朴诗人的模仿自然现实,感伤诗人的表现理想观念;而所有的素朴诗人感受和处理自然现实的创作方法都是一致的,相同的,即对感性模仿自然现实,所以他们所创作的“素朴的诗”或者现实主义文学也是一致的,相同的,可以归纳为一类的;然而,感伤诗人感受和处理自然现实的创作方法,由于是把失去了的自然现实当做理想来追求而表现出来,所以感伤诗人在表现理性理想时,感受和处理这种理性理想的创作方法也就出现了差别:一部分感伤诗人以自然的理想观念来讽刺批判现实生活,就创作出了讽刺诗,另一部分感伤诗人以自然的理想观念哀伤惋惜所处的现实生活,就创作出了哀歌诗。
这就是席勒的人性美学思想体系的文学类型论(见图1)。
图1 席勒的人性美学思想体系的文学类型论
二、讽刺诗
既然素朴的诗是相同的,一致的,那就没有什么继续分类的可能和必要,于是,席勒就继续分析感伤的诗或者浪漫主义文学的讽刺诗和哀歌诗。
他根据讽刺诗的两种可能的处理方式把讽刺诗分为两种:激情的讽刺诗和戏谑的讽刺诗。
席勒说:“如果一个诗人把同自然的隔离和现实与理想的矛盾作为他的题材(在对心灵的作用上两者都是同样的),那么他就是讽刺诗人。
根据他留恋于意志的领域或者理解力的领域,他可以用严肃和热情的方式来描写,或者用戏谑和愉快的方式描述。
前者产生惩罚的或激情的讽刺,后者产生戏谑的讽刺。
”[1]316-317
换句话说,讽刺诗是感伤诗人感受和处理自然理想与现实生活的隔离或者矛盾的创作方法所创作出来的诗,而且,当感伤诗人以严肃和热情的方式来描写这种隔离或者矛盾时就产生出激情的讽刺诗,当感伤诗人以戏谑和愉快的方式来描述这种隔离或者矛盾时就产生出嬉戏的讽刺诗。
不过,席勒认为,为了保持诗的自由游戏的本性,讽刺诗人的创作方法应该有一定的限度,不应该过分。
他说:“严格地说,诗的目的不论同惩罚的调子或娱乐的调子都是不相容的。
前者对游戏来说太严肃了,而游戏始终应当是诗的特性;后者对严肃来说太轻浮了,而严肃是一切诗的基础。
道德的矛盾必然使我们的心灵感兴趣,从而就使精神丧失它的自由。
然而一切个人的兴趣,即一切同个人需求的关系,都是应该从诗的感动中驱逐出去的。
相反,智力
的矛盾却使心灵冷淡,不过诗人所处理的是心灵的最高兴趣,是自然和理想。
因此,他的重要任务就在于,在激情的讽刺中不要破坏诗的形式,而诗的形式就存在于游戏的自由之中;在嬉戏的讽刺中不要失掉诗的内容,而诗的内容永远应当是无限的。
这个任务只能用一种方式来解决:使惩罚的讽刺逐渐变为崇高而达到诗的自由,使嬉戏的讽刺优美地处理它的题材而获得诗的内容。
”[1]316-317
席勒首先分析了激情的讽刺诗。
他认为,讽刺诗产生于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对立,而当这种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引起了诗人的厌恶之情时就会产生出激情的讽刺诗。
他指出,“在讽刺中,不完满的现实是和作为最高现实的理想对立的。
如果诗人知道如何在心中激起理想,那就没有必要用字句来特别表现理想;然而诗人应当知道在心中激起理想,否则他就不会产生任何诗的效果。
因此,在这里现实就是厌恶的必要对象,但最关键的是,这种厌恶本身应当来自和现实对立的理想。
这种厌恶也许来自纯粹感性的源泉,并且建立在同现实冲突的需要上面;我们对于世界往往还充分感到一种道德的愤怒,而世界对我们的倾向的反抗只会使我们感到怨恨。
平凡的讽刺作家所利用的正是这种物质的利益;由于他的确能用这种办法打动我们的心,他就以为他控制了我们的感情,并且是激情的大师。
然而来自这类源泉的激情,都是不值得诗去描写的,因为诗只应该通过观念来感动我们,并且只应该通过理性而进入我们的心中。
这种不纯洁的和物质的激情,总是通过心灵的过分痛苦和烦恼而显现出来,而真正诗的激情则是通过强烈的主动性,通过在感动时也发生的心灵自由,才可以认得出来。
如果感动是从理想同现实的对立产生的,那么理想的崇高性质就会消除一切狭隘的感情,而我们心灵中所充满的观念的伟大就会把我们提高到经验的限制之上。
因此,在表现令人反感的现实的时候,关键就是使必然性成为诗人或散文家描述这种现实的根据,就是他必须懂得使我们的心灵对观念产生某种情绪。
倘若我们在批评中站在很高的地方,那么对象的卑微和庸俗就无关紧要了。
当历史学家塔西佗向我们描述1世纪罗马人的堕落时,他是从崇高的精神俯瞰这个卑劣现象的,而且我们心中之所以产生真正诗的情感,是因为他从之向下俯视的并且能把我们提高到的高度,使他的对象具有这个卑劣的外观。
”[1]317-318于是他列举了一些激情的讽刺诗人的实例来说明激情的讽刺诗人的心灵理想性及其对现实的道德邪恶的厌恶和愤怒。
他说:“因此,激情的讽刺在任何时候都一定是从深深渗透着理想的心灵产生的。
只有趋向谐和的主要的冲动才能够和应当产生对道德矛盾的深刻感觉和对道德邪恶的强烈愤怒,这两者曾经大大激动了裘维纳尔、琉善、但丁、斯威夫特、杨格、卢梭、哈勒尔和其他的人。
如果不是偶然的原因在早年时期使他们的心灵转到别的方面,这些诗人是会在柔和、动人的诗中取得同样成就的;事实上,其中有一些人曾经成功地创作过这类诗。
我刚才提到的这些诗人,有的生活在颓废的时代,亲眼看到了令人可怕的道德败坏状况,有的亲身遭遇了种种不幸,因而他们的灵魂充满了悲痛。
哲学的头脑,在以无情的严厉态度把假象和本质分割开来,渗透到事物深处的时候,就倾向于卢梭、哈勒尔和其他人在描述现实上所采用的冷酷严峻的精神。
但是,这些总是起限制作用的外在的和偶然的影响,最多只决定热情所采取的方向,而不能给热情提供内容。
内容应当永远保持不变,不掺杂任何外在的需要,并且应当从对理想的热烈冲动产生出来,这种冲动就是讽刺的诗以及一般感伤的诗所必须具有的唯一真正的使命。
”[1]318正是心灵中的崇高理想促使感伤诗人厌恶和痛恨邪恶的社会现实生活而写出了激情的讽刺诗。
接着,席勒论述了嬉戏的讽刺诗(戏谑的讽刺诗)。
他认为,激情的讽刺诗是崇高心灵的产物,而嬉戏的讽刺诗就是优美的心灵的结果。
他说:“如果激情的讽刺只是适合于崇高的心灵,那么嬉戏的讽刺只能由一颗优美的心来完成。
因为前者早已借助他的严肃的题材而避免了轻浮;但是后者只能处理道德上无关紧要的题材,如果在这里不使内容的处理高尚化,如果诗人的主体不能代替他的客体,那就必然会陷入轻浮,就会丧失任何诗的尊严。
然而只有优美的心才能不依赖于它的活动的对象,在它的任何表现中显示出它自己的完美形象。
崇高的性格只有在对感官抵抗的个别胜利中,只有在情感激昂的片刻和瞬间的紧张之中,才能表现出自己。
相反,在优美的心灵中,理想作为天性发生作用,即始终如一地发生作用,因而可以在一种宁静的状态中把自己表现出来。
深深的海洋在波涛汹涌的时候显得是最崇高的,清澈的小溪在平静流淌的时候显得是最优美的。
”[1]318这是因为崇高心灵必然会产生对邪恶社会现实的厌恶和愤怒,从而必然产生出充满激情和紧张的激情的讽刺诗,而优美心灵在面对邪恶的社会现实时却可以以一种宁静平和的态度来表达自己的完美的理想和美好的心灵。
席勒的这种分析,应该说是一种人性论的论说,然而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的确,崇高心灵和优美心灵由于具有了两种不同的审美心态或者审美状态,也就必然会对邪恶的社会生活现实产生不同的态度和情感,前者是激情和愤怒,后者是平静和鄙视,这两种不同的态度就决定了感伤诗人的不同的创作方法,从而创作出不同的讽刺诗:激情的讽刺诗是那样的激烈而愤怒,而嬉戏的讽刺诗又是那样的平静和轻蔑。
在这里,席勒竟然笔锋一转,从这个观点看悲剧和喜剧,发表了一种对于悲剧和喜剧的独特观点,直接批判了新古典主义诗学关于悲剧和喜剧的陈旧观点。
席勒说:“有好几次人们争论:悲剧和喜剧,二者之中哪个等级更高些。
如果问题仅仅在于,二者之中哪个处理着更重要的客体,那么毫无疑问是悲剧占有优势;但是,如果人们想要知道二者之中哪个需要更重要的主体,那么几乎就不能不赞成喜剧了。
在悲剧中,许多东西就已经由题材实现了;在喜剧中,题材什么也没有实现,而一切都由诗人来完成。
因为在做趣味判断时题材从不受到重视,所以这两种艺术的审美价值就和它们的题材的重要性成反比例了。
悲剧诗人是由他的客体支持着的,相反喜剧诗人必须通过他的主体在审美的高度上来把握他的客体。
前者可以展翅高飞,这并不是一件难事;后者必须始终如一,因而他必须已经处于审美的高度而且像回到家中一样舒适自在,而悲剧诗人不纵身一跳就达不到这个高度。
这正是优美的性格和崇高的性格的区别所在。
优美的性格已经包含着一切的伟大,这些伟大自由自在地从它的本性中流露出来;就能力而言,它在自己道路的每一点上都是一个无限物。
崇高的性格可以通过紧张的努力达到各种各样的伟大,它可以凭借意志的力量使自己摆脱任何限制的状态。
因此,崇高的性格只是断断续续地自由的,而且只是通过努力才自由的;优美的性格永远是自由的,而且不费一点力就是自由的。
”[1]318-319在这里,席勒指出了,悲剧是一种看重创作题材的文学作品,而喜剧则是一种注重创作主体的文学体裁。
那么,从创作题材的角度来看,悲剧应该高于喜剧;从创作主体的角度来看,那就是喜剧高于悲剧。
而且,他还明确地指出,二者的区别实质上是崇高性格和优美性格的区别。
这样的话,从心灵自由的角度来看,当然是喜剧高于悲剧。
此外,席勒进一步从诗的任务和目的来比较了喜剧和悲剧。
他指出:“喜剧的美妙任务是在我们心中产生和维护这种心灵自由;悲剧的使命是通过审美的方式在这种心灵自由被激烈的情感粗暴地破坏了的时候帮助把它恢复起来。
在悲剧中,心灵的自由不得不以人为的方式并且像做实验似的人为
地停止下来,因为悲剧正是在恢复心灵自由的情况之中显示出自己的诗的力量;相反,在喜剧中必须防止发生那种停止心灵自由的情况。
因此,悲剧诗人总是实际地处理自己的题材,喜剧诗人总是理论地处理自己的题材,即使前者(例如,莱辛在他的《纳旦》中)也会异想天开地处理一个理论的题材,后者也会异想天开地处理一个实际的题材。
使诗人成为悲剧诗人或者喜剧诗人的,不是从中取得题材的领域,而是诗人带着题材所面对的论坛。
悲剧诗人应当谨慎对待冷静的推理,并且应该永远使心灵感兴趣;喜剧诗人应该避免激情,并且应该永远保持理解力。
因此,前者不断激起热情来显示自己的艺术,后者以不断压抑热情来显示自己的艺术;而且一类诗人的题材愈具有抽象的本性,另一类诗人的题材愈具有激情的性质,两者的艺术当然就愈伟大。
因此,如果悲剧从更重要的起点出发,那么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喜剧趋向于更重要的目标;如果这一目标能达到的话,那就使一切悲剧成为多余的和不可能的东西。
喜剧的目的是和人必须力求达到的最高目的一致的,这就是使人从激情中解放出来,对自己的周围和自己的存在永远进行明晰和冷静的观察,到处都比发现命运更多地发现偶然事件,比起对邪恶发怒或者为邪恶哭泣更多地嘲笑荒谬。
”[1]319-320这样,在席勒这里,喜剧就比悲剧具有了更高的地位,甚至由于喜剧是要保持人类的最高的心灵自由,因而喜剧诗人比悲剧诗人站得更高,更加理性(理论)地处理题材,于是就可以使得悲剧成为不可能的东西或者多余的东西。
席勒在这里所阐述的悲剧与喜剧的观点,在当时确实是惊世骇俗、石破天惊的异端怪说。
众所周知,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开始,西方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美学和文论,就以模仿对象的高低地位区别了悲剧和喜剧的高下位置。
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是模仿“比一般人好的人”,而喜剧则是模仿“比一般人坏的人”;到了新古典主义的立法者法国的布瓦罗那里,悲剧就是“高贵的”体裁,用来表现帝王将相,喜剧是“卑下的”体裁,用来取笑资产阶级和贫民,有时也可揶揄小贵族[2]18.81。
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的文学类型论是依据模仿的对象(客体)本身的高低来评判悲剧和喜剧的高下,而且到了17世纪新古典主义那里,这种体裁高下的论点就被定型化、固定化、僵死化了,成为了不可违逆的金科玉律,悲剧和喜剧两种体裁壁垒森严,不容混淆,不能僭越,严重影响了喜剧的发展。
为了反对新古典主义的这种僵死化的金科玉律,席勒从人类主体的心灵自由的角度,把喜剧放置在悲剧之上,不仅改变了世俗的、因袭的、保守的、僵死化的“喜剧卑下论”,而且把文学类型论或者文学体裁论的分类标准由文学客体(模仿对象、题材)转到了文学主体(创作自由、心灵),开始超越了西方古代自然本体论美学和文论以及近代认识论美学和文论,更加倾向于实践本体论的美学和文论,尽管席勒所谓的“实践”只不过是“心灵自由”,即“实践理性”,但是,席勒的观点毕竟促进了西方美学和文论的“实践转向”,凸显出了文学类型论中的人性、主体性、创造性原则。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席勒在这里谈论悲剧和喜剧,似乎是把悲剧和喜剧归类在讽刺诗之列;同时,把悲剧诗人归类于崇高性格,喜剧诗人归类于优美性格,因此,悲剧就可以归类于激情的讽刺诗,而喜剧就可以归类于戏谑的讽刺诗。
这样的归类,似乎有两点比较值得注意的要点。
其一,席勒直接把悲剧诗人与崇高性格联系在一起,那么,同样也可以把悲剧体裁和悲剧性范畴与崇高联系起来。
也就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悲剧体裁的文学作品是诗人的崇高性格的表现,悲剧性是崇高的集中表现,确切地说,悲剧性是表现崇高性格在激烈的社会矛盾冲突中遭受厄运或者被毁灭的美学范畴。
与此对应,喜剧体裁的文学作品似乎就应该是诗人的优美性格的表现,喜剧性是优美的集中表现,那么,喜剧性就是表现优美性格在社会生活的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