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产处党务、政务公开汇编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决反对“四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和开放度,以党员充分享有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房产处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工作目标

按照城建局党委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通过党务公开,促进党总支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切实执行,党总支的科学执政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防腐拒变的意识明显提升,党员的各项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人

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监督制度得到较好落实,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

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规范和监督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行为,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促进房产经济工作的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总支研究决定重大决策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

二、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部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房产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

(三)处机关及所属各业务科室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

(四)处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提名推荐、人员调配、考评、奖惩、培训和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等相关问题。

(五)本处工程项目建设、资产处置。

(六) 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七)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及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三、基本程序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班子成员之间事先沟通,由主要负责人确定上会与否。

(二)会议准备。会议内容应提前1-2天通知班子成员,会前要熟悉材料,认真酝酿。

(三)展开讨论。班子成员听取议题情况后,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

(四)作出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表决的方法对讨论的问题作出决定。

(五)形成纪要。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使用专用记录本。对每个议题的意见、态度以及表决、决定等情况,如实记录。

四、责任与监督

(一)对领导班子集体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行决策重大事项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议事,班子成员擅自决定的,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扬民主,科学决策议事,带头执行本规定,并对本规则执行情况负总责。

窗口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

楼盘科

负责对辖区内房地产建设项目及已建成项目的楼盘表的建立、维护工作,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完备。负责对商品房销售、转移、变更等信息

的测绘及楼盘表同步更新、注销等工作。

测绘科

对包括建筑结构、建筑年代、层数、坐落、四至墙界等房屋状况以及产权来源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准确丈量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拍摄实景房屋数码照片,认真填写《房屋测绘报告》和现场调查记录。

受理科

负责统一收取或退返申请人的资料,严格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及《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时有序受理各类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对不能受理的申请及时发出不予受理的通知。

审核一科

负责审核房屋初始登记类业务,审核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法性。

审核二科

负责审核房屋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业务,审核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法性。

质量管理科

负责检查各项登记业务收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办理各类房屋登记所填表格内容是否准确;测绘面积计算与图识是否无误;严格检查各科室是否按法定权限、程序和操作规范办事,杜绝工作的随意性。并将质量检

查后的各种权属登记业务记载于登记簿。

登记发证科

负责对办结的各种权属登记缮证或批注,查验税费缴讫情况后颁发证书或证明,负责管理空白证书或证明以及证书证明用印。

档案管理科

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对办理完毕的档案做到随到随归,按照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做好归档资料的建(改)卡、整理、装订、入库以及档案数字化处理等工作,保证归档质量。

收费科

严格遵守价格诚信制度,依据物价部门《收费许可》,核算收取各项房屋登记费用,并及时查验所收金额,做到精准无误。

评估科

负责对房屋权属登记业务涉及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及核定工作。坚持公正、合法、科学的原则,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信访法规科

负责承办房产处涉及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房产处涉及的来信来访的接待、调查、回复处理等工作。

房屋监察大队

负责房地产市场、房屋产权产籍、房屋租赁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租赁证及收费管理,不断开拓新业务,扩大服务项目。

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为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结合兴城市房地产管理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执行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保证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

2、坚决克服官僚主义,严禁办事拖拉和推委扯皮,防止工作失误和失职;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杜绝高高在上、工作漂浮的官僚主义作风。

3、严禁以权谋私。不利用职权为其家属、子女在招工、入党、提干、晋级及住房等方面谋私利。

4、严禁贪污、挪用公款和谋取非法收入,不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用公共财物和他人财物,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酬金或礼品。

5、严格财经纪律。召开会议和举办必要的公务活动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费用标准,不用公款请客送礼。

6、严禁违纪多占住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

7、严守社会主义道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