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政权的治理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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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軍南進包圍福建,於1646年八月將隆武帝捕擄, 以授官職為條件促鄭芝龍投降。雖經鄭成功反對, 鄭芝龍於同年十一月答應投降。但是清王朝背信 反將鄭芝龍送往北京幽禁,其妻田川氏則受清軍 凌辱而自盡。獲知此噩耗,鄭成功在孔子廟前燒 卻象徵士大夫的儒巾及儒服,立誓曰:「即日起, 決心不做讀書人,要做一個軍人,為君國及父母 報仇」。得知隆武帝死亡的訊息,逃亡在廣西的 桂王於1647年即位,並改國號為「永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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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年,清占北京,南明繼續抗清。鄭成功為明末名將,初名福松, 回國後名森,字大木。1624年(明天啟4年)8月27日生于日本九州 平戶,是鄭芝龍之長子,母為日本田川氏。 7歲時回到泉州。15歲入南安縣為「秀才」。18歲與董夫人結婚。次 年生長子鄭經(乳名錦),及長到南京入太學,後由芝龍安排見隆 武帝。明隆武帝(唐王)對鄭成功極為讚賞,授言:「朕以無女可賜 妻與你為憾。 應勿忘朕、盡忠義」。 賜國姓朱,名成功,自此尊 稱鄭成功為國姓爺。 桂王即位後,鄭成功持續抗清「延平郡王」,派施琅、洪旭至南澳 招兵。 西元1659年,鄭成功不幸兵敗南京,便退守金、廈,由於金、廈腹 地狹小,鄭成功便派鄭經留守金門、廈門。決定攻取臺灣作為「反 清復明」根據地。 1661年清順治皇帝逝,在國喪期間軍事行動暫停,北方的軍事壓力 驟減,讓鄭成功得以渡海進攻臺灣,當時荷蘭已統治臺灣37年,為 保持在東南亞的經濟利益,荷蘭東印度公司所屬大員商館長官揆一 決意堅守,等待外援。 歷時8、9個月,1662年2月逼荷蘭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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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成功在中國各地漸失敗,遭到清軍圍剿,碰巧台灣荷 蘭東印度公司的通譯「何斌」捲款潛逃到廈門,何斌獻 上海圖,並向鄭成功說明進入台灣的水道,鄭成功遂決 心攻打荷蘭人取台灣。何廷斌獻臺灣水道圖、臺南附近 潮汐變化狀況、要塞結構圖及荷軍兵力部署等情報,使 鄭軍的軍事行動增加成功。 • 臺灣沃野千里,實霸王之區。若得此地,可以雄其國 使人耕種,可以足其食。上至雞籠、淡水,硝磺有焉, 且橫絕大海,肆通外國,買船興販,桅舵、銅鐵不憂乏 用。移諸鎮兵士眷口其間,十年生聚,十年教養,而國 可富,兵可強,進取退守,真足與中國抗衡也。 • 一、台灣為先人故土。 • 二、沃野千里、地形險阻、進可攻、退可守。 • 三、荷人守兵弱,攻取容易。 • 四、台灣人民均為炎黃子孫,傾心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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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那5隻被我們取得的小艇,將歸還給你們。 10.各種船都將准予用來運送荷蘭人上船。 11.將命令士兵不得前往城堡附近,也不得有任何騷擾或暴力行為。 12.在和約簽訂以前,城堡得以掛一面白旗。 13.城堡裏的要員們需於3日內將他們的事務處理完畢,並上船。 14.雙方為此必須互換書面條約需經宣誓,並由重要人物簽名,因此雙方需互換人 質。 15.所有還在城堡裏的中國人需予全部釋放,同樣我們這邊還活著的荷蘭人也將予 以釋放。 16.如果還有任何細節在此被遺忘的,將予另行商討。 2月2日上午,雙方互換人質,荷蘭船隻開始進港裝運貨物。 2月5日,台灣本島的荷蘭人開始被送回熱蘭遮城。 2月7日中午,鄭成功的官員到熱蘭遮城裏視察,直到傍晚才離開。 2月9日,熱蘭遮城內的荷蘭人撤出城外,約有2000人分乘8艘荷蘭船隻等候出航。 荷蘭台灣長官揆一在海灘把鑰交給鄭成功的官員。當天,鄭成功率馬信等人來視察 熱蘭遮城;而由熱蘭遮城離開的司令官高宇,也在這一天率領柴立克茲號和胡格蘭 德號兩船回到巴達維亞。 荷蘭人綅在鄭氏保證其能安全撤離台灣的條件下,全數撤離台灣。
2月1日(永曆15年12月13日)下午,荷方代表帶著那份18條的和約,鄭方代表帶著那 份16條的和約,來到熱蘭遮城旁的稅務所,各按本國的禮儀舉行誓約、簽字、蓋章的 儀式,然後互換條約,完成和談換約的手續。下午8時,荷方代表回到熱蘭遮城,帶回 鄭成功用中文寫成的16條和約(荷文中譯)如下: 1.我同意雙方面發生過的所有問題,都已經過去不再存在,而且以後不再去提那些問 題。 2.按照所說的,城堡上所有的大砲、小砲、彈藥、現款以及商品,都要毫不保留地交 給我。 3.米、酒、醋、油、肉、鹹肉、麵包、繩子、帆布、瀝青、柏油、火藥、子 彈、 火 繩等物品,各船得攜帶航行途中所需要的數量。 4.所有的平民財物家私,經檢驗後都得以裝上船。 5.對那28個人,每人准予攜帶200個兩盾半銀幣;對其他那20個較低階的人,准予合計 攜帶1000個兩盾半銀幣。 6.士兵准予攜帶他們的行李不受騷擾地上船,並得以全副武裝,點燃火繩,子彈上膛, 旗子打開並打鼓等。 7.有關公司簿記文件中的債務資料,或瞨租的,或交易的,都要抄錄提交出來。 8.所有的荷蘭人,男的、女的、孩童都將於8至10日內送到船裏。還在中國的那地方官 及其他人,也將不例外地交還給你們;而且那些可能在此地或其他地方躲藏尚未露面 的人,也將同樣平安地交還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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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成功發表文告,準備攻台: 「大藩矢志恢復,切念中興。恐孤島之難居,故冒波濤, 欲闢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苟 延安樂。」 從以上文告可知,台灣在當時鄭成功的心中,是「海外 」的「不服之區」,而非中國的版圖。 • 鄭成功將金門與廈門交給鄭經,自己親率四百多艘船艦, 及二萬五千將兵,於1661年4月30扺台南鹿耳門。鄭成功 先攻打防守力較弱的普羅民遮城,再進一步攻打熱蘭遮城 。荷蘭的守軍不多,卻死守熱蘭遮城九個月,派往巴達維 亞的救兵船,卻因荷蘭將領叛逆而耽誤,使荷蘭守兵不敵 鄭家軍,最後開城門投降,經8個月的台江攻防戰,1662 年荷軍退出台灣。(荷蘭人認為對鄭成功不是投降,而是 談判)
天啟五年(1625)顏思齊因傷寒病死諸羅山,鄭芝龍繼為首領,從事海 盜行為擴及大陸沿海及暹邏,富甲一方。中國學者認為鄭芝龍少年時曾 為李旦姣童,獲得寵愛而發跡。李旦去世後留給鄭芝龍大筆財富,為鄭 芝龍合併當時台灣暨有的其他漢人勢力,及從大陸上招收新的勢力到台 灣,創造了條件。定居大陸沿岸→橫行臺灣海峽 •明朝崇禎元年(1628)鄭芝龍由厦門攻銅山,福建巡撫熊文燦採納泉 州知府王猷獻建議招降芝龍,任命為海防游擊。其後奉命靖海,先後滅 楊六、楊七、褚彩老、李魁奇、劉香等海賊有功,於崇禎五年升任福建 參將。
台灣歷史與文化 鄭氏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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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芝龍(1604年~1661年),號飛黃,小名一官,有飛虹將軍的稱號, 中國福建泉州府南安石井鄉人,明朝末年以中國南部及日本等地為活躍 舞臺的商人兼海盜,以所經營的武裝海商集團「一官黨」著稱,發跡於 日本平戶。 父鄭紹祖為泉州太守葉善繼的庫吏。鄭芝龍弟三人:鄭芝虎、鄭鴻逵、 鄭芝豹。 1624年顏思齊欲謀九州、覆德川幕府,事機洩露,駕船出海, 航向臺灣,入笨港(今北港)築寨耕獵,安撫原住民,後其泉州兄弟相 攜來臺,閩南地區窮苦人亦相繼登臺,多達三千餘人。三金一牛→移民 臺灣。「三金一牛」就是一人給銀三兩,三人給牛一頭,讓福建饑民數 萬遷徙至笨港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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