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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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多数当事人诉讼
一 共同诉讼 二 第三人诉讼
诉讼之二:
红光化工厂
诉讼之一: 甲乙诉化工厂
丙丁诉化工厂
丁的稻田
甲、乙共 有的鱼塘
丙的稻田
共同诉讼
1、共同诉讼概述 2、必要共同诉讼 3、普通共同诉讼
1、共同诉讼概述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 特征: 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②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同一种类。 法律上的分类: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 同诉讼两种类型。 意义: ①可以简化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费用; ②可以避免法院对同一案件或者同类案件的处理作出 互相矛盾的判决。
1、未成年人甲携其父藏在家中的炸药到邻
李大仙(男)、刘晓美(女)夫妇共有两个儿子一个 女儿,1958年,李大仙在浦东临江区建有瓦房4间(二 上二下)和一间披屋,其中东房底层一间由长子甲结 婚居住使用;西屋底层一间,由次子乙结婚居住使用; 李大仙刘晓美居住东屋楼上一间;女儿居住西层楼上 一间;披屋作灶间使用。1967年女儿出嫁后居住在丈 夫家。长子因其儿子A和女儿B都已近成年,底层一间 不够使用。征得父母同意,又使用了西屋楼上一间。 长子甲平时为人厚道,又孝顺父母,孙子A、孙女B也 待两位老人不错,故长子甲一家深得李大仙、刘晓美 夫妇偏爱。
习题8
大春小吃店经营小吃多年,登记业主为大春。 1998年大春去广州打工,将小吃店交给妹妹小 春经营,但未去登记部门变更营业执照。小春 雇了一个临时工阿夏帮忙。一天顾客阿冬从早 点中吃出老鼠尾巴,盛怒之下,欲通过法律维 护自己的权益。请问阿冬起诉的话,谁是本案 的被告?( ) A.大春 B.小春 C.大春的父母 D .阿夏
1、诉讼承担有四个前提条件: (1)是原当事人系正当当事人 (2)是诉讼正在进行中 (3)是出现了特定的事由 (4)是承担者与被承担者存在特定的关系 2、诉讼承担的事由 (1)诉讼进行中当事人死亡,由继承人或者遗产 管理人承担诉讼。 (2)诉讼进行中,一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 主体承担诉讼。 (3)诉讼中当事人转移其实体权利义务,可以引 起诉讼承担。
王红与其母谢玉芳在临近年关时上街购臵年货,途经 一个十字路口,当从人行横道上穿过时,谢玉芳被李 华驾驶且系李华所有的出租车撞倒,左腿骨折。事故 发生后,李华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红迅速将谢玉芳送进附近医院治疗, 交警迅速处理了现场。100天后,谢玉芳伤愈出院, 共花医疗费7000多元。经交警部门调解,王红和其母 要求李华赔偿7000元医疗费;王红在其母住院期未能 上班的误工费1800元;王红奔波于家庭与医院之间乘 坐的出租车交通费用1200元。
周书礼是红星小学三年级学生,10周岁。张明强是红星小 学三年级学生,12周岁。1998年12月15日下午放学后,周 书书礼与张明强以及其他几个小朋友同行,一路上打打闹 闹,做游戏。周书礼用一个小石子打伤了张明强的头部, 张明强即捡起石子还击,因没有打着,张明强即解下腰间 的皮带追赶周书礼,追上后,乘周书礼不备,用皮带朝周 书礼的头打去,结果打伤周书礼的右眼,当即致周眼角出 血。回家后,周书礼的父母立即将其送进医院。经检查, 打伤了视网膜,住院做了手术,支付医药费9000元。经医 生诊断,周书礼右眼视力受到严重损害,下降到0.3。出 院后,周书礼的父亲周刚明以张明强的父亲张礼华为被告, 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礼华赔偿损失。 【问题】如何确定本案当事人?
习题1 下列有关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哪 些是错误的?( ) A.诉讼权利能力就是民事权利能力 B.诉讼权利能力通常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 C.诉讼权利能力是公民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 D.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习题2 12岁小童甲在学校不慎将同学乙眼睛弄 伤,双方父母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请 问本案如何确定当事人?( ) A.乙为原告;甲为被告 B.乙父母为原告;甲父母为被告 C.乙父母为原告;甲为被告 D.乙为原告;甲父母为被告
第四节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保障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权利 2、维护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 3、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 4、实现民事权益的诉讼权利
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五节 当事人的更换和诉讼承担
一、当事人的更换 当事人的更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起 诉或应诉的人为非正当当事人的,通知有关的正当 当事人参加诉讼,而要求非正当当事人退出诉讼的 一种活动。 二、诉讼承担 指在诉讼进行中,因发生了法定事由,一方当事人 将其诉讼权利转移给案外人,由该案外人继续进行 原当事人已经开始的诉讼。
1、诉讼行为能力的概念 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能够自己实施诉讼行为、 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资格,它又称为诉讼 能力。 2、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 诉讼行为能力只有有诉讼行为能力和无诉讼行为能 力之分;而民事行为能力则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与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致, 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者,有诉讼行为能力。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行为能力与其诉讼权利能力 一致,有诉讼权利能力者,有诉讼行为能力。
第二节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
1、诉讼权利能力的概念 诉讼权利能力,又称诉讼法上的权利能力或当事 人能力,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能力或资 格。 2、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 ①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致性 ②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分离性
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
二、当事人的特征 1、因民事权利和利益发生纠纷诉诸法 院; 2、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3、受法院裁判拘束。
刘向华居住在甲市A区,有一幢一楼一底祖遗楼房共10间。 1997年11月,刘向华去南京女儿处探亲,临行前将房屋交 由自己的大儿子文学代管。1998年1月,文学家的邻居陈 平向文学介绍了工商局干部王初存,并以居间人的身份要 求文学将10间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初存。文学认为 有利可图,便与其弟文才商量,同时征得文才的同意将其 母所有的房屋10间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初存。王初存 购得房屋本欲住人,后发现房屋出租更为合算,又以每间 房租500元的价格出租给陈丰收,租赁期限5年。1998年10 月,刘向华从女儿处探亲归来,文学、文才向其母叙说房 屋买卖经过,刘向华表示坚决不同意,于同年11月底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该案的被告是谁? 2.陈平、王初存、陈丰收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李华认为医疗费用太多,表示只承担部分医疗费; 对王红的误工费和交通费,李华认为是王红的自 愿行为,不愿承担。双方协议不成,交警部门终 结调解。之后,王红与谢玉芳作为共同原告向法 院提起诉讼,提出两项请求:1.赔偿谢玉芳医疗 费7000元;2.赔偿王红的误工费1800元,交通费 1200元。 【问题】该案当事人是否正确?
习题3
海振厂系国营企业,刘某系该厂下岗职工。 1993年刘某独自开办天远公司。一日刘某欲与 大有公司谈成生意,却因对方嫌其信誉不够, 未果。刘某找到在海振厂财务科任科长的表兄 吴某,让其提供海振厂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一份, 后刘某凭此合同书与大有公司谈成了生意,收 到对方预付款却迟迟无货可发。大有公司合上 法庭。请问本案谁是被告?( ) A.海振厂 B.刘某 C.刘某与海振厂 D.吴某与刘某
案例
居丙家玩耍,后炸药引爆,甲被炸死亡, 丙房屋被炸毁。此时,丙以甲为被告起诉 要求赔偿。甲在程序上不适格,法院应不 予受理或裁定驳回。 2、靠儿子甲给赡养费生活的老太乙在生火 煮饭时引起火灾,将邻居丙的房屋烧毁。 如丙以甲为被告起诉,则甲是实体上不适 格的当事人,法院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 不能调解。
夫妇俩生前曾多次与邻居谈话时,夸奖长子甲一家, 并说等他们百年之后,西楼上一间和东屋楼上一间给 孙子A、孙女B结婚使用。虽然多数口头这样说,但未 立遗嘱。 1973年、1974年李大仙、刘晓美相继去世 后,他俩原居住的楼上东间被孙女B结婚使用。1985 年3月,甲和乙为门前场地使用发生矛盾,加上对甲 一家占用父母房屋3间,而自己儿子结婚却无房屋, 感到心中不平。于是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甲平 等继承父母遗有的5间房屋和6件红木家具。
第四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
第一节 当事人的界定 第二节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第三节 正当当事人
第四节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第五节 当事人的更换和诉讼承担 第六节 多数当事人诉讼
第一节
当事人的界定
一、当事人的概念 1、当事人概念界定 当事人概念: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习题6
李某系精神病患者,一日犯病,将邻居刘某打 伤。刘某诉至人民法院,李某之父老李代理李 某进行诉讼行为。下列有关老李的诉讼地位的 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老李是本案当事人 B.老李有权代理李某为一切诉讼行为 C.老老李意外死亡,法院应中止诉讼 D.若老李意外死亡,法院应终结诉讼
习题7
挂靠天马公司的个体户丁三以天马公司的名义对外进 行经营活动。1998年8月了三参加某市外经委组织的 洽谈会,因其未带天马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便借用兴 华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大达玩具厂签订了一份1000 辆小汽车的购销合同。此后,丁三以天马公司的名义 向大达玩具厂电汇了2万元定金,大达玩具厂如期交 货。后丁三未付清大达玩具厂的货款8万元。据此, 大达玩具厂可以谁为被告起诉?( ) A .兴华公司 B.某市外经委 C.个体户丁三 D.天马公司
诉讼中甲辩称:他对父母所尽义务多,且父母 生前有意愿将东西楼上2间和6件红木家具给他 的儿子A的女儿B。因此,他应继承东屋上下2 间和西屋楼上1间以及红木家具。法院通知被 继承女儿丙和孙子A、孙女B谈话,女儿丙明确 表示不要父母遗产,A、B认为祖父生前有口头 遗嘱,将楼上两间房屋和红木家具赠给他们, 且他们实际上已接受。因此,楼上2间和红木 家具归他们所有。一审法院认为,女儿明确放 弃继承,不作为诉讼当事人;遗嘱不合法律要 求,不具有遗嘱效力,故孙子A、孙女B不具有 当事人资格。 【问题】法院确定当事人资格是否正确?
顾经权外出打工,1990年10月外出以后,一直杳无音信。 两年多后,顾经权的姐姐顾经霞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宣告顾经权失踪。经人民法院按法定程序于1995年 底宣告顾经权失踪,并指定顾经霞为顾经权的财产代管 人。1996年3月,王秀荣找到顾经霞,拿出顾经权在1990 年8借款1万元的借款条,要求顾经霞偿还,顾经霞以顾 经权已经失踪为由拒绝偿还。于是王秀荣向人民法院提 出诉讼。在诉讼中,顾经霞在顾经权家中发现了王秀荣 借款给顾经权却以顾经权两台6千瓦的电动机为抵押担保 的凭据,凭据写明还款必须返还电动机。顾经霞据此向 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原告返还电动机。 【问题】1.本案被告应当是谁? 2.本案反诉能否成立?应由谁提出?
习题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 哪些主体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 ) A.精神病患者及10周岁以下的儿童 B.年满10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儿童 C.年满16周岁且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D.年满18周岁且智力正常的公民
习题5
下列有关诉讼行为能力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 A.有无诉讼行为能力是决定当事人能否独自进 行诉讼活动的惟一条件 B.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民事诉讼 当事 C.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分为无诉讼行为能力、限 制诉讼行为能力和完全诉讼行为能力 D.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始于成年,终于死亡、 宣告死亡和宣告无行为能力
参加诉讼方式不同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概念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虽没有独立的权利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1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2法院依职权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主要区别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参加诉讼的特点不同在诉讼中的地位和诉讼权利义务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相同点参加诉讼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参加诉讼的时间都是他人之间的诉讼开始以后到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沈炳之与付启星原系夫妻关系1997年8月沈炳之为同他人做生意由付启星出面向其朋友借款15000元
公民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诉讼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诉讼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正当当事人
一、正当当事人的概念
1、正当当事人的概念
正当当事人,是指当事人就特定的诉讼, 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被告,因而 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也称为当事人适 格。 二、正当当事人的作用 1、排除不适当的当事人,避免无意义的诉 讼程序发生 2、扩大司法解决纠纷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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