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工作协作关系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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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工
作协作关系调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26
•【字号】并政办发[2012]97号
•【施行日期】2012.1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工作协作
关系调整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2〕97号)
厅属各处(室)、各单位:
为确保市政府办公厅工作有序运转,现根据人事变动,对厅党组成员工作协作关系作如下调整:
刘鹓秘书长外出期间,办公厅工作由薛维柱副秘书长代理。
薛维柱副秘书长与窦力奋副秘书长工作互为AB角协作代理;
庞虹副秘书长、田维春调研员与郭德魁副秘书长工作互为AB角协作代理;
常跃平副秘书长与潘侠副调研员工作互为AB角协作代理;
武晓英纪检组长与阎丽娜调研员工作互为AB角协作代理;
刘建平调研员与田维春调研员工作互为AB角协作代理;
安龙柱调研员与牛亮副调研员工作互为AB角协作代理;
常跃平副秘书长与师旭东副主任工作互为AB角协作代理。
互为协作一方因故不能代理时,由会议处根据秘书长指示协调其他厅党组成员
代理。
特此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