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务员纪律知识竞赛抢答题库及答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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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务员纪律知识竞赛抢答题库及答
案(精选)
1.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X)
2.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
3.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

(X)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期满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
5.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
6.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
7.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
8.行政机关公务员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给予记大过处分。

(√)
9.行政机关公务员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给予降级处分。

(X)
10.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
11.行政机关公务员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给予降级处分。

(X)
12.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给予撤职处分。

(X)
13.行政机关公务员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给予开除处分。

(√)
14.行政机关公务员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撤职处分。

(X)
15.行政机关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X)
16.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X)
17.行政机关公务员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X)
18.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19.责令公开道歉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问责方式合并使用。

(√)
20.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可以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X)
21.严禁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非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
22.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是
最长不得超过10个月。

(X)
23.被调查的党政领导干部无权申请有关调查人员回避。

(X)
24.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工资福利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
25.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
26.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27.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
28.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可以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X)
29.有关工作人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的诫勉谈话和函询内容要严格保密。

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30.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需要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不适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X)
31.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期间,应当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谋取个人利益,保持公共职务的廉洁性。

(√)
32.作出问责决定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
33.党员领导干部以特定关系人或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商办企业情
节较轻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X)
34.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X)
35.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办。

(X)
36.党政领导干部在群体性事件中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问责。

(√)
37.党政领导干部在处置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实行诫勉谈话。

(X)38.党政领导干部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中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实行函询。

(X)
39.党政领导干部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以及其他社会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实行问责。

(√)
40.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

(X)
41.党政领导干部干扰、阻碍、不配合问责调查的应当从重问责。

(√)
42.严格控制年终表彰及联欢会、团拜会等活动,且一律不设宴。

(√)
43.在集体决策过程中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领导班子成员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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