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需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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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单体竣工验收之前需提供资料:
1、施工单位技术资料(详见附后杭州市2006年归档资料要求目录)(附表一)
2、监理单位技术资料(详见附后杭州市2006年归档资料要求目录)(附表一)
3、专项验收资料(保温、电梯)
4、五个责任主体的评估报告(建设单位评估报告表格附后)(附表二)
5、G表1、2、3、4(五个单位盖章),分部项与资料统一
6、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7、防雷检测报告
8、自来水检测报告
9、门窗三性试验报告
10、分包单位资料(如电梯、消防、弱电、智能化等)
11、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诚信评仪卡(附表三)
12、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证明(附表四)
13、住宅质量保修书
1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附表五)
15、备案表(三正两副)日期、签名、评定意见、盖章齐全
16、砼小票、墙体材料发票
二.各专项验收需提供资料(交警、卫生、环保、城管、绿化、规划、消防、人防见下列验收需知)
(1)交警:
1、申请组织交通安全验收的报告
2、停车场(库)平面图(若设置立体停车库,应提供立体停车库的平面及立面图)
3、停车场(库)交通组织图
4、《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及专用停车场(库)设计方案许可书》(复印件)
5、《公用及专用停车场(库)竣工验收审核申报表(档案)》(需申报单位在窗口准
确填写、并盖章)
6、反光膜、标线柒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确认报告
7、对停车场(库)进行交通设施施工的单位对其设置设施的产品规格、数量、型号、
生产商的确认报告,以及对使用年限和施工安装质量的检测报告。
(复印件)
8、计划、方案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批复、交通影响分析文本及交评批复
9、总平图(竣工蓝图)、停车库平面图(竣工蓝图)
10、建筑工程交通设计施工审核意见
11、填写建筑工程停车设施验收报告
12、交通设施布置平面图
(2)卫生:
1、申请报告
2、施工图审核意见
3、相关监测、检验报告(进水管卫生许可证,国家或省相关部门材质检测合格证、
水箱材质检测报告和卫生许可证、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排水合格证)
(3)环保:
1、申请报告
2、排水接管许可证(申请表、竣工图、处理工艺的排水设计专篇资料2份(加盖业
主、建设、设计单位公章)、污水排水接驳管道施工方案)
3、施工图审核意见
4、总平图(竣工蓝图)
5、室外排水工程图(竣工蓝图)
6、计划、方案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批复
7、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报告(需监测项目),并附有关污染防治设施施工资质、安装合
同材料。
(4)城管:
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2、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前三个月自来水费复印件
4、排水接管许可证
5、排水水质报告
6、排水设施竣工图(注有井号、标高、管径、距离、坡度)及竣工资料
(5)规划:
1、申请表
2、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 2份
3、总平及平、立、剖竣工图
4、灰线检验图复印件(原件) 2份
5、堪设、建筑及征地拆迁范围线图纸复印件 2份
6、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及质检(可以不报)、消防验收表 2份
(6)绿化领证:
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及公共绿地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一份;
2、建设项目规划勘设红线图复印件一份;
3、建筑项目有关计划文件一份;
4、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图、扩初设计图及批复各一份;
5、市园文局对该项目绿化指标的审批意见一份;
6、1:500的绿化竣工图(须由建设单位确认方有效)三份;
7、绿地面积明细表、苗木明细表各二份;
8、反映绿地状况的照片若干;10张
9、绿化施工单位及测绘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10、有资质测绘单位对已竣工绿化的测绘成果(实测图、测绘成果及电子文档)
一份
11、其他资料。
(7)消防:(附表六)
(一)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三)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四)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
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装饰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五)消防设计专篇
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六)各类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等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七)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八)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九)竣工图
建筑、水、电、暖通等各系统竣工图。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名单及培训记录。
(十一)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
(8)人防:(附表七)
1、人防工程专项验收报告;
2、结建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申报表;
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审核意见;
4、民用建筑缴纳防空地下室建设费核定单(复印件)
5、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6、结建人防工程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7、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结建人防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
修责任等);
8、人防防护设备合格证(复印件);
9、工程定位资料(复印件);
10、结建人防工程竣工图(含总平面图、建施、结施、风、水、电人防部分全套
竣工图,另附带人防建筑平面图A3图副3张);
建设项目情况表。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须资料: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质量检查)报告;
6、委托监理工程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建设单位履约支付工程款材料;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意见书;
10、规划验收合格证书;
1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2、环保“三同时”验收意见书;
13、住宅工程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或《住宅质量保证书》;
14、诚信评议卡;
1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住宅区配套公建确认材料清单(市建委召开配套会议所须材料)
1、住宅区配套公建确认会议清单
2、住宅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3、合同确认分项意见书(城管办、街道)
4、公建移交清单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房产测绘成果(该成果由市房管局出具后,须到区房管局备案)
8、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市建委);
9、涉及配套公建项目的测绘成果报告;
10、方案设计、扩初设计的批复;
11、经批准确认的设计总平面图;
12、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协议书;
13、标准地名门牌使用证(市地名办);
14、标准地名批准文件(市地名办);
15、数字电视工程合同(华数公司);
16、电信网络建设协议(电信公司);
17、社区配套用房移交协议(街道);
18、自行车库移交协议(物业);
19、信报箱购买发票(邮政局);
20、环卫设施验收表(区城管办);
21、排水许可证(市城管办);
22、通水许可证(自来水公司);
23、燃气通气证明(燃气公司);
附表一
归档编号:
资料名称:
总张数:
其中:原件张
复印件张
编制单位:
工程名称:
建筑安装工程
竣工档案移交书
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 移交单位:(盖章)
移交人:接收人:
移交日期:接收日期:
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申报表
杭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下列工程(共5个单位工程)竣工档案经我单位自行验收,认为符合规定,报请进行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盖章)
200 年月日
备注: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自检表自检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备注:此表由建设单位、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填写一份,由建设单位汇总,交城建档案馆。
附表二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
说明
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消防、环保专项验收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弱电智能建筑由后续专业施工单位施工、调试,作为甩项处理,对本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无影响;以上内容在整个项目交付使用前完成。
特此说明。
附表三
附:1、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诚信评议卡日期:年月日编号:
施工总承包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
备注:评议意见,可分为是、否及不清楚;总评意见,可以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等五等并在评议说明一栏写明具体情况;评议说明内容较多,可另附;本表需附工程款支付发票及施工合同复印件;本表盖章确认后,一式一份上交市建委市场处,同时递交该表Word电子文档软盘。
附表四
工程款支付证明
工程,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单位名称)公司
(公章)
年月日
附表五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
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六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日期:
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制
消防产品厂家确认清单
附表七
人民防空单元工程登记表(防空地下室)
39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