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煤防止28项反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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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项重点要求(与输煤相关):
一、防止输煤皮带(电缆)着火或煤粉爆炸
1、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皮带,电缆积煤积粉
应及时清理。
2、煤垛发生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扑灭,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煤送入输煤皮带。
3、燃用易自燃煤种的电厂应采用阻燃输煤皮带。
4、应经常清扫输煤系统、辅助设备、电缆排架等各处的积粉。
5、禁止在粉尘浓度高的情况下(浓度达到爆燃)动火作业。
二、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92)的有关要求。
2、领导干部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安全职责,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
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4、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方法。
5、要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务使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的要求,明确职责,严把安全关。
6、加强对各种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反对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转包,明确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7、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器伤害,灼烫伤等类事故方方面,应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配备经国家和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有和防护用品。
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从措施上、装备上为安全作业创造可靠的条件。
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8、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是减少人身事故的重要方面,违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从中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防止水淹地下输煤设备事故。
1、对各段尾部尤其是地下部位的排污水泵要做重点监护,并要配备应急管路及潜水泵。
2、在汛期要做到定向,定人跟踪,建立一套防范严密的措施,确保地下输煤设备的安全。
四、防止油区发生火灾事故
1、进入油区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在作业时要做好隔离措施,一律使用防爆工器具。
2、在油区作业,严格按照作业票去执行,并配备号消防器材,设专人进行监护,动火作业要预先检测油气浓度,与热源隔离,并通知消防部门,配备消防车。
3、油区的消防设施要一直保持完好无损,一旦有缺损或损坏的要及时补充或立即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