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政会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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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朝政会…2005‟17号
关于研究“城中村”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
2005年3月3日,在和平街街道办事处会议室,陈刚区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城中村”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
区政府办、区市政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区国土房管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和平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把握大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按照“农村城市化、城市现代化”和2008年奥运会建设任务的总体要求,做好“城中村”整治的各项工作。
同时,要以“城中村”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改善优化全区环境。
会议议定如下事项:
一、成立朝阳区“城中村”环境整治拆迁领导小组,区市政管委为牵头单位,其他参会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考虑全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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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村”整治工作,做好工作计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目标,严格落实。
二、由区市政管委负责,认真研究2005年全区“城中村”整治工作,并于2005年3月15日前将全年“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报区政府。
在此基础上,要将曹八里村、六里屯村、大郊亭村3个地区作为2005年向市里申报“城中村”整治的重点项目,年内完成整治。
三、由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城中村”整治项目的立项和配套资金问题;由区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负责,协助办理项目报批相关手续;由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完成“城中村”拆违工作。
四、由区市政管委牵头,协调区街办、区农委,进一步明确可列入“城中村”整治范围的其他项目,摸清2008年前需整治的“城中村”底数,排出2005—2008年的工作计划后,于2005年4月底前报区政府。
五、由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按季度对“城中村”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办。
二OO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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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区政府陈刚,区政府办于海波,区市政管委尹秀峰、徐久新,区发展改革委张春秀,区建委高永宏,区国土房管局
宋瑞湘,区财政局王春平,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安建民,区
城管监察大队王文军,和平街街道史素珍、付义军。
主题词:城乡建设环境整治会议纪要
送:陈刚同志;
参会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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