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转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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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转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作内容: 协助货场管理装车组及剩货转货、返货装卸、配送、交接、门市转货、接货、当天货量及剩货统计、货场开派车单、派车单内容软件输入。

第二条中转库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准确制单、录票,并做好货场标记,交接手续,并按线路分票,以利于装车,每错一单罚款10元。

值货场。

第三条严禁上班时间看小说、打游戏、喝酒、打牌等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发生,一经查实罚款100元,连续3次发生的予以辞退。

第四条严禁迟到、早退、上班睡大觉,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第二章中转库岗位职责
第五条详尽货物交接班记录,一但发生货物差损,由当班人员承担全责。

第六条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仔细巡查各库货物,防淋湿、防偷盗,如有发生由当值人员赔偿。

第七条严格执行入城证使用登记制,每天交接班必须核对使用情况,如有丢失又无登记,由当值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卸货人员核实货物清单,轻拿轻放,卸货应对照相应线路码货,如有错码,每件处以5元罚款,并承担货物差损的责任。

接货人员在接货过程中应仔细清点,观察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如因工作不尽职造成货物差损承担全责。

第九条卸货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中途早退的视为旷工,按相应条款予以处罚。

第十条凡不执行值班人员和调度指令的,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一条调度中心中转库负责人凡出现考勤疏漏问题,中转库装卸人员工资由中转库负责人先行垫支工人工资,中转库负责人核实调查其工资问题并后自行解决;
第十二条中转库值班负责并协助、监督货场装车人员装运中转库及平台的货物,以及揭蓬布装货、打绳索,装车组拒装中转库货物值班人员应直接联系相关上级主管处理;
第十三条中转库按调度人员的计划开调度单,若十陵剩货未装,中转库人员不得给驾驶员出派车单,待十陵剩货装完后中转库出派车单,中转库对次日剩
货装车跟踪情况,凡出现次日剩货未装应及时向调度中心主管反映并记录,调度部门准备二车并组织装车。

调度中心主管必须对次日剩货的装车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中转库对内转货、门市部转货、返货编号的准确性进行监督并将每日的错号情况记录交客户服务部处理;
第十五条调度中心凡接到接货相关信息后马上组织人员参与接货并向车辆调度主管要求选择合适的车辆接货,并记录该接货相关的车辆调度单号;
第十六条中转库值班负责人按调度中心要求将每日剩货、差、损等货物情况及中转中心遗留事物记录清楚并进行换班交接签字;
第十七条中转库值班负责人凡转货、内转货与门市转货及中转库装卸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后出现货损货差责任由中转库值班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凡中转库出现装车组清点货物差货,待差货已找到次日必须与装车组人员办理该差货的交接手续,若出现没交接发生再次货物丢失由该中转库值班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中转库在车辆装好检查车辆的高度不够、剩货未揭蓬布、安全隐患等未按照公司要求的中转库不得开具派车单并向上级主管及货场经理反映,否则责任人为中转库的值班人员。

中转库与驾驶员签定调度单,装车组在调度单发车时间栏签字确认。

在签定运输合同时合同上任何内容不得出现漏填现象,未与公司签定长期合同的初次合作的车辆必须将该车及驾驶员的各种证件资料复印件进行收集整理备查并核对车架与车辆行驶进行核对;
第二十条中转库属公司重要窗口单位应保持好办公区域、库房及周围清洁卫生并整理好装车工具如木梯、托板、叉车等,行政部门将对中转库所管辖区域进行清洁卫生检查;
第二十一条禁止公司任何人员搭乘公司运输车辆,中转中心对此进行监督。

对搭顺车的可直接制止并向行政部反映,未制止的将对中转库人员处于10元/次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中转库发现无编号或不属于中转库的货物应第一时间与客户服务部进行确认后第一时间将该货物发到指定的地方并上报调度中心经理。

第三章 GPS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严禁自行拆除,挪动GPS车载设备,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调度车辆管理员,违反本条例处200—500元/次罚款;
第二十四条严禁自行关闭,人为破坏GPS车载设备。

调度中心有24小时监控平台及多人手机监控手段。

违反本条例处200元/次并赔偿设备维修、更换等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发现堵车或交警检查等现象及时通知调度中心值班人员,堵车不报造成的时间延误和交警检查造成的罚款一律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设备及使用和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严格按调度指令行车,违反调度指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以GPS数据为依据,处理《调度管理办法》中关于行车时间和卸货时间及返货运输相关问题。

第四章剩货暂行管理办法
针对原剩货暂行管理办法执行力度的现状,使剩货得到更有效的管理,公司现特制定以下补充办法:
一、剩货说明:
1、各门市所收各货场货物当天未走的货物;违规剩货说明;当日剩货次日任然未走的货物;
2、大宗货物包括:沙发、餐椅、电视、洗衣机、空调、种子、饲料等大宗货物因客户关系及价格关系可当日剩货应对该货物进行不同类型进行选货装车;
3、与客户达成共识的大宗多件货物由货场经理提前通知调度中心可剩货并分批装车
二、剩货管理分工
1、调度中心在当天晚上准确统计各门市货场剩货详细剩货信息;
2、客户部负责统计门市及货场剩货详细信息,并于当日同调度中心剩货信息进行核对、监督。

由客服部主管对剩货进行抽查;
3、监察部对以上部门行使监督和处罚权,并做好监察记录,每月28号将《处罚汇总表》及罚单报人事部核算工资,并将当月《处罚汇总表》通报全公司。

公司副总以上对监察部工作进行监督,未及时监督处罚事项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三、剩货管理具体操作流程
1、门市当晚7点以前将该门市冻货、急货、异型件传达到调度中心并记录。

由调度中心进行传达并对此类货物的装车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若门市当晚7点以后收到急货或异型件需及时告知调度中心,由调度中心及时与装车组人员协调处理并将协调情况告知门市;
2、门市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公司其他部门针对剩货的统计,凡不配合统计的对该门市人员处以罚款50元/次,故意隐瞒剩货及违规剩货的对该门市人员处以
罚款100元/次;
3、门市必须将前日剩货具体情况告知门市主管及客服部剩货专管人员,剩货专员核对调度中心所统计的剩货情况,客服部主管进行抽查,出现异常上报监察部;
4、客服部剩货专管员在每日上午11点将剩货信息传递于调度中心;
5、调度中心根据剩货信息,需及时对其进行合理安排装车组和车辆,确保剩货优先装车并保证门市正常堆货使用面积;
6、凡剩货专管人员统计出的剩货量超出第10条表格规定剩货量,应及时上报公司内控副总、营运副总,处并对调度中心负责人以50元/次的罚款。

剩货专管人员必须及时告知调度中心统计出的剩货量,方便调度中心对此进行货物转接或货物再发。

剩货专管人员在下午1点开始对剩货进行再次跟踪,若调度中心任未对剩货采取任何措施,将对调度中心负责人再次追加50元/次的罚款;
7、各门市剩货量超过第10条表格规定标准剩货量,剩货专管员将对调度中心处于10元/门市的罚款;
8、凡出现违规剩货,将对调度中心负责人直接处于50元/货场,中午12点以前调度中心未采取措施造成违规剩货未走,将对调度中心负责人追加100元/货场的罚款;
9、凡调度中心剩货总量控制低于剩货总量标准的,给予调度中心负责人奖励50元/天,凡门市剩货量低于第10条表格规定标准量的,将给予调度中心负责人奖励10元/门市;
10、当天剩货总量必须控制在4000元以下:调度中心应及时掌握车辆资源信息,以便使剩货量得到控制及有效管理,下表为各门市具体剩货量的标准:
表格说明:凡大批量的货物(沙发、摩托、食品等)经发货方、门市、货场及货场客户共同同意,该剩货不计算在剩货范围内,客户部剩货专员必须核实确认,但因为此类货物影响门市收货,调度中心应采取相应措施,十陵中转中心大宗项目的时间要求由剩货专员根据合同进行核查;
11、公司所有货场剩货量标准是:
(1) 50公里以下剩货量不得超过150元;
(2) 5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剩货量不得超过300元;
(3) 100公里以上200公里以下剩货量不得超过800元;
(4) 200公里以上250公里以下剩货量不得超过1000元;
12、各货场剩货达到或超过11、项所列标准,调度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不通过货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对该剩货是否发车或装载上车,以达到公司控制剩货的目的。

剩货管理流程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调度中心工作流程图
1、装车组人员招聘流程
2、接货流程
3、车辆调度流程
4、货物在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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