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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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调研报告
福州新区管委会课题组
(福州新区管委会,福建福州350007)
摘要:福州新区双创示范基地批复设立以来,按照《福州新区创建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推动下,双创示范基地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和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为着力点,加快推动双创要素汇聚形成创新链,依托创新链带动产业链,依托产业链促进就业链.
关键词:福州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创新链
中图分类号:G1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072(2019)02-074-04
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国科协对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部署要求,福州新区管委会组织力量对福州新区双创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双创示范基地”)批复设立以来的建设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对相关经验做法进行了梳理总结,同时就调研过程了解到的困难问题,课题组与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以及双创从业者进行了深入沟通研讨。
此外,课题组还结合调研过程形成问题有针对性地赴武汉东湖高新区、成都郸都区等城市学习取经,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进展情况
双创示范基地批复设立以来,按照《福州新区创建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推动下,双创示范基地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和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为着力点,加快推动双创要素汇聚形成创新链,重点在政策供给、简政放权、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破解双创融资难题、共建两岸创业创新圈等方面加大推动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1.基地建设总体成效显著
一是各项双创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课题组对照福州新区双创示范基地2016-2018年发展建设总目标,具体涵盖双创环境建设、高新产业培育、双创人才吸引和文化氛围营造4个方面,梳理总结其三年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评估认定示范基地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是双创政策体系初步健全。
近年来双创示范基地陆续出台了系列涵盖综合扶持、人才奖励、创新激励、载体扶持、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双创政策措施,同时结合“创响中国”巡回接力福州站等活动持续推进落地,有力推动了基地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集聚。
2.双创生态环境建设进展有序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双创门槛。
一方面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启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编码管理,形成106大项218子项审批事项目录;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基地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增设“福州新区重点项目服务窗口”,开展无偿代办服务。
二是推进载体建设,构建双创平台。
积极推动创业创新示范中心以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双创示范基地火炬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初步建成6・18创业创新云服务平台;新增投入运营一批形式多样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形成涵盖创业项目全周期的孵化链条。
3.注重开发对台特色,推进闽台双创交流
按照国家赋予福州新区“打造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这一战略定位,结合福州地处两岸对接前沿平台的区位优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共建两岸创业创新圈”这一特色任务,充分发挥地域和政策优势,加强对台双创合作机制创新,着力在两岸双创人才交流培养、涉台特色金融服务升级、双创服务平台搭建等方面开展合作,打造高参与度的两
岸青年创业社群、两岸创业资本联盟、两岸技术合作先行区和两岸创业创新合作网络的中心节点,推进榕台(乃至闽台)双创交流向纵深拓展。
4.注重破解融资难题,强化双创金融支撑
大力发挥政府扶持资金、政府引导基金、金融服务平台以及科技金融的作用,结合基地范围内双创企业需求和特点,以改善双创融资环境为主线,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探索运用科技创新券助推科技型企业发展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与创客团队有效对接,推动基地范围内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发展,初步建立了以政府资金(基金)为引领,社会资本、国有资本共同参与的双创金融支撑体系。
5.注重办好各类活动,营造双创良好氛围
近年来,双创示范基地精心组织办好“创响中国”福州站等系列活动,加大投入办好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释放全民创业创新潜能,为双创示范基地以及福州市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基本经验
双创示范基地紧紧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培育发展新动能为主线,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和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为着力点,加快推动双创要素汇聚形成创新链,依托创新链带动产业链,依托产业链促进就业链,开展政府服务、政策、资金、生态、文化、两岸双创圈六项任务,大力实施双创七大重点工程,初步形成了“两岸交流合作与对外开放再升级、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再融合、政策引领与平台支撑相促进”的特色经验。
1.两岸交流合作与对外开放再升级
一是搭建两岸对接的前沿平台,创新两岸交流合作体制机制。
推动出台《福州市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为台湾同胞在基地内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加快推动榕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二是深度对接台湾经济社会文化,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向纵深拓展。
加快两岸农业项目开发,深化对台农业交流,打造两岸生态农业合作中心;坚持以离岸金融业务为抓手,加快建立示范基地对台金融示范基地;坚持以营商服务提升为重点,加强两岸冷链物流合作;坚持以深化两岸民间交流为载体,依托“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和“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等平台,加强海峡两岸青年交流合作。
三是持续深化扩大对外开放,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主动融入“海丝”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深化国际经贸合作,积极主办或承办大型国际性会议以及商业旅游、展览、论坛、体育赛事和大型文化活动等对外交流事项,建设东南沿海重要的开放窗口。
2.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再融合
一是充分发挥“五区叠加”的联动优势,推进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自创区福州片区、海丝核心区、生态文明试验区优惠政策及扶持举措落地;结合双创示范基地自身实际,加快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以及自创区福州片区“三区融合”发展,全面推进政府服务转变。
二是梯次推进“微创新”与“集成创新”,集中省市力量,做大做强1-2个产业集群,大力支持科技型龙头企业发展。
3.政策引领与平台支撑相促进
一是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创业创新要素集聚。
落实“闽都人才”聚集工程,打造六大人才聚集区;优化“人才第一”环境工程,在办公住房和自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创新创业人才全方位的配套支持;引导“投资融资”集群工程,建立“园区推荐项目-专业中介机构评估项目-政府搭建对接平台-多元金融服务配套跟进”的运作模式,实施“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专业化运作”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打造创新创业资本的集聚高地。
二是坚持以重点平台为抓手,着力完善双创服务体系,加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营造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发现的问题
依据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评价二级指标的关联度分析结果,课题组认为双创示范基地双创生态系统的总体情况较好,但其所处部分环境因素与理想环境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1.“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遭遇困境
一是政府主导人才政策落地,相关配套措施有待改进。
二是本土企业高度重视海外人才引进,对本土人才不够重视。
2.“双创”相关财税及配套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部分政策规定自由裁量权较大,操作过程由相关政府部门去甄别哪些企业享受优惠,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和设租寻租。
二是聚焦于中小企业创新活动进而获取有效财税支持的政策相对不足。
三是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力度略显不足。
3.中小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目前市场上大多金融产品过于强调信用体系、财务报表与抵押物,不利于中小微企业利用。
二是目前的征信体系建设尚未全面覆盖到大多数中
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双创”过程中,通过创新风险防控模式帮助其实现融资需求的同时将风险控制在平衡状态并不容易。
三是间接融资整体呈现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的特征,制约了双创企业的持续发展。
4.科技中介服务环境亟待改善
一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科技中介机构还存在着政府扶持依赖性高、业务定位和核心竞争力定位不够准确的现象,缺乏市场竞争力。
二是高素质的专业科技中介队伍还较为缺乏。
三是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较为薄弱。
5.新区对台的双创政策落地仍存“最后一公里”
一是两岸产业融合不够充分,两岸产业交集比重有待提升,大多数交叉产业合作偏重于产业投资而忽视产业链建设,偏重于产品生产而忽视产品的品牌建设,偏重于产品贸易而忽视产业技术标准。
二是政府“积极”行为信息的不对称传递,滋生了不少台湾创客和对台众创空间目标扭曲的逐利行为。
四、加快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
课题组结合双创示范基地的运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双创工作开展较好城市做法,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
1.加快实施“双创”人才计划
一是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团队),坚持以各类企业、园区、产业基地等为依托,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并择优支持高精尖缺领军人才(团队),着力打造拥有关键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带动转型升级的高端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人才队伍;研究规划“双创示范基地引进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团队)专项资金”,拓宽引智渠道和引智模式。
二是大力培育重点专业、重点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尽快启动双创示范基地“优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技创业企业家培育计划”及“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结合重点产业从业人员职业化资格认证体系推广、产学研相结合人才链式培养模式创新等举措,持续推进区域重点产业人才(团队)的引进、选留和培养的政策创新及落地。
三是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业,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建设,加快推进基地人才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四是按照“教育+科技+产业”模式,探索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来榕共建特色协同创新研究院。
五是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季度例会、工作报告和人才工作联络员等制度,及时会商解决人才工作计划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计划有序推进落实。
2.进一步落实运用财税激励政策
一是持续优化支持双创的各项政策,力求明白简洁,有可操作性。
二是宏观层面上通过直接财政资金投入、补贴、配套、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创新性企业转型提升过程中的关键项目。
三是强化对人力资本的税收激励机制。
四是运用财税政策鼓励长期科技投资,特别应探索对产学研结合、集成创新研发等特定创新活动的财税激励政策。
五是推进创新政策体系中“普惠性”财税激励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六是创新税收宣传载体,引导示范基地内企业根据自身所处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从初生、成长和成熟壮大三个环节,对照享受稅收政策红利。
七是加强对企业创新成果商业化的政策激励。
八是健全税收优惠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财税部门与科技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
3.畅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一是进一步推进双创企业直接融资工作。
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建立和完善小额快速再融资、兼并、收购制度,加强二板市场、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间的有效分工和有机联系;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针对拟上市、已经或计划在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探索“双创债”试点工作。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融资有效增信,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新型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注重提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合作意愿,结合政策支持和政策导向来推进银行、担保机构和双创企业之间建立一套业务协作规则,并通过长期合作形成多赢局面;积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从龙头企业入手,加强对新型供应链融资模式的研发和推广。
三是大力发展风险投资。
进一步健全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差异化监管体制;提高国有风险投资市场化水平,引导其投资处于初创期、风险大、前景好的双创企业,提升其“杠杆效应”;搭建平台积极推动创业风险资本与银行、担保机构、租赁机构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增强地区项目
风险投资的吸引力;继续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建立众筹股权交易市场,创新“引导基金领投+社会大众跟投”模式,推进股权众筹融资发展,充分开发当地民营资本力量,引导本地民营企业转型。
4.搭建科技中介多主体协同服务创新模式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力度,制定针对优质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优先采购计划,引导和推动大学及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创办和发展科技中介机构。
二是探索科技中介机构的独立运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双创企业服务体系的组织架构,形成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和纽带,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服务主导,以协议或联盟形式联结全区所能提供的各种各样服务,通过对大量双创企业信息的准确掌握和分析,合理配置服务资源和手段,形成覆盖双创企业经营方方面面的网络化中介服务运行模式。
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科技资源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大引进高层次的专业性科技中介人才;通过与高校合作、自我培养、人才交流等形式培养各类科技中介人才;加大对科技中介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
5.探索对台产业合作、信息共享新思维
一是明确双创示范基地对台产业合作的新方向,探索两岸产业合作新模式,拓展新的产业发展领域,力争往产业链条的两端靠拢,继续加强传统产业合作,创新提升历史经典产业,以战略新兴产业合作为新的增长点,以未来产业作为后备储蓄力量;同时,依据购买者、生产者和混合型驱动合作产业差异特征制定分类合作战略。
二是加强多方信息共享实现共赢。
细化对台政策及配套优惠措施宣传,使其更具针对性;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可设置对台特色服务窗口;政府单位、众创空间(基地)、新创团队宜双向或多向沟通了解,避免产生双方及多方误解,以利各类参与主体共创双赢或多赢。
课题指导:黄忠勇、肖华
课题负责:林鲤晟
课题组成员:陈飞、林林
何伟、郑晓鹏等
责任编辑:林善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