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1、商朝:奴隶制五刑具体是什么?

答:墨(面上刺字)、劓(割鼻)、剕(砍脚)、宫(破坏生殖器官)、大辟(死刑)。

2、西周:什么是明德慎罚?什么叫宗法制?西周的买卖契约叫什么?

审判的“五听”具体内容是什么?简述西周礼与刑的关系如何?简述西周的刑法原则有哪些?

答:明德慎罚:把大张旗鼓地宣传德化教育与慎重地使用刑罚手段相结合。

宗法制:以亲亲、尊尊为精神支柱,严格遵守宗法等级,以保证嫡长继承的制度。

⑷、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辞听是“观其出言,不直则烦”即观察当事人的语言表达,理屈者则言语错乱;

色听是“察其颜色,不直则赧然”即观察当事人的面部表情,理屈者则面红;

气听是“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即观察当事人的呼吸,无理则喘息;

耳听是“观其聆听,不直则惑”观察当事人的听觉,理亏则听语不清;

目听是“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眊然”观察当事人的视觉和眼无理则双目失神。

礼与刑的关系:

(1)礼和刑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共同服务于奴隶主阶级的专政。

(2)礼靠刑的强制力实施,刑以礼的原则为指导。

(3)礼、刑作为统治阶级的两种手段,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密切,二者互为表里,相辅相成,以礼为重,以刑为辅,共同构成了西周奴隶制法制的完整体系。礼通过教化“禁恶于未然”,刑则是惩治“已然”犯罪的必要手段,但“出礼则入刑”,严重违礼就要被认为是犯罪的行为。总之,礼是法的重要内容,又是法的指导原则,但以刑为必要的制裁手段。

西周刑法原则:刑罚世轻世重原则、轻重诸罚有权原则。第一、老幼犯罪减免刑罚,是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在刑罚定罪量刑上的具体体现,是一项矜老恤幼的典型制度;

第二、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第三、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第四、宽严适中,强调在定罪量刑时做不轻不重不偏不倚。

契约:有息借贷称“傅别”,无息借贷称“书契”。

3、古代婚姻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是六礼?何为七出?何为三不去?答:⑴、①西周时,缔结婚姻关系,男女双方都必须严格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②同姓不婚;③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是为成年。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④儒家礼制规定,父母死后子女应服丧三年,在此期间不得嫁娶,以示孝道。

⑤西周时期,婚姻关系确立必须经过“六礼”的过程,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或称纳成、纳币)、请期、亲迎。

⑵六礼的内容包括了六个方面,实际是婚姻成立的六个程序:

一是纳采,即男方向女方送彩礼求婚;

二是问名,即男方的媒人问女方的名字、生辰,然后到宗庙里占卜吉凶,结果为吉的才能进行下一步,凶的则到此为止;

三是纳吉,就是占卜得到吉兆后定下婚姻;

四是纳征,男方派人送聘礼到女方家;

五是请期,即请女方确定结婚日期;

六是亲迎,婚礼之日,男方必须亲自去女方迎接,然后男方先回,在门外迎候。

⑶一、“不顺父母” 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二、“无子” 亦即妻子生不出儿子来;三、

“淫” 亦即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理由是“乱族”;四、“妒” 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乱家”;五、“有恶疾” 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不能一起参与祭祀〕;六、“口多言” 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理由是“离亲”;七、“窃盗” 即偷东西,理由是“反义”。

⑷三不去亦称“三不出”,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用以规定丈夫不得任意要求与妻子

离婚(即休妻)的三种情况。一、「有所娶无所归」指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二、「与更三年丧」指妻子曾替丈夫的父母服丧三年。三、「前贫贱后富贵」指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但后来发达富贵了。

4、春秋战国:成文法公布的标志?《法经》是由谁制定?它的本质和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成文法公布的标志:郑国执政子产始作刑书——铸刑鼎。

制定者:李悝

本质:

(1)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较为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

(2)是维护和巩固封建专制政权和保护封建私有财产的暴力工具。

(3)是维护封建等级特权的暴力工具。

立法宗旨:推进和深化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巩固和发展封建经济基础,强化封建统治力量,防止和打击奴隶主贵族复辟势力的破坏活动,镇压奴隶和农民的反抗,巩固新兴地主阶级专政,以封建“法治”取代奴隶制的“礼治”、“德治”和“人治”。

5、秦朝:死刑的具体种类有哪些?中央司法机构的名称是什么?

答:具体种类:

定杀:将患疾疫的罪人投入水中或活埋处死。

具五刑:对受刑者先施以黥面、劓鼻、斩左右指等肉刑,再以笞杖将其决死,然后枭其首并将其尸骨剁成肉酱示众。

囊扑:就是将受刑人装进囊袋,扑打而杀死。

戮:即先予刑戮,然后斩首。

磔:即裂其肢体而处死。

车裂:即五马分尸。

弃市:杀犯人于闹市。

凿颠:即凿击受刑者的头顶以处死犯人。

抽肋:即抽取受刑者的肋骨以处决犯人。

镬烹:即用大锅将人活活煮死。

阬:即活埋。

中央司法机构的名称:廷尉。

6、汉朝:汉朝法制指导思想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变化?“汉律六十篇”包括哪些内容?汉代司法制度中反映了儒家化特点的有哪些?何为《春秋》决狱?“论心定罪”的司法审判方式的表现是什么?

答:发展变化:第一阶段是从西汉建立到武帝之前的70年间,黄老思想居于统治地位,在立法思想上强调约法省禁、除削烦苛;第二阶段是从汉武帝起,儒家思想占据上峰,封建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