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及精品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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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
析题库及精品答案
大题(共10题)
一、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1座、输水管道21km、调压设施1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

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

【事件】
事件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

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

事件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

事件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

【问题】
1.事件1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

2.事件2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3.事件3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4.事件4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不正确。

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规划应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需要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

问题2:有不妥之处。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问题3:不正确。

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

问题4:有不妥之处。

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

二、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

【事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C8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期间无法施工,C8号支洞已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8天,承包人提出索赔。

事件2:该工程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2017年6月正式开工,2017年7月3日16时,在对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J34+616进行3m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125L/min的任何10m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

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人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

2017年7月11日20时开始灌浆,至2017年7月14日15时20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2017年7月16日16时涌水事件结束。

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

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
2.7万元、设备闲置费用18.8万元、水泵排水费用5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万元、洞内照明增加2000元等费用合计27.7万元。

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万元费用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事件2的利润1万元,合计29.2万元经济索赔和21天工期索赔申请。

【问题】
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1的索赔?
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
3.监理应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
【答案】问题1:根据合同条款第
2.3款(提供施工场地)的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合同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

问题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的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

问题3:可索赔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闲置、人员窝工、照明排水通风费用增加等费用27.7万元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共28.2万元。

事件1造成C8号支洞工程工期8天延误,事件2造成J10号支洞工期13天延误,要考虑两事件发生后对总工期的影响会出现改变关键路线的情况,确定最终关键路线后计算整体索赔工期。

三、某大(2)型水库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洪洞、溢洪道、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根据合同约定,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原材料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事件2:大坝基础工程完工后,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制定了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方案,部分内容如下:(1)由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2)验收工作由质量监督机构主持;(3)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组成;(4)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事件3:溢洪道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并成立了有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的验收工作组。

经评定,该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其中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为75%。

事件4:在混疑土面板施工过程中,面板出现裂缝,现场认定该裂缝属于表面裂缝,按质量缺陷处理,裂缝处理工作程序如下:(1)承包人拟定处理方案,并自行组织实施;(2)裂缝处理完毕,经现场检査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填写《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备案表由监理人签字确认;(3)《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报项目法人备案。

问题:
【答案】1.(1)对承包人的采购要求: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验收程序: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査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2)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

(3)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3.还应包括主要设备制作(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

单位工程验收时,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列席验收会议、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

4.(1)经监理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处理方案。

(2)应由监理单位填写《质量缺陷备案表》,各工程参建单位(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签字。

(3)应该是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四、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 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投标文件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

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

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

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

B、A企业综合得分分别为第一、第二名。

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 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不妥。

理由:地方重点水利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C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E 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可按无效标处理。

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

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10月21日下午开标,不妥。

理由: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

(2)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不妥。

理由: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

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公证处的人员,不妥。

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也不适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为4人,不妥。

理由: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本案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五、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

建设单位分别与A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B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C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

2019年3月开工,合同工期18个月。

【事件】
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输水渠道K1+100?K1+600段岩石渗透系数为3×10-2cm/s,招标文件显示该段岩石渗透系数为2×10-3cm/S,A单位就排水工程量增加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建设单位回复:地质条件的变化是正常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事件2:由于地方政府希望可以提前供水,因此建设单位提出将合同工期压缩至12个月。

事件3:施工中的碎石(碎石垫层、混凝土粗骨料等)由建设单位提供,2019年12月,建设单位运至现场的一批碎石经检验不合格,由于市场碎石供应紧张,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可以将该批碎石用于工程。

事件4:设计单位C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泵站工程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需采购上海某水工机械厂家设备,理由是该厂家设备质量有保证。

事件5:设计文件中标明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

事件6:施工单位A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将泵站工程的碎石桩基础工程分包给了D 基础处理公司,由于D基础处理公司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E基础处理公司。

事件7:2019年10月,由于栗站下部结构有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尚未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尚未进行签字确认,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直接进行了下一仓混凝土饶筑。

【问题】
1.指出事件1?事件7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事件5中,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应如何处理?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如下。

事件1:建设单位回复不妥。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勘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事件2: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不妥。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事件3: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碎石不妥。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事件4:设计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妥。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事件5:无不妥之处。

事件6:D基础处理公司将工程又分包给E基础处理公司不妥。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事件7:上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直接进行下一仓混凝土浇筑不妥。

理由: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问题2: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处理方法如下:①不再继续使用;②用户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合理使用期限。

问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法分包包括四种情形:①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②将主体工程分包;③分包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④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六、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C8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
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期间无法施工,C8号支洞已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8天,承包人提出索赔。

事件2:该工程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2017年6月正式开工,2017年7月3日16时,在对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J34+616进行3m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125L/min的任何10m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

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入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

2017年7月11日20时开始灌浆,至2017年7月14日15时20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2017年7月16日16时涌水事件结束。

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

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
2.7万元、设备闲置费用18.8万元、水泵排水费用5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万元、洞内照明增加2000元等费用合计27.7万元。

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万元费用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事件2的利润1万元,合计29.2万元经济索赔和21天工期索赔申请。

<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1的索赔?<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3>、监理应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
【答案】1.根据合同条款第
2.3款(提供施工场地)的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合同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的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

3.可索赔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闲置、人员窝工、照明排水通风费用增加等费用27.7万元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共28.2万元。

事件1造成C8号支洞工程工期8天延误,事件2造成J10号支洞工期13天延误,要考虑两事件发生后对总工期的影响会出现改变关键路线的情况,确定最终关键路线后计算整体索赔工期。

七、某引水工程总长2448m,包括河渠交叉建筑物1座(倒虹吸),左岸排水建筑物1座(倒虹吸),渠渠交叉建筑物1座(倒虹吸),节制闸1座,退水闸1座,渠道1981.9m。

渠道最大挖深6m左右,最大填高12m左右,沿线岩性以壤土、黄土状壤土、砂卵石为主,全部为土质渠道。

度汛设计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

施工导流采用明渠导流。

【事件】
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事件2:招标阶段,在工程量清单中要求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中,不再单独报价。

事件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了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事件4: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渠坡衬砌施工时,设计单位要求采用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

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就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施工工艺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事件5:在渠道开挖施工时,有一处发生了滑坡,施工单位在滑坡处开挖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进行了报告。

事件6:由于工程跨越重要河道,因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6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请根据事件3,补充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3.根据事件6,试阐述对于施工度汛,施工单位应该做哪些工作?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对项目经理资格未设置安全生产资格或安全生产考核要求不妥。

理由: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

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事件2中,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不妥。

理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明确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单独报价,不得删减。

事件3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不妥。

理由: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或者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事件4中,设计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提出新型衬砌设备的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不妥。

理由:对于新工艺、新设备,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事件5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妥。

理由: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应首先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事件6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度汛方案不妥;监理单位审批度汛方案不妥;
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不妥。

理由: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和工程度汛需要,组织制订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或备案。

防汛度汛指挥机构应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问题2:项目法人编制的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工程度汛方案、措施等。

问题3: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制订防汛度汛及抢险措施,报项目法人批准,并按批准的措施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做好汛期值班,保证汛情、工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

八、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定A公司为中标单位。

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A公司将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施工分别分包给B、C和D三家专业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

该工程在施工招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述事件:事件1:施工招标过程中共有6家公司竞标。

其中F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G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密封。

事件2: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了检测验收。

监理工程师对其中5号桩的混凝土质量有怀疑,建议建设单位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一步检验。

D公司不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A公司给予配合,A公司以桩基为D公司施工为由拒绝。

事件3:若桩钻孔取样检验合格,A公司要求该监理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其窝工损失,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

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配套工程设备提前进场,A公司派人参加开箱清点,并向监理机构提交因此增加的保管费支付申请。

事件5:C公司在配套工程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现附属工程设备材料库中部分配件丢失,要求建设单位重新采购供货。

【问题】
1.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F、G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2.事件2中,A公司的做法妥当否?为什么?3.事件3中,A公司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4.事件4中,监理机构是否签认A公司的支付申请?为什么?5.事件5中,C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1.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F、G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答案:(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①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不应该对F进行评审。

理由:按《招标投标法》规定,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3)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不应该对G进行评审。

理由:对于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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