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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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加气站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适用于加气站及其周边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
1.制定并完善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
3.负责加气站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4.组织消防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推广应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设备;
6.处理加气站消防安全事故和纠纷;
7.组织开展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8.定期检查、验收和评估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平、全面、科学、及时。
第五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使用单位和管理机构要从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强宣传、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和组织演练等方面,全面提高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
第六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加气站消防安全委员会、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加气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加气站员工组成。
第七条加气站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加气站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机构,由加气站的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是加气站内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加气站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加气站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加气站员工是加气站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十一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
1.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方案的制定;
2.加气站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3.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
4.加气站的消防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
6.加气站消防安全事故和纠纷的处理;
7.加气站的消防安全评估和验收。
第四章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方案
第十二条加气站应制定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方案,包括:
1.《加气站消防安全制度》;
2.《加气站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第十三条《加气站消防安全制度》应包括加气站消防安全组织管理、消防设施和设备的配置和维护、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消防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以及消防安全事故和纠纷的处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加气站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应包括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消防设施和设备的配置要求、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要求、消防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要求、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要求,以及消防安全事故和纠纷的处理程序等内容。
第五章加气站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第十五条加气站应配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
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消防水源和消防给水设施的配置要求;
2.消防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配置要求;
3.消防排烟、通风和防排烟设施的配置要求;
4.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的配置要求;
5.消防器材和装备的配置要求;
6.消防标志和标识的配置要求;
7.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设施和设备配置要求。
第十六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六章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
第十七条加气站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加气站应建立消防安全巡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记录巡查情况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第十九条加气站应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和评估,并按照风险等级和整改时限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加气站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七章加气站的消防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一条加气站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
第二十二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二十三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制度,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
第八章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加气站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十五条加气站应建立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和考核制度,对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和跟踪。
第九章加气站消防安全事故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加气站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二十七条加气站应及时调查处理消防安全事故和纠纷,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改正措施和补救措施。
第十章加气站的消防安全评估和验收
第二十八条加气站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加气站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加气站消防安全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加气站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本制度经加气站消防安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原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是《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供参考。
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实施。
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按照防火防爆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条加气站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实现部门协调,形成消防安全管理合力。
第五条加气站应加强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设备、器材和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的检查、试验、维修和保养制度,保障消防设施的完好可用。
第七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九条加气站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加气站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信息的留存和备份,方便查询和使用。
第二章管理
第十一条加气站应设立专家组织,组织编制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明确各职责和任务。
第十二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二)组织建设消防设施,购置消防器材;
(三)组织开展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五)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六)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七)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三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便于查阅和考核。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加气站应加强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加气站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培训班、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向职工传达消防安全知识。
第十八条加气站应组织职工参加消防安全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设备设施管理
第十九条加气站应建立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备和器材的完好可用。
第二十条加气站应设立消防设备、器材的监测及维修保养人员,按规定周期进行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测、试验、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加气站的消防通道、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占用。
第二十二条加气站的消防设备、器材应明确存放位置,设置标识,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演练
第二十三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演练制度,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四条消防演练应包括火灾警报、撤离逃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环节,模拟真实的火灾事故场景,演练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五条消防演练应定期进行,一般不少于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演练次数。
第二十六条消防演练后应总结经验,总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六章隐患排查整改
第二十七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加气站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第二十八条火灾隐患排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的畅通情况,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火灾隐患排查应记录并及时整改,整改后应重新排查,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第三十条加气站应将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情况报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章检查评估
第三十一条加气站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状况。
第三十二条消防安全检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结果应作出书面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三十三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相关部门。
第八章信息管理
第三十四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信息的留存和备份,方便查询和使用。
第三十五条消防安全信息管理应包括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和保养记录,消防演练和培训的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记录等。
第三十六条消防安全信息应进行备份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加气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加气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如未履行职责,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九条加气站的职工应按照规定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消防安全措施有任何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加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将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之前已制定的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不符,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二条加气站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十三条市县级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加气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
【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加气站消防安全,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设备使用与保养、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第三条加气站应当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加气站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加气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加气站应当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七条加气站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人员,并确保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达到应急救援需要。
第二章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第八条加气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加气站的消防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选择、安装、维护和保养。
第十条加气站应当建立消防设施设备操作维护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
第十一条加气站应当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巡查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巡查记录应当详细、准确。
第十二条加气站应当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畅通无阻,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消火栓、消防门等。
第十三条加气站应当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章消防设备使用与保养
第十四条加气站应当根据消防安全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配置并使用消防设备。
第十五条加气站应当组织人员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保修,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加气站应当制定消防设备使用和保养操作规程,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和操作要求。
第十七条加气站应当建立并维护消防设备使用和保养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加气站应当定期组织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培训,提高员工对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水平。
第四章消防演练
第十九条加气站应当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以检验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条加气站应当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第二十一条加气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演练内容和形式,确保演练的实效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参加消防演练后,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第五章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三条加气站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十四条加气站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并确保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十五条加气站应当通过不同形式和渠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二十六条加气站应当建立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和保存员工的培训情况和证书。
第六章应急救援
第二十七条加气站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流程。
第二十八条加气站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九条加气站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储备的充足性和可用性。
第三十条加气站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和处理能力。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十二条加气站应当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加气站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三十五条对于本制度未能详细覆盖的情况,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结语】
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加气站消防安全的重要保证,制定和实施本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加气站的消防安全。
加气站在制定本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教育培训,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加气站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作,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备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最后,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加气站消防安全。
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加气站消防安全的管理,保障加气站与周边环境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加气站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加气站的消防安全。
第四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合规、科学防范、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五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是: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风险管控、救援迅速。
第六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确保加气站处于良好的消防安全状态,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和检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加气站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下设消防安全科,负责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主管具有消防安全工作的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培训。
第九条消防安全科由专职消防安全人员组成,负责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定、修改和完善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定期检查、维护和测试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五)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审查工作;
(七)做好消防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加气站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工器具和设备,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设备的操作培训。
第三章消防设施
第十一条加气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十二条加气站应设置消防水源,确保消防用水的供应和水压的稳定。
第十三条加气站应设置消防疏散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
第十四条加气站应设置消防报警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手动报警按钮。
第十五条加气站应设置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障火灾初期的灭火和扑救。
第十六条加气站应设置火灾自动疏散系统,包括疏散指示灯、疏散广播系统等。
第十七条加气站应设置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箱和灭火器架,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储存区、加气设备区、办公区等易发火灾场所。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加气站应制定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岗位和工作流程。
第十九条加气站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二十条加气站应做好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加气站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加气站应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台账管理,包括购买、配置、维修、报废等相关记录。
第二十三条加气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四条加气站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测报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记录等。
第五章情况报告
第二十五条加气站应定期向上级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第二十六条加气站应配合上级消防部门进行调查、检查和审查等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或者发生较大火灾隐患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加气站应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对优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者进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加气站应与周边单位和社区进行联防联控,互通有无,共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十条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加气站消防安全主管负责。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加气站消防安全主管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