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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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的通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经贸商业[2008]249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4.23
【实施日期】2008.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商业〔2008〕249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8〕15号),我省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在各设区市展开,请按我委制定的《福建省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经贸委商业处沟通。

附件:1. 福建省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方案
2.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3.达标大型超市规范
4. 达标大型超市规范操作手册
5.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审定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附件1:
福建省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方案
为提高大型超市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大型超市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8〕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谐商业、服务民生为宗旨,以大型超市分等定级规范为依据,以提升大型超市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促进诚信经营为目标,按照“加强指导、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动态监管”的原则,推进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工作,2008年底前完成我省设区市所在地大型超市的分等定级工作。

通过分等定级,培育形成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质量好、购物环境优、管理水平高、竞争实力强的达标超市,带动和促进全省零售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方法步骤
(一)成立机构。

省经贸委已成立了以钟安平副主任为主任的福建省零售企业分等定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商业处,专家组也已组成。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应于
今年4月底前成立评定委员会和专家组并确定联络员,联络员名单(附件2)于4月29日前报省经贸委商业处。

(二)宣传培训。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近期要充分动员本地媒体,对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省经贸委5月上旬将组织对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调查摸底。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要按照《零售业态分类标准》(GB/T 18106-2004),对本地大型超市(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进行摸底,建立企业和门店档案,并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29日前报省经贸委。

(五)组织申报。

省经贸委组织培训后,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要及时组织大型超市登录“中国零售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要求:
1、实行自愿申报。

大型超市以门店为单位自愿参加分等定级。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要积极做好动员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规范申报名称。

申报店名应使用单店规范的全称。

同一个店使用的名称在各种报表中应一致。

不要用集团公司的名称来代替门店的名称。

3、严把参评基准。

按照国标规定,申报的大型超市的基本条件为单店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成立开业一年以上;目前运营正常,没有不良诉讼和较大经济纠纷。

4、上报材料真实。

大型超市填报数据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填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六)督导整改。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在指导大型超市申报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区零售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对照《达标大型超市规范》(附件3),针对大型超市反映出来的薄弱环节,指导企业于6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七)评审上报。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6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在7月5日前
将本地达标大型超市申报材料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将及时组织复核并于7月底前报商务部。

厦门市贸发局可以直报商务部,并抄报省经贸委。

设区市评审程序:
1、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初审。

按照《达标大型超市规范》和《达标大型超市规范操作手册》(见附件4),采用网上审核与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2、专家组评审。

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初审结果送专家组评审。

3、评定委员会验收。

评定委员会组织验收组,对申报的大型超市进行实地验收;验收按照达标大型超市规范和操作手册,采取听、看、问、查等方式进行。

4、评定委员会认定。

召开评定委员会会议,对达标的大型超市评审结果进行认定。

5、评审结果上报程序: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填写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审定表(见附件5),经省经贸委审核后报送商务部(网上填写的同时,还要填写纸质审定表并加盖印章后按程序报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大型超市分等定级是零售企业分等定级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促进诚信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及时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

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协会、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各方协同的合力,切实做好分等定级工作的宣传发动、企业调查、组织申报、初审把关、实地考核和督促企业整改等工作。

(三)确保取得实效。

重点抓好宣传发动和督促企业整改工作,帮助企业按照规范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达标率。

附件2:
设区市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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