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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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
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1.09.19
•【字号】京财采购[2011]2072号
•【施行日期】2011.09.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的公告
(京财采购〔2011〕2072号)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财库〔2010〕133号)的规定,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工商注册地在本市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工商注册地在北京市之外(以下简称非本市)拟在本市开展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工作。
为做好本市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非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办理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一)申报时间
北京市财政局定期集中对申报本市乙级政府采购资格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申报机构)进行审查认定,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书》(以下简称
《申请书》)及申报材料报送北京市财政局。
填写《申请书》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原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
对于原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已取得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其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证书有效期满后,资格自动失效。
二、关于非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非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包括甲级和乙级)在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活动的,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的要求,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证书》复印件向北京市财政局备案。
各项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前楼324室)。
联系人:潘磊
联系电话:68430034 88549374
传真电话:68430035
附件: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书
北京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附件
序号: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书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财政局制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书填写说明
及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书》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要求填报,其中:
(一)表一“专职人员总数”填写在本市专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人数,所称专职人员是指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职人员;“资金情况”应填写申报上一年度的财务情况;
(二)表二、表三和表四应由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本人填写,并粘贴二寸照片,本人签字,专人专岗,不得兼任,技术经济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的中级以上职称;
(三)表五“专职人员名单”应填写专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人员名单,并且不得为外聘、兼职和退休人员,专职人员包括法律、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人员,不得少于10人,应接受北京市财政局的专业培训,名单按照同系列高、中、初级职称顺序填写,以序号顺序装订;
(四)表六
1、“营业场所”应当写明办公地点和办公建筑面积,办公建筑面积是指单独办公区域面积;有独立的办公室、开标室、评标室等必备场所(营业场所、开标场所为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营业场所、开标场所为租用场所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缴纳租金凭证和缴纳租金发票的复印件);
2、“设施和办公条件”应当写明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和应用情况以及计算机、
复印机、传真机、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的数量;
3、“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列明机构内部已正式颁布实施的代理业务操作规程(含业务受理规程、采购文件制作与论证规程、公告发布规程、开标规程、评标规程、采购结果确定规程、质疑投诉办理规程、合同签订规程等)、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4、“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应为申请人所在地人民银行为申请人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五)表七“政府采购培训证明”指由北京市财政局出具的人员培训证明;
(六)表八“内部职能结构情况”应当将企业的组织情况、决策体系填写清楚;
(七)表九“机构简介”企业要真实填写机构简介;
(八)申请书填写后打印,不得涂改;首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印章清晰;
(九)申请单位应如实逐项填报有关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填列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十一)表五至表九栏目不足者可另附页。
二、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材料,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材料中的各类资料可采用复印件,其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将正、副本的全部内容进行复印,不得缺页;
(二)申请书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文本字体使用仿宋四号,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
(三)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顺序依次装订
成册,并附有目录;
(四)代理机构的申报材料如果分册装订,应当注明共几册和每册编号。
三、申报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
出现数据不全、申请表填报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等情况的不予受理。
说明:表中资金情况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填列。
注:职称类别分别为法律、经济、技术等。
表六、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营业场所、设施、办公条件、人民银行开户许可
表七、政府采购培训证明
表八、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内部职能结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