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计划、检验指导书编制原则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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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计划、检验指导书编制原则和实施细则
1、目的
对检验计划、检验指导书的编制要求、内容作规定,以达到对检验工作的指导。
2检验计划
2.1检验计划的编制依据:
a〉产品的工艺流程发生较太变化时;
b〉检验组织结构发生较太变动化;
c〉特殊产品或合同有特殊要求时;
d〉检验和测试条件有较大变化时。
2.2检验计划的形式与内容
2.2.1产品的检验工艺流程图,明确检验点的设置。
2.2.2检验组织机构与检验网络。
2.2.3质量缺陷严重度分级。
2.2.4确定检验指导书、产品质量记录卡。
2.2.5重大产品、新产品检验和试验方案。
2.2.6检验和试验仪器更新计划。
2.2.7检验培训计划。
3捡验指导书
3.1形式
3.1.1检验指导书
3.12检查记录卡
3J.3产品试验报告
3.2内容
3.2.1检查项目
3.2.2质量标准
3.2.3检查方法及手段
3.2.4质量重要度或质量缺陷严重度分级
3.2.5检查频次
3.2.6检查仪器
4、质量缺陷度分级依据
4.1产品特性值重要度分级表。
4.2对产品性能的影响程度。
4.3故障发生难易程度。
4.4修复难易程度。
5、缺陷分级
5.1严重缺陷
5.2重太缺陷
5.3一般缺陷
5.4轻微缺陷
6、实施细则
6.1检验计划的实施细则
6.1.1检验计划以指导质检科的质量检验工作。
6.1.2检验计划应与企业的总目标一致并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相匹配。
6.2检验指导书的实施细则
6.2.l根据产品的结构特点、技术标准、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检测手段、检验引用与检验经济性确定检验方案。
6.2.2检验指导书产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是重要的质量文件与质量记录之一,由质检科保存。
1、目的
为严把进货物资质量关,特制订本标准。
2、管理要求
2.1凡供应部门采购的A类关键物资,应由经分承包方能力评审后的定点单位供货,不得更改,否则,检验员可拒检,如需更改,应重新进行分承包方能力的评定,
2.2进厂物资的检验,必须根据技术标准、图纸要求、订货合同、产品标准及国家标准等进行质量检验。
(1)凡进厂的关键A类物资、专检员必须根据工厂标准和国家标准
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如本厂无检测手段,必须定期取样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的依据。
(2)对B类重要物资,必须有质保书及相关质量文件报质量部验证。
(3)对C类一般物资,必须具备生产厂家的合格证,报质量部验证。
2.3经验收合格后,专检人员必须签发"检验合格单"通知入库,并将供货单位质保单及理化检测报告一并存档备案。
2.4经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入库,更不能用于生产,质检科应及时填写"不合格通知单"通知供应部门作退货处理。
2.5原辅材料的代用、因用均由生产部、技术部、全质办及技术副总签署意见,方可使用,如不能代用或回用,则不准在生产中使用,需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2.6专检人员需监督仓库管理人员做好不合格物资的隔离与处理工作,其工作结果要有记录。
2.7负责进厂物资检验的专检人员有权阻止库存失效、变质、锈蚀或过期而未复验的物资用于生产。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工作使用的原辅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外协件、紧固件、外购件、组件、成品的标识,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
2、工作内容
2.1 各类圆钢、钢材、方管、扁管、角钢、铝型材、不锈钢管材,分类定置堆放,较轻材料上架,较重材料地面堆放。
在同一规格材料处贴放标识,标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标识牌件见图1。
2.2 半成品、零部件、外协件、紧固件、外购件、组件、成品的标识
2.2.1仓库人员按材料消耗定额落料后的各类材料,视物件大小集中整齐堆放,挂或贴标签标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落料尺寸,标识牌件见图2。
2.2.2车间按生产安排的加工件,填写领料单,根据材料定额的规
格型号,到仓库对照标签标识领用,加工完成后,工件、图纸随工转序质量跟踪单一起送半成品检验,检验员根据图纸进行检验,有待检标识(图3)、正检品(图4)、合格品(图5)、待处理(图6),现时检验员
在随工转序质量跟踪单上填写检验情况。
仓库保管员按定置整齐推放,挂贴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零件名称、零件图号(见图7)。
2.2.3紧固件、外购件,按定置位置,集中上架,按规格型号,整齐推放,挂贴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
2.3成品标识
2.3.1装配完毕,经检验和试验合格,检验员填写检验单,钉贴铭牌,表明其产品型号、规格、性能参数、出厂日期。
2.3.2入库后按定置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识见图8
2.4标识的填写
所有标识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对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需立即整改填写。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入库、保管、印晒、分发、使用及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管理。
2、引用标准
JB/T5054.9一2001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管理规则。
3、总则
3.1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必须由技术部专职人员保管,并制定完整的标准或制度。
3.2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底图、底稿和生产用图、复印件,均应集中管理。
3.3经验收入库的底图及底稿,如有损坏、遗失,应办理复制、补制或注销手续。
3.4凡属密级的产品图祥和技术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保密标准或制度进行管理。
4、底图、底稿的入库(归档)和管理
4.1底图、底稿应符合下列要求:
a.清晰、无破损、无水迹、污迹和皱褶、无折叠印;
b.标题栏填写完整,签署完全;
c.图样按产品、部件明细表或目录成套入库。
4.2底图、底稿入库(归档)时,应填写入库(归档)单,经专职人员检查,办理签收手续。
4.3底图、底稿入库(归档〉应予登记,建立台帐(或卡片),确保帐(卡)物一致。
4.4底图采用产品成套方法来保管。
多张(页)组成的同一代号底图、底稿应保存在一起。
4.5底图存放不允许折叠,应平放。
4.6在存放底图的器具上应有代号、标签,以便查找。
4.7库存底图、底稿要定期检查、清点。
对破损的底图、底稿应及时修补;对因沾污而不能再复印或破损后无法修补的底图、底稿,应重新复制。
底图、底稿遗失应查明原因,在办理复制手续后方可复制。
4.8底图、底稿一般不得出借,当因设计更改或重新复制等原因必须外借时,必须履行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档案底图、底稿一律凭“更改通知单”或“复印申请单”调出,负责归还,其它情况查阅限在档案室内。
4.9重新复制的底图、底稿须经有关设计人员或专职技术人员校核后方可入库(归档)。
在被替代的底图、旧底稿上,应在标题栏处注明“作废”等字样或加盖“作废”印章,另行存档备查。
4.10由技术部更改、作废或换发后的产品图样及文件印晒发放后,由各部门、车间负责发放至各班组,并将原图收回,决不允许新旧图样同时在生产中使用。
4.11技术部、生产部的产品图样、工艺装备图样及技术文件应有专人管理,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借阅的资料原则上当天归还。
4.12各车间、科室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必须由专人管理,负责签收。
4.13各车间、科室的技术人员每年配合技术部对本部门的图样及
技术文件进行核对,发现遗失需填写复印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检查签署意见,技术副总审批后,由档案室补发。
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因油污或损坏不能继续使用时,必须以旧换新。
4.14为了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图纸管理工作,各车间应坚决杜绝新旧
图纸混用。
5、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发放范围、数量及发放方法
5.1技术部按技术准备实施计划进度将会签后的全套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底图整理完善并归档。
5.2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发放的范围
另外根据生产部临时调度安排,有关生产作业图样一套。
5.3工艺文件的发放,技术部履行工艺文件审批程序后,复印发放。
5.4图样更改、工艺补图和其它零星图样均由主办部门填写复印申请单,需技术部负责人批准后复印发至各车间、科室。
6、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销毁
6.1技术部应定期组织人员对库存底图、底稿进行清理与鉴定,将淘汰产品及不再使用的产品图祥、通用零部件底图、底稿和有关设计文件列出清单,申请报废。
经技术副总批准后,方可在帐册(卡)上注销。
6.2技术部对于存档的已被淘汰且无转让技术生产价值的产品图样有关技术资料复印件以及超过保存期限的复印件,应清理登记,报请技术副总批准后,由技术部负责人在公司办公室监督下销毁。
6.3对于生产过程中收固的无效图样及技术文件,由技术部经理批准后指派专人监督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