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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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综合执法局于7月3日-8月3日,在本辖区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接到文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迅速完成各项准备部署工作,确保了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同时向辖区各类用人单位下发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保证本次专项检查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用工单位是否切实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关系到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结合本次检查,通过印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8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高速辅道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公益宣传喷绘、执法人员执法先普法、现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等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氛围。

三、深入检查,成效显著本次专项检查行动,抽调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分别由社会事务局、综合执法局牵头组成两个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反馈(下发专项检查整改意见书)方式进行。

安底镇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

安底镇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

安底镇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总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8月 8日我镇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旅游、宾馆等企业。

检查内容主要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通过此次检查主要做到“十个掌握”即:“掌握用人单位数量、性质、职工人数基本情况” 、“掌握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掌握劳动用工备案落实情况” 、“掌握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 、“掌握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 、“掌握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 、“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 、“掌握禁止使用童工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落实情况” 、“掌握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

对于部分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各个企业认真学习和贯彻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安底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安底镇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 : 宋安崇安底镇副镇长副组长 : 余燚刚安底镇派出所所长赵忠强安底镇工商所所长成员:邱毅安底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办公室负责人黄银安底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办公室工作员黄艳安底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办公室工作员邱海龙安底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办公室工作员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近年来,用人单位违法用工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劳动用工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为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部门决定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1. 深入了解用人单位的员工情况、工资福利情况、劳动合同情况等,全面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政策规定的情况。

2. 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用工问题,依法惩处违法用人单位,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增强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意识,推动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制度。

三、工作步骤1. 制定检查方案。

明确检查的对象范围、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具体的检查方式方法,确定检查时间和地点。

2. 开展前的准备工作。

摸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业务性质和规模,查阅用人单位的相关档案资料,编制检查计划。

3. 实地检查。

采取走访、调查、询问等方式,走访用人单位,查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相关资料,了解用人单位的员工情况和劳动用工情况。

4. 发现核实问题。

及时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用工问题,核实相关情况,依法取证,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5. 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工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警告,督促用人单位整改。

6. 汇总总结。

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制作检查报告,详细列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四、检查结论2. 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劳动合同不规范、工资不符合规定、加班加点问题、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等。

五、工作体会六、工作建议1. 继续加大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用工问题。

3. 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检查方案和方法,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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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摘要:向辖区各类用人单位下发了《综合执法局关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通知》,以保证次专项检行动顺利开展,针对下发《专项检整改见》劳动用工单位要其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并0工作日将问题整改情况以面形式报送我单位,对违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用工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从重处罚并依据《重劳动保障违法行社会公布办法》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关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工作总结治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治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通知》要结合辖区实际进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综合执法局7月3日8月3日辖区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现将专项检工作总结如下、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接到件通知我局高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专项检工作方案迅速完成各项准备部署工作确保了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向辖区各类用人单位下发了《综合执法局关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通知》,以保证次专项检行动顺利开展二、强化宣传做舆论引导用工单位是否切实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关系到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次检通印发法律法规宣传8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高速辅道醒目位置设置型公益宣传喷绘、执法人员执法先普法、现场讲相关法律知识等方式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成年工依法维护身合法权益识和能力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氛围三、深入检成效显著次专项检行动抽调农民工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分别由社会事局、综合执法局牵头组成两专项检组对辖区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派遣单位、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遵守工、休息、休假规定情况;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劳动合签订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劳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派遣规定情况;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检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现场反馈(下发专项检整改见)方式进行次专项行动共检劳动用工单位60其治区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重监控项目施工单位5、其他建项目施工单位、法人单位、然人独企业及体工商户0、劳派遣单位涉及劳动用工人数775人专项检组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治区件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检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效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是劳动合签订率稳步提升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签订率达到98%型企业及项目施工单位劳动合签订率达到95%然人独企业及体工商户劳动合签订率较低不足60%;二是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逐步增加特别是建项目施工单位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人数较年期增加了5%;三是工支付合有关规定发现违反低工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四是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工、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工基数、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基金支出、许可擅营劳派遣业等违法行四、存问题次检60用人单位对9劳动用工存问题用工单位下发了《专项检整改见》共涉及违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保险法律法规问题6项其涉及实名制管理不规5、实行银行代发工制0、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0、实行分账管理制、缴纳农民工工保证金3、合不规0、签订劳动合7、进行劳动合备案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足额支付工人员工6通以上检数据分析反映出部分型企业、体工商户劳动合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比例低;建筑行业部分企业实名制管理不规、实行银行代发工制、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积极性不高问题;部分施工单位由工程款拨付到位等问题拖欠工人员工别企业存严重拖欠工人员工和社会保险费问题如锦河能科技有限公司五、整改情况针对下发《专项检整改见》劳动用工单位要其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并0工作日将问题整改情况以面形式报送我单位截止目前共有9用人单位已按要完成整改回复剩余0用人单位暂到整改期限针对存严重欠薪问题用人单位已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指令》份六、下步工作计划()针对已进行整改回复用工单位通现场看、核实对整改情况及进行复保证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彻底完成整改用工单位下发《关督促加强劳动用工管理通知》限期5工作日完成整改并报我单位进行复确保责任单位逐条逐项整改落实;针对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指令》用工单位要其按照限进行整改对按照要进行整改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针对还到整改限用工单位将实行全程监控督促其按完成整改回复;对违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用工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从重处罚并依据《重劳动保障违法行社会公布办法》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二)进步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法》《社会保险法》监督检工作力及发现快速处违法行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让企业、劳动者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让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作用(三)加严格执法力增强明执法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具体实施进步加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深入基层、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巡视检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步推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执法局 07年8月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06.01•【文号】人社部函〔2016〕114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保障监察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有效预防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时间安排2016年6月15日至7月29日。

二、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

重点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

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二是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三是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四是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五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欠保支情况;六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七是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八是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

各地要重点检查第1-5项内容。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19]1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9年7月1日至8月15日在辖区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7月1日,县人社局成立由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迅速完成各项部署准备工作,确保了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68家,涉及劳动者3659人,其中,制造业17家,建筑业13家,批发和零售业8家,住宿和餐饮业18家,其他行业12家,督促签续订劳动合同560份,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15万元,涉及人数430人;专项检查中发现拖欠工资案件1起,为216名农民工讨要工资73万元。

二、工作举措及成效1、成立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县人社局成立统一协调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由监察局具体承担专项检查日常工作。

2、广泛宣传。

为了落实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在对鄂人社办函[2019]129号文件精神进行贯彻学习同时,采取用大型LED显示屏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和设立“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咨询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有效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守法和用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工作成效。

专项检查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文件精神内涵,深入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经过一个多月的专项巡查,本次专项检查取得了显著效果。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升。

在本次检查的68家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 ,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不足60%,在检查过程中也未发现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押金现象;二是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逐步增加。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6.28•【字号】京人社监发〔2017〕134号•【施行日期】2017.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劳动用工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京人社监发〔2017〕13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51号)具体措施,有效防范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44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时间2017年6月28至8月3日二、专项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执法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专项执法检查内容1.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情况;6.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8.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9.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2024年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总结

2024年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总结

2024年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总结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成为了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用工行为和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2024年,在政府的推动下,全国范围进行了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

以下是本次检查的总结报告。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本次专项检查覆盖了全国各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同时包括了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二、检查结果1.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尽如人意。

通过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检查发现,存在部分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

这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员工的权益。

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的重视和认识,并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

2. 工资支付不规范。

在本次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甚至存在以压减工资、克扣工资等方式侵害劳动者利益的现象。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社会保险缴纳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存在未参保员工、未及时调整参保缴费基数等情况。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建议相关单位增强社会保险意识,加强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管理。

4.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一些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到位,员工对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了解不足。

建议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员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增强法律意识。

5. 一些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本次检查还发现了一些单位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例如工作环境不符合标准、防护措施不完善等。

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总结(2篇)

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总结(2篇)

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总结____县人社…____‟号____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___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为深入推进《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人劳局____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____通知(____人社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劳动用工检查活动。

现将这次检查工作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____领导接到文件通知后,我局主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____了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

要求各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对照工作要求,逐条逐项检查,准确掌握用人单位的数量、用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随时向我局报告。

二、强化宣传,搞好舆论引导用工单位是否切实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关系到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结合这次检查,我所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在这次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____多份,有力的宣传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全面排查,认真摸底调查在这次活动中,我们要求各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对辖市内的各类用工单位挨家进行摸底调查。

以“不漏一家”为工作目标,逐家进行调查,并对有用工单位的用工人数、合同签订情况、参保情况等信息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录入电脑,建立劳动用工数据库。

经过各站的共同努力工作,共检查各类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____家,有用工单位____家,用工人数____人,参加养老保险的____人,参加失业保险的____人,参加医疗保险的____人,参加工伤保险的____人。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总结报告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总结报告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
专项检查总结报告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了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通知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精心组织,全面部署。

明确了工作任务及要求,分重点、分区域、分阶段的安排了专项检查工作
(二)全面检查,确保落实。

相关业务科室于x月xx日至x月
xx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检查,深入到乡镇、社区、园区
开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检查中,工
作人员深入到用人单位工作现场,查看相关资料,与职工谈话,现
场询问。

从多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三、存在问题
一是建筑行业大部分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熟悉,缺乏维权意识;二是行业用工特殊,人员流动频发,对签订劳动合同有抵
触情绪;三是部分农民工就近就业,农闲务工,农忙回家,打短工
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四是部分企业未依法参保,未办理社会保险
登记。

四、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力度,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将加大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进一
步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二是继续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执法手段,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守法
经营、依法用工的意识。

xxxxxxx
20xx年x月xx日。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1条对劳动用工情况作出了新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确保用人单位依法用工,XXX市劳动局决定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经过两个月的检查工作,我们共检查了100家用人单位,涵盖各个行业和经济性质。

在检查工作中,我们采取了现场检查、面谈劳动者等多种方式,旨在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

通过专项检查,我们发现以下问题:1.劳动合同不完善: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内容不完整,未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具体事项。

部分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补充协议,导致劳动条件发生变化但未及时调整合同。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部分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擅自解除合同或使用非法手段解除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劳动合同解除,未提前通知劳动者或未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拖欠工资问题:个别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或者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部分用人单位擅自扣除工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支付工资。

4.非正常工时安排:部分用人单位存在加班超时、违反法定休假制度等问题。

个别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或以调休方式代替加班工资。

5.不提供社会保障: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或者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个别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存在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已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开展教育宣传:通过劳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并提醒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重要性,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2.责令整改:对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劳动合同、解决工资拖欠等问题。

2023-2024年度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023-2024年度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三)重点监控建筑行业。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成为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专项检查 、日常巡查、组织会议等各种形式进一步督促工程承建商尽快完善工资支付制度,尽早调动资金发放农民工工资, 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做好宣传发动。为切实搞好专项检查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 用,做到上下互动,自查自纠,我区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尤其是充分调动了各街道及乡镇劳动监察站的工作人员, 积极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并借助《劳动合同法》(修订)实施的春风,通过广播、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等多种 形式,引导各类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用工,全区共发放《劳动合同法》(修订)等宣传 资料500份。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宣传。我局对此次开展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 检查高度重视,成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某某某莫副局长任组长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为组员,分为两个专项执法检查组,每个执法检查组各负责五个镇街,对辖 区内的用人单位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省工资支付条例》《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 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对劳动用工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尤其是工资支付、高温季节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非法 招用暑期工的情况,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全面开展排查,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全面检查各类用人单位,突出检查重点,特别注意检查建筑施工、 餐饮、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塔吊、卡车司机集中的行业、企业,及 以往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单位。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清除隐患。二 是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在每月滚动排查涉劳资突出矛盾问题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 况专项检查,坚持全覆盖,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或社保参保异常、因搬迁等涉经济补偿的企业。对照 排查发现的劳资矛盾问题逐一落实化解稳控措施,实现劳资矛盾问题清底为零。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完善处置预 案,建立健全协调联动、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对用人单位欠薪 、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汇报材料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汇报材料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汇报材料检查背景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中用人单位对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遵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28号)要求,我单位于 2020 年 9 月至 12 月,对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开展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目的本次专项检查旨在全面掌握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合法用工,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单位稳定和谐。

检查范围和对象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涉及我单位所辖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用人单位,共计 52 家。

检查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

检查内容和方法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障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人事档案、用工合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抽查,组织了现场检查、调阅资料、核查信访、重点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涉嫌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

检查情况经过对 52 家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招聘广告不符合要求共涉及 8 家用人单位,其中 5 家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广告不符合要求,主要表现为招聘广告没有明确性别要求,或者明确要求应聘者具有特定的政治背景、宗教信仰等。

2.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共涉及 13 家用人单位,其中 6 家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以协议、口头承诺等方式代替劳动合同。

另外,还有 7 家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向职工明确规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等条款。

3.用人单位未依法给予职工社会保险共涉及 19 家用人单位,其中 11 家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后未依法及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4 家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给予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明细,另有 4 家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有效预防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时间安排2016年6月15日至7月29日。

二、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

重点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

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二是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三是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四是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五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欠保支情况;六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七是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八是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

各地要重点检查第1-5项内容。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各地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06.01•【文号】人社部函〔2016〕114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保障监察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有效预防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时间安排2016年6月15日至7月29日。

二、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

重点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

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二是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三是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四是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五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欠保支情况;六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七是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八是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

各地要重点检查第1-5项内容。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汇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2012年5月11日开始至2012年6月20日结束。

此次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共检查70家用人单位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一、专项检查的基本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各类用人单位,重点对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用人单位汇报与书面审查签订劳动合同文本、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等材料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审核用人单位的书面材料,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用人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改正。

同时本次专项检查共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余份,农民工维权卡1000余张,有效的宣传了国家的相关政策,增加了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知识和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升。

《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多来,影响范围逐步扩大,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也由被动转为主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辖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也逐年提升。

本次检查各类企业70家,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基本达到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只有20%。

(二)社会保险参保比例不断增加,险种逐渐丰富。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4.07•【字号】合人社秘[2014]201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合人社秘〔2014〕201号2014年7月)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4〕50号)和《关于印发“全民参保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52号)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一、专项检查时间2014年7月1日至8月15日。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专项检查的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

以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等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专项检查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的检查,要重点检查是否取得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合法、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1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13年7月6日至8月14日在全省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的检查,还包括检查其注册资本、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组长:谢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副组长:何亚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陈国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陈鸿省社会保险局副局长刘剑利省就业局副局长王艳君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成员:李文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包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调研员李兴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副主任科员杨勇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主任科员陈志文省社会保险局稽核处主任科员奎亚玲省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科长王天龙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核部主任科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承担专项检查有关工作。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表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表
附件2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检查单位数
涉及劳动者人数
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
违反工时、休息休假规定
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瞒报
社会
保险
缴费
工资
总额
骗取
社会
保险
基金
其他
违法
行为
行政处理
行政处罚
移送司法
机关
责令改正
责令支付工资及补偿赔偿
督促社会保险登记
督促缴纳社会
保险费
追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
行政
处罚
案件

行政
处罚
金额
案件数量涉及金额单位 Nhomakorabea户
万人
万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
1
企业(不含劳务派遣)
2
劳务派遣单位
3
个体工商户
4
民办非企业单位
5
其他单位
6
补充材料
参加执法检查人员数(人): 6 ;责令补签劳动合同人数(万人): ;劳务派遣人员未达到同工同酬人数(人):
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20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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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处理结果
行政处理 督促社 行政处 追回骗取社会保险 责令改 责令支付工资及补 会保险 罚案件 偿赔偿 基金 正 登记 数 件 件 元 户 件 元 件 行政处罚 行政处 罚金额 元 没收违 法所得 元 行政强制 划拨社 会保险 费决定 案件 件
其他项目
遵守高温天气作业 有无顶 工作时间和支付高 岗实习 涉及金 温津贴情况 学生 额 元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①企业(不含劳务用工和社会保险违法行为
劳动者 人数 未依法 签订劳 动合同 人 违反最 低工资 规定和 拖欠工 资 元 违反工 时、休 息休假 规定 件 违反女 职工、 未成年 工特殊 保护规 定 件 未依法 参加社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 瞒报社会保险缴费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其他违 会保险 险费 工资总额 或基金支出 法行为 登记 件 件 元 件 元 件 元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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