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前教育机构的质素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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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学前教育机构的质素评核
作者:陈吴彩霞
来源:《早期教育(教师版)》2010年第01期
一、质素评核的历史
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统筹委员会在《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议2000》提出:幼儿教育是终身学习、全人发展的基础。
幼儿教育的质素对下一代的成长影响至为深远。
香港教育局自2000年开始在学前机构中引入教育质素保证架构。
希望以此来提升学前机构的教育质素,保证学前机构的优质教育。
在2000~2001学年开始采用质素保证视学,为期三至四天,三至四位督学到机构中。
全面检视机构表现,帮助机构找出本身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促使机构作出改善。
在2002-2003学年开始加入重点视学,为期一天,一位督学到机构中,检视教与学方面的表现。
教育局在2004年开始试行另一种视学模式:质素评核,学前机构需要先进行自我评估,再由教育局外评人员到校核实机构的自评结果。
2005-2006学年起,正式推行质素评核,并于2007~2008学年,配合“学前教育学券计划”的推行,利用质素评核检视参与学券计划的学校质素。
表一是幼稚园引入教育质素保证架构后。
教育局幼稚园视学组近年的视学数据。
从中可见,质素评核视学数量逐年增加。
教育当局订下目标,会在2012年完成所有参加“学前教育学券计划”的学前机构的质素评核工作。
二、质素评核的程序
质素评核和质素保证视学是有区别的。
它需要学前机构先建立“学校自我评估”的系统。
收集各持分者(教师、家长、幼儿等)意见,然后综合分析机构的整体质素表现。
并参考教育局提供的范本撰写“学校报告”和“周年学校计划”。
在接获视学通知后,学校可利用教育局“幼稚园质索评核数据系统”网上平台提交这两份文件。
教育局会派两至三位外评人员到校,在两至三天的视学过程中。
外评队会透过观课、会谈和检阅文件搜集资料,核实机构的自评结果。
在最
后一天的视学完结时,教育局外评队会向机构作口头汇报评核结果,其后亦会向机构发出书面报告。
机构需要就评核结果拟订跟进计划,改善机构表现。
质素评核的目的是希望幼稚园通过自我评鉴园内各项工作的质素和成效。
建立自我评估文化。
并通过评核队伍核实的自评结果而提供专业的判断和意见。
从而促进幼稚园自我完善和持续发展。
(一)学校自我评估
香港教育局制定了《表现指标(学前机构适用)》适用于所有的学前教育机构作为自评和外评的参照。
表现指标共有四个范畴:管理及组织;学与教;机构文化及给予儿童的支援;儿童发展。
在每个范畴下面还有一些范围。
每个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参照这些范畴和范围进行自我评估。
表二就是香港学前教育机构适用的表现指标的范畴和范围。
在参照《表现指标》的基础上,幼稚园要进行自我评估,对各个方面进行自我检视;设定评估工作时间表;决定评估工作方法,如访谈、会议、观课等;设计评估工具。
如问卷、观课表、检核表等。
评估的过程不仅是幼稚园的园长和老师的事情。
还需要家长、幼儿等参与。
(二)撰写“学校报告”和“周年学校计划”
在幼稚园进行了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就要撰写“学校报告”和“周年学校计划”。
幼稚园需要在每年九月一日前采用教育局提供的范式撰写“学校报告”和“周年学校计划”,并将这两份文件上传于学校的网页或提供其他渠道,供家长和教师等阅览。
在接到教育局质素评核通知四星期内后,幼稚园也须提交这两份文件。
幼稚园须在学校报告中根据《表现指标》评定学校在管理及组织、学与教、机构文化及给予儿童的支援,三个范畴共十二个范围的表现,以及报告在学儿童在过去一年的发展情况。
报告内容应集中反思学校的成就并提出跟进的改善意见。
幼稚园可参考《表现指标》四个质素评级即“优异”、“良好”、“尚可”及“欠佳”来评论学校的表现,但无须就各范围来评级。
撰写学校报告的原则是:文字要精简;评论内容要具体;评论要立据;评论内容与事实相符;整份报告应以20页为限。
幼稚园不仅要撰写学校的评估报告还要提供半年学校发展策略——“周年学校计划”,包括按优次订定的各项工作、预期成果、成功准则、评估方法负责人、所需资源和工作时间表。
全文不宜超过4页。
拟定“周年学校计划”主要有以下步骤:1.订定跟进计划的项目。
(1)根据对幼稚园情况的分析,制订学校关注事项;(2)依缓急需要、客观条件而制订适量的发展计划项目:(3)拟定计划的目标和预期成果。
2.考虑不同策略。
(1)从不同范畴探讨可达成计划目标和预期成果的各种策略;(2)配合计划内容制定评估策略。
3.编拟计划的具体内容。
(1)按不同时段设
定工作计划;(2)设定有关的资源、检讨工具和成功准则;(3)编拟统筹人员和参与工作的员工,并确保各有关教职员清楚理解发展计划的策略。
从现实观察的结果来看,学校能准确评鉴学校各范畴的表现,自然能因应需要设定发展计划;而学校如要把计划写得适切,则宜把撰写计划的目标,配合学校现有的工作水平和发展情势,反思政策和措施的适切性及成效,继而发展配合缓急优次和改善学校的相关策略,并适时检讨计划推行的情况和成效。
予以及早调整。
(三)核实“学校报告”及“周年学校计划”
在接到幼稚园的“学校报告”和“周年学校计划”后,教育局视学组将会组织视学。
视学由两至三名外评人员,到幼稚园进行两至三天的视学。
视学将会通过观课、阅览儿童作品和主要文件检视学校的自评报告和计划。
在此过程中,视学不再是过去针对学校的各种弱势提出改进的意见,而是关注幼稚园自我评估是否准确。
跟进发展计划是否有效,更多关注幼稚园自我评估体系的有效性。
在最后一天的视学完结时,教育局外评队会向机构作口头汇报评核结果。
视学后四星期内向学校发出视学报告初稿。
学校在四星期内作书面回应。
在接获学校书面回应的两星期内发出视学报告定稿及上网。
在接受评核的准备工作上,学校则只须备妥“学校报告”和“周年学校计划”两份文件。
绝不应浪费精力制作大量的纪录和资料。
在进行评核之后,如果幼稚园达标的话,将留在认可幼稚园名单内,于2012年能继续兑现学前教育学券,并在下一年再重复以上三个步骤。
若不达标的话,教育局会给幼稚园发劝鉴信。
幼稚园在两个月内提交改善计划及申请另一次质索评核,重新编制学校报告和周年学校计划,12个月后进行质素评核,合格的话,继续保留在认可幼稚园名单内,仍不合格的话,学校将被剔除于认可幼稚园名单外。
三、质素评核的效果
香港教育局在2008年对160所学前机构进行调查研究,了解质素评核的效果。
这些学校在“管理与组织”、“学与教”和“机构文化及给予儿童的支援”方面有以下的表现:1,管理与组织:学校在管理架构、员工的沟通、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安全措施上,均有稳步持续的发展;在领导能力的表现、资源的调配、员工的培训和考绩制度,以及自我评估员工的参与方面,则可作进一步的改善;至于学校仍需关注方面,则有自我评估架构和跟进、发展计划,以及计划的部署。
2,学与教:学校在照顾儿童与常规训练上,有稳步持续的发展;在课程设计与管理、日程与课业的安排、环境与兴趣角的设置、教学目标和活动的配合、教学方法和传意技巧、教
学互动和秩序管理、儿童的学习态度和参与,以及评估制度数方面,则仍可作进一步的改善;而学校仍需关注按儿童需要调整教学安排,以及评估资料的运用两方面。
3,机构文化及给予儿童的支援:学校在家长的沟通和机构文化方面,有稳步持续的发展;关顾服务、家长教育、与外间的联系三方面可作进一步的改善。
而家长资源的运用则仍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