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川区“受审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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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川区“受审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1.14
•【字号】平政办发〔2019〕7号
•【施行日期】2019.0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川区“受审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9〕7号
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驻平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办”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白银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就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受、审”分离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群众办事便利化需求为导向,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整合优化政府权力运行的“业务流”、“信息流”,剥离“受理”、“审核”环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
率,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政务大厅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主平台作用,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依托“一窗受理”系统,在政务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开展“不见面审批”,实现审批服务“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区通办”。

(三)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区政府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受理机构,调配工作人员,开展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各部门、单位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在区政府政务大厅设立窗口开展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

二、运行模式
(一)事项审批的功能区块
按照改革的要求,重新改造区政府政务大厅,将大厅划分为前台综合受理窗口区、后台分类审批区、自助服务区、帮办服务区四个功能区域。

1. 前台综合受理区。

将综合受理窗口分为投资项目、商事登记、科教文卫、农林水牧、统一出证、其他综合服务等领域,全面受理各部门、单位的承诺件审批服务事项。

2. 后台分类审批区。

主要办理各部门、单位即办件事项和承诺件事项的审批(审核)工作。

3. 自助服务区。

为申请人提供网上注册、网上登录、网上预约、网上申请、政务公开查询等自助办理。

4. 帮办服务区。

开展前台导引服务,为企业提供咨询辅导、免费打字复印、网上申报、提前预约、延时取证、免费代办等服务。

(二)事项审批的运转流程
1. 前台统一受理。

综合受理窗口人员按照审批部门提供的标准化收件清单及
样本,对申报材料数量、形式和真实性予以审查,通过后向申请人开具《受理通知书》,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

2. 窗口按责转办。

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应第一时间将申报材料通过线上流转或线下递交的方式“按责转办”给审批部门,并同步跟踪审批进度,审批部门应在1 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完成复审,需要多个审批部门联合办理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

3. 后台分类审批。

各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证照或批文)送回原受理窗口;若申报材料内容有误,或踏勘现场后认定需要整改的,由各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出具《补正(整改)告知单》,明确补正(整改)内容;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4. 前台统一出件。

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在接到审批部门制发的证照、批文、《补正(整改)告知单》或《不予许可通知书》等书面材料后,应在当日内告知申请人持收件凭证在统一出件窗口领取或快递送达。

(三)审批事项的分类实施
按照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受理途径不同,对进驻政务大厅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实施。

1. 即办件。

对于办理程序简单、办件频次较高、可当场办结的申请事项,保留现有模式,由各部门、单位窗口即收即办;对业务相近,办件量少、办件频次较低的事项,整合综合受理窗口开展综合服务。

2. 承诺件。

对于办理流程相对复杂、不能当场办结的申请事项(含联办件、审核转报件、委托进驻事项等),在承诺期限内开展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核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等服务。

3. 网办件。

网上预审办件参照承诺件流程办理,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由审批
部门直接负责畅通咨询渠道和按时按责审批(出件)。

三、实施步骤
(一)编制标准化清单。

2018年12月底,各审批部门要结合政务服务标准化指南,列出本单位开展“受审”分离的事项清单,编印通俗易懂的群众办事指南和要求明晰的窗口收件清单,注明材料填报要点、固化材料的个数、允许容缺材料、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等审查要点,并进行动态更新;完成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为前台综合受理窗口人员提供标准、准确的办事操作指南及样本。

(二)制定实施细则。

2018年12月底,根据“受审分离”、“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总体要求,分类梳理事项、明确业务流程,完成各类受审分离的实施细则。

(三)完善运行机制。

2018年12月底,建立收件清单动态更新、前后台“受”、“审”流转监管等工作机制。

对“受审分离”运行机制进行优化完善,推进“受理端”与“审核端”的有效分离和顺畅衔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受审分离模式。

(四)强化业务培训。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开展“综合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活动,各部门、单位窗口审批工作人员要经常性、不间断地主动对综合受理窗口人员进行实践指导,通过统一培训、窗口实践、考试提升等途径,提高符合性审查判定能力,努力实现所有工作人员从“专科”向“全科”转变,打造一支业务能力过硬的综合受理人员队伍。

四、职责分工
“受审分离”改革由区政府办牵头,区审改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电子政务办、各审批部门具体协同实施。

1. 区政府办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区“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协调指导
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放管服”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 区审改办主要负责按照省、市指导目录推进全区事项规范化及公民个人办事领域事项梳理优化,组织梳理区政府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材料及流程等, 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简化办理要件、提升服务效率。

3.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制定“受审分离”改革流程,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实施细则;协调督促部门在受理业务过程中及时处理疑难问题,跟踪后续审批(审查)等相关工作;对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和业务部门审批人员进行管理考核,组织综合受理人员业务培训活动,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根据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导办服务,做好场地、设施等配套保障工作。

4.区电子政务办主要负责实现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签章、“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平台应用;按照顶层设计要求,组织建设管理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大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进大数据应用,打破信息孤岛,为打通“一网通办”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各部门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协调指导,加快推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一网通办。

5. 各审批部门主要负责梳理“受”、“审”分离事项名称清单,签订委托书;按照国家标准化制度,制定事项办事指南和操作指南,编制并固化标准化收件清单和通俗化办事指南,及时向综合受理窗口提供受理事项清单及样本等信息;按时完成后台审核、审批,及时对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培训和在岗指导;负责本部门与综合受理窗口的实时对接,统一行使业务审批权限,做好受理件的交接、办理、流转及证照批文送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
究人员力量、业务流程、设备应用、系统建设等方面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统一思想认识。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一窗受理、受审分离”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前台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及部门审批人员要彻底摒弃部门观念,提升“找部门”变“找政府”的改革意识;各部门、单位对进驻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须做到“审批权限到位”,并将面向群众和企业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大厅,做到“大厅之外无权力”。

(三)加强责任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内分解任务和责任,出台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四)加强考核监督。

建立倒查机制,对办件流程实现全程留痕;建立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将窗口服务水平和改革推进能力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综合窗口受理事项授权委托书
2.协同办理工作联系单
附件1
综合窗口受理事项授权委托书
根据《白银市平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受审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要求,
自年月日起,(委托单位)将本单位的下列审批服务事项共
计项(含子项)的受理职能委托给白银市平川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综合受理、统一打印证照及送达。

具体委托事项见附表。

(委托单位)负责:
1.明确本部门(单位)委托平川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
的事项,部门(单位)窗口不再另行受理;
2.制定标准化事项办事指南和操作指南,及时向综合受理窗口提供受理事项样本等信息,梳理事项受理审查要点,结合日常实际及时更新完善,并按计划对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培训和在岗指导;
3.派驻审批人员至后台审批区办公,首席代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与综合受理窗口的实时对接,集中统一行使业务审批权限,做好受理件材料的复审、交接、审批及流转,及时将审批结果回送综合受理窗口;
4.本部门(单位)要对进驻政务大厅首席代表(科室负责人)充分授权;
5.为综合受理窗口提供业务支持及专业咨询解答,在接到综合受理窗口通知后应及时到受理窗口提供咨询解答,无法到达现场的,应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解答;
6.对综合受理窗口的受理工作进行监督;
7.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相应的导办服务;
8.按照规定办理综合受理窗口受理的相关事务。

白银市平川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
1.根据受理清单及样本等提供咨询导办(专业性很强、对审查有特殊需求的业务除外);
2.根据综合窗口事项标准化受理清单,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备、形式规范进行核查、核验,收取申请材料,加盖综合受理章,出具《受理通知书》;
3.对快递寄送的材料进行签收、分发、登记和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的寄发、登记等工作;
4.负责将受理事项的资料移交相关部门(单位)窗口,并跟踪后续审批(审查)等相关工作;
5.根据群众和企业政府办事需要提供导办、帮办服务,做好服务区的日常管
理;
6.对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和业务部门审批人员进行管理考核,组织综合受理人员业务培训活动,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委托单位(盖章):被委托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表
委托单位(盖章):
备注:事项分类填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确认、便民服务、公共服务等。

附件2
协同办理工作联系单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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