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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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对口帮扶和
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1.09
•【字号】嘉政办发[2009]140号
•【施行日期】2009.1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
作工程的实施意见
(嘉政办发〔2009〕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63号)、《浙江省“双对口”工作(2009~2012)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按照“对口支援重在赢民心树品牌、区域合作重在谋互补促双赢”的要求,着力于增强动力、提升层次、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发挥各自优势,深入推进与对口地区开展特色优势产业、新农村建设、人力资源培训就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合作,有效提升对口地区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低收入群众增收。
同时,积极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层次升级,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
献。
二、拓展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的领域和内涵
(一)深化优势产业合作领域。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双向互动、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组织引导企业赴对口地区考察、投资创业,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
把推进我市产业梯度转移升级与对口地区产业培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产业合作层次和水平,加快培育对口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对口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特别是要加强与四川省广元川浙合作产业园、重庆市涪陵区浙江工业园区和山海协作示范区的合作,在帮助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的同时,积极协助解决项目建成后的技术开发、市场拓展等问题,确保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丰富新农村建设合作内涵。
按照“输血与造血结合,支援与合作并重”的要求,将加快新农村示范基地建设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质量结合起来。
继续做好财政帮扶资金项目安排,重点援助建设新农村示范点,扶持农村产业化项目,做大做强特色农业龙头产业,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帮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积极引导和推进山海协作来料加工业务,促进劳动力就业增收。
深入开展对口地区基层组织互帮互助工作,增强对口地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其带头作用。
(三)注重人力资源培训实效。
以增强对口地区自我发展为长远目标,继续加大对口地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村干部的培训力度,带动对口地区农民脱贫致富。
加强对口地区间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合作交流,探索建立与对口地区开展校企合作新模式,有计划地组织对口地区职业学校学生来我市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实训,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为我市企业提供实用人才。
有计划地组织对口地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我市挂职交流,更新丰富知识,拓宽工作视野,帮助对口地区
提高干部人才素质。
(四)加强社会公共事业合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创造条件,推进与对口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力争每年达成一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合作项目,促进对口地区社会事业建设。
同时,要集中全市有限帮扶资金,重点援助有较大影响力、能够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发挥援助资金的社会效益。
三、创新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的推进机制
(一)规范对口合作工作机制。
继续加大与对口地区互访交流工作力度,与对口地区每年至少互访一次,签署合作协议。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要与山海协作地区丽水市对应部门建立对口联系制度,达成合作协议。
(二)强化重点合作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本地企业赴对口地区考察,积极参与对口地区的各类经贸活动和全省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推进产业合作。
对重点合作领域和合作项目,建立合作双方政府及部门间的定期会商制度,密切跟踪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合作领域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做好服务。
(三)优化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协调服务机制。
加强全市对口支援资金和项目的统筹监管,确保援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规范对口支援项目安排、资金管理、操作程序、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使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对口支援资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加强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项目库、数据库和信息库的“三库”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工作成效。
(四)加大财政、金融和社会扶持力度。
建立我市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重点产业导向目录,研究制定金融信贷激励政策,积极争取省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专项贴息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产业梯度转移和在对口地区创业发展,促进我市产业
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的浓厚氛围。
(五)完善考核推进机制。
根据《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考核办法》的规定,加强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全市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强化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的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的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充分发挥各级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督查作用。
市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双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工程,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落实任务。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制定工作计划,开展与对口地区的合作交流,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