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库区生态移民政策绩效分析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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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问题》(月刊) 2006年第6期
三峡工程库区生态移民政策绩效分析及建议
□潘晓成
内容提要 本文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对三峡库区生态移民政策绩效进行评价,得出的结论认为生态移民具有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扶贫效率的作用。

但要提高生态移民的政策绩效,达到既“移得出”又“稳得住”,必须协调处理好生态效率与经济效率、迁出地与迁入地农户意愿、最低生活安置与最低生产安置的关系,并应根据迁入地和迁出地的实际状况,采取相应的配套政策,推行不同的移民安置模式。

关键词 三峡库区 生态移民 政策绩效
一、三峡库区生态移民背景
三峡工程涉及工程性移民的区域涵盖湖北省、重庆市19个区县(2005年新建制)。

该区域地处四川盆地以东、江汉平原以西、大巴山脉以南、鄂西武陵山脉以北的山区地带。

三峡库区以东为渝鄂边境山地,以西属四川盆地边缘低山丘陵区,区域内沟壑纵横,自然地理状况十分复杂。

整个库区河谷平坝仅占总面积的4.3%,丘陵占21.7%,山地占74%。

由于高山岭谷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恶劣,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较大规模人口向区域内、区域外的平原、城镇流动,并随人口流动出现举家外迁趋势。

至21世纪初,政府逐步介入并主导这一趋势,将“生态移民”作为扶贫的重要方式加大投入,使库区高山岭谷地带的农户成规模、有序搬迁。

(一)库区生态移民界定和阶段划分
1900年美国学者考尔斯将群落迁移的概念导入生态学,提出了生态移民的概念。

就其内涵而言,生态移民是迫于生存环境压力而进行的人口自然迁徙过程,与工程性移民具有本质区别:(1)工程性移民具有强制性,而生态移民具有选择性,生态移民体现“生存权利优先”。

(2)政府对工程性移民的介入具有补偿性,而对生态移民的介入具有补助性。

政府对生态移民的投入不具有对实物损失的赔偿性质,而是对维持生态环境的鼓励行为,国家投资体现为补助性质。

在三峡工程库区,区别生态移民与工程性移民有利于掌握严格的政策界限。

按照对生态移民的概念界定,库区生态移民分为两种类型:(1)自然外迁。

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随农村人口大流动出现的居住地迁移,表现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高山岭谷居住人口向城市和平原集中,这一自发行为反映了农户对居住环境选择的理性。

据2003年对重庆市奉节县部分村调查(见表1),在没有政府支持的情况下,农户的自发外迁比例仍然很高。

(2)政府驱动外迁。

从2000年开始,库区政府(扶贫部门)通过向高山贫困户发放补助款的方式,鼓励高山贫困户向基础条件较好的平坝区迁居,初衷在于改善山区群众的生产生存条件。

以后随三峡水库水位提高,国家有计划地推进库区生态建设工程,生态移民不断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

如奉节县至2005年,通过重庆扶贫系统组织生态移民总户数达到845户,共3224人。

(二)库区生态移民动因
(1)库区生存安全是人口自然迁移的主要原因。

极低的收入水平、极差的生活质量、恶劣的生存环境危及山区人民的生存安全。

在收入水平较低、农户承受经济风险的能力较弱的状态下,农户在居住环境选择上表现为风险规避趋向;在民工外出潮中,部分农民非农收入提高,从而产生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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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艰苦的原居住地,自发地向本地城镇和务工地搬迁。

(2)扶贫成本高和库区生态安全是政府驱动型移民的主要原因。

政府驱动生态移民的动机源于国家对库区特困村的扶持中改水、改路、改电的基础投入巨大、效率低。

因基础条件约束,脱贫户返贫率高,从而在局部区域推行“迁居扶贫”模式。

在三峡水库水位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水库生态环境建设提到了政府的议事日程。

因库周高山岭谷贫困区大部分处于长江支流的集雨区,也是库区生态脆弱区,结合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政府对生态移民的重视程度提高,移民规模逐年扩大。

表1 农户自发外迁调查
村名平均海拔户籍情况外迁情况外迁户外迁人口外迁户出县(米)户数(户)人口数(人)户数(户)人口数(人)(%)(%)(%)
五坝村 120031********* 6.3 6.3 1.6
射淌村100080028002898 3.5 3.50.3
庙坝村90069424301552 2.2 2.20.1注:外迁标准以赡养人口随户主外出不归1年以上计
(三)库区生态移民形式:对奉节县的调查
2000年奉节县对原长安乡岩下村18户、52人进行了整村搬迁。

平安乡晏坪村1社6户17人全部搬出居住多年的“老鸦洞”。

2001年,奉节县对原桃树乡成功进行了一养(五保户)一留(有经济头脑的农民)两头牵(投亲靠友和插花安置)的尝试。

2003年,在草堂镇欧营村安置高山村(林政村)贫困户28户118人;在吐祥镇双龙村新建一个移民新村,新开垦土地28亩,迁入高山贫困户44户、160人,另插花安置25户;在新店乡兴建高山移民一条街,安置贫困户60户,215人;在新贺乡搬迁20户、46人。

2004年,全县又在太和乡、吐祥镇集中搬迁和安置高山贫困户110户、385人。

在实施山区农民迁居脱贫工程中,奉节县根据贫困村及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四种安置模式: (1)集中安置。

即在乡内或村内选择条件较好的地方集中安置迁居贫困户。

(2)插花安置。

在乡内或村内分散安置迁居贫困户。

(3)梯度安置。

将村内条件较好、有一技之长的贫困户搬迁到集镇或集中点,将其空闲的房屋和土地有偿转让出来,用于安置更加贫困的户。

(4)就地安置。

将五保户或“三无”贫困户就近安置到敬老院或调整到已搬迁出的高山贫困户原有住房中居住。

二、三峡库区生态移民绩效分析
(一)分析方法及样本来源
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评价库区生态移民政策绩效,确保分析结果的有效性。

假定:(1)农户的移民选择趋向具有理性,对不同方案的选择预期追求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的经济目标;(2)政府理性以投资预算最大化为目标;(3)生态移民以不改变迁入地农户个人福利状况为条件。

政府与农户、迁出地与迁入地农户通过契约关系明确移民关系,在三方自愿的情况下,假定契约成本为零。

在以上假定条件下,生态移民对农户构成三种成本:生产成本、生活成本、搬迁成本。

搬迁成本是生态移民过程中居住地变动所增加的成本,包括房屋建设和生活设施投资、新增人情支出等。

生态移民中,农户收益由个人经济收益和享受社会公共福利收益两部分构成。

经济收益由土地经营收益和非土地经营收益两部分组成,土地经营收益是种植业收益和畜牧业收益;非土地收益由农户务工收益构成。

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在生态移民政策模式的选择中对农户搬迁中的各种补助投资构成政府成本支出,其收益体现在政策目标实现的程度上,包括实现农户收入水平提高和生态环境条件改善等多重目标的绩效上。

本文采取问卷、走访调查的方式,随机抽取奉节县150户生态移民户获得样本数据。

根据具体需要进行分组,采取对比方法对生态移民的不同情况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二)生态移民效果评价
对生态移民的政策绩效进行评价,需要建立与政策目标设计相应的综合评价体系。

本文基于成本收益分析建立对库区生态移民政策评价的三个标准:(1)家庭经营收益(I);(2)生态环境收益(IE);(3)政府公共投资收益(IG)。

提高三个方面的收益可资用于对生态移民的政策绩效评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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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

11家庭经营收益(I)分析。

对生态移民家庭经营收益的调查表明,库区生态移民的家庭经营收益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见表2)。

据调查,150户移民前人均土地经营面积为1.5亩,人均土地经营收益为349元;移民后人均土地经营面积为1亩,家庭经营收益高于移民前,并在移民后几个年度呈现较快上升趋势。

实践表明,由于山区农民从事其他产业项目的能力较弱,生态移民要达到“移得出、稳得住”的目标,必须在移民后落实新的承包地,保证移民后有稳定的、不低于移民前的土地经营收益。

表2 奉节县150户生态移民家庭经营收益状况
搬迁时间户数人口数人均年纯收入(元/人)
(户)(人)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 200018 52 382 496 880 1030 1480 1810 2100 20022811836336843056099014101630 200344155378380460710102019802280 20046021037132047866878012301760
21生态收益(IE)分析。

居住在高山岭谷区的农户生产、生活成本不但表现为个人货币支出,而且因为负外部性带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表现为对生态资源耗损的非货币成本(CE)。

生态收益可定性为生态移民对环境资源占用和耗损的减少程度(IE=CE),体现在:(1)高山岭谷生态脆弱区土地产出水平低,自然灾害频繁使农业生产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农户盲目开荒、粗放经营成为规避风险、维持家庭人口基本生存状态的有效手段。

生态移民可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防止由此带来的水土流失所产生的环境问题。

(2)实施生态移民促进生活方式的变革。

结合搬迁实施“生态家园”工程,推行沼气代燃料,发展“庭园式”循环经济,减少了在生活环境恶劣条件下对森林植被、水源的破坏。

(3)由于生态移民是农户和政府之间的双向选择行为,愿意搬迁的人口越多生态效益越明显,愿意搬迁的人口越少生态效益就越不明显。

31政府投入绩效(IG)分析。

(1)用奉节县三个集中搬迁的村数据进行分析。

三个村生态移民按人计算,每人补助投资3386元,按户计每户投资10000元,国家对三个村的生态移民共补助搬迁费108万元。

在搬迁后,所有的生态移民户饮水、交通、用电等基础条件得到了改善。

如让所有的搬迁户在原居住地享受同样的公共福利则国家需成倍增加投资(见表3)。

(2)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生态移民在搬迁后享受到了迁入地的公共福利,并不减少迁入地原居民户的福利水平。

这意味着政府对迁入地道路、水源和电力的投入对更多的人提供了消费机会,政府对公共品的投入更具效率。

据调查,库区小城镇具有吸纳更多人口的就业环境和基础环境,这为实施生态移民创造了条件。

表3 生态移民与就地扶贫的国家投资对比
村名户数人数国家对搬迁补助投资X(万元)国家对就地扶贫的预计投资Y(万元)对比X/Y (户)(人)平均每户平均每人合计补助水投资路投资电投资合计投资(%)
岩下村 18 52 1.170.40 21 5120 5017512.0
笋河村4092 1.150.5046161801020622.3
保庆村501750.820.2341111807026115.7
合计108319 1.000.341083248013064216.8
(三)生态移民模式对比分析
生态移民是农户和政府共同选择的结果,衡量生态移民政策目标是否实现应以更多的人愿意接受政府的优惠条件而从生态脆弱区迁出为标准。

在农民收入较低且乡情淳朴、亲情浓厚的山区,农户抗风险能力弱,而稳固的邻里关系、亲戚交往是有效的抗风险手段。

据调查,迁入地的环境吸引力(稳定的生产条件、更多的从业机会、更多的公共福利)和个人支付的搬迁成本是影响农户选择的主要因素。

在迁入地具有较强的环境吸引力状况下分析农户的选择意愿。

如图1所示,横轴代表搬迁成本(由国家补助投资和个人投资两部分构成)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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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投资的比例,纵轴代表生态脆弱区愿意移民的比例。

假设国家补助为0时,移民比例为0;国家补助为100%时,即搬迁成本全部由国家负担时,移民比例为100%,意味着所有的人在不负债的情况下都有移民的愿望。

随着搬迁成本中国家投资所占比例提高,个人负债水平降低,移民比例也随之提高。

图中两条曲线反映了不同的收入水平对移民趋向的影响,农户收入水平越高,
抗风险能力越强,对负债的心理承受能力越强。

在国家补助标准一定的情况下,农户经济收入较低时,愿意搬迁的比例为Y A,在农户经济收入较高时,愿意搬迁的比例为Y B,Y B>Y A。

分析表明,国家对搬迁补助的标准越高,愿意选择移民的人越多;在国家补助标准既定的情况下,农户收入水平越高,选择移民的人越多。

图1 国家补助标准与生态移民关系
根据调查资料对生态移民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得出不同模式下农户个人支付搬迁成本和负债的情况(见表4)。

在国家补助标准基本一致时,插花安置和梯度安置模式下农户所支付的搬迁成本最低,负债的程度最低;实行集中安置形式的个人支付成本最高,负债的情况则较为复杂,经济收入较高的农户负债较少,而真正从生态脆弱区迁入的贫困户则承担了较重的负债。

表4 不同安置模式的成本分摊
模式户数人数平均搬迁成本(万元)平均国家补助(万元)平均农户支付(万元)平均负债状况(万元) (户)(人)每户每人每户每人每户每人每户每人就地安置 50 190 1.050.280.700.190.350.09
插花安置3341272 1.210.320.800.230.410.090.090.02梯度安置63245 1.320.340.800.210.520.130.200.05集中安置3981517 2.400.63 1.200.32 1.200.330.500.13
农户对超过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的负债担心是影响生态移民的关键因素,对不同的生态移民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的结论是:(1)集中安置模式能够充分地反映生态移民和政府投资的政策效应,是地方政府最愿意实行的生态移民方式,但集中安置模式的搬迁成本最高,个人负担的搬迁费用比其他的形式高,在农户收入较低的情况下,生态移民将增加债务,从而限制了低收入农户的选择。

(2)就地安置是对当地特殊的救助对象进行扶持性安置,但量小面窄,在生态移民的政策效应上具有局限性。

(3)插花安置模式下农户的选择余地较大,农户一般选择有固定联系和人情交往的迁入地农村入户,在国家扶持下农户积极性较高,但依靠农户自主联系迁入地的情况较复杂,有联络渠道的农户数量有限,单一依靠插花安置影响到生态移民的实际效果。

(4)梯度安置模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有固定收入来源、收入水平较高的农户(迁出区域可为生态脆弱区或集镇边缘区)可进入集镇和集中迁入地,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户可安置在集镇周边。

在国家补助既定的情况下,梯度安置可以降低农户负担的费用,降低搬迁户的债务。

但是,梯度安置模式在实际操作上比其他的单一模式更为复杂。

三、三峡库区生态移民问题剖析
(一)生态移民政策双重目标的协调问题
生态移民具有双重目标:一是政府对改善库区生态脆弱区环境质量的政策目标;二是农户通过搬迁提高经济收入的目标。

实现生态目标体现为公众利益(社会目标),是政府制定生态移民政策的最根本出发点;而农户的收益目标(个人目标)是影响移民安置质量的关键。

以上两个目标的同时实现是衡量生态移民政策成功与否的标准。

由于库区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实际操作中两个目标难于协调一致。

主要表现在:(1)三峡工程库区是人口密集区,人口聚居呈立体分布,主要集中在长江干支流沿线,通过生态移民可减轻生态脆弱区的资源破坏,有利于森林植被的恢复;但在城镇化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农户通过种养业安置,从人口较少的高山区迁到低山人口密集较大的地区,加剧了对迁入地生态环境质量的压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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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生态移民对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效果。

(2)从高山峡谷地区迁入集镇的农户缺乏从事非农产业的技能,从业能力弱;迁入人口密度更大的低山地带,从事传统的种养业受到土地资源的约束,生产规模受到限制,搬迁户经济收入增长缓慢。

(二)迁出地农户意愿与迁入地农户意愿的协调问题
生态移民的成功除了要尊重迁出地农户意愿外,还要尊重迁入地农户的意愿,两者之间的协调一致是确定移民小区规划和影响搬迁户积极性的重要因素。

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对接需要召开两地的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意向,政府要成为两地的中间人,发挥好媒介作用,并采取对迁入地适度补偿和加强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1)由于三峡工程库区人口密度大,人均占有资源较少,条件较好的低海拔地段环境对人口的容量小,生态移民客观上加重了迁入地农户对土地、水源、山林等稀缺资源占有的紧张程度,迁入地农户对生态移民缺乏激励甚而排斥人口的迁入。

(2)生态移民涉及到农户经济和社会行为方式的调整,在迁入地享有与其他农户相同的经济收益和社会福利的权利是搬迁户调整行为方式、建立新的稳固社会关系的重要因素。

调查中发现,各迁入地对搬迁户在资源占有、收益分配、社会公益等方面存在歧视性规定,是导致生态移民“难稳定”的重要原因。

(三)最低生活安置补助与最低生产安置补偿的协调问题
搬迁户享有与迁入地农户同等居住条件的情况下,需要确定国家对生态移民的最低补助标准;保证搬迁后从事种养业的移民收益水平不降低,需要在迁入地划定相应的耕地面积并明确土地使用权,两者之间的协调是生态移民“迁得出、能稳住”的关键。

(1)最低补助标准确定:库区生态移民近年主要由扶贫部门从扶持贫困户的视角推进,对生态移民的补助偏低,各区县对搬迁成本的补助标准也不相同。

但是,从生态移民改善库区环境质量的政策目标出发,生态移民表现为获得公众利益的购买行为,政府的补助应成为公平交易下的支付行为,政府的最低支付额应使搬迁户的损失得到足额的补偿。

由此,政府最低补助标准的确定等于原居住地房屋和附属物现价之和。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原居住农户住房标准较低,收入水平不高,要减少农户的负债,实行梯度移民,政府的补助可分类评估,并按照迁入地同面积农村房屋的现价适度提高补助标准。

(2)最低生产补偿按维持搬迁户农业收益水平确定土地面积。

农户收益由土地和非土地收益两部分构成,在农户劳动力充足的情况下,生态移民对非土地收益影响不大,最低生产补偿需要在土地收益不变的前提下确定搬迁户在迁入地的耕种面积。

四、分析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生态移民的政策绩效表现生态效应和扶贫效应两个方面
生态移民对改善库区生态脆弱区环境状况具有较好的效果,政府应加大生态移民的工作力度。

但是,生态移民的效果受到政府补助投资、农户收入水平以及迁入地环境容量的多重影响,确保库区生态移民取得良好效果,政策上必须从移民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更大的灵活性。

政府补助和农户整体收入水平越高,愿意移民的比例越高;迁入地环境容量越大,移民安置效果越好。

生态移民搬迁需要进行生活安置和生产安置,政府对生活安置进行补助,同时,在生产安置方面需要在迁入地重新明确搬迁户的土地使用权。

要在库区更大范围内推行生态移民政策,应采取相应配套措施加快城郊和低海拔地区的土地流转,提高闲置耕地利用率。

(二)根据移民区的实际状况选择不同的移民模式
集中安置的标准高,政府对公共设施投入的效率高,但在搬迁户收入水平不高的情况下,移民负债率高,安置稳定性差;插花安置和梯度安置有利于充分利用迁入地土地、住房等闲置资源,降低移民户的负债,增强移民安置的稳定性,但插花安置需要政府对迁入地农户适度的补偿,而这部分补偿资金基本上转化成迁入地原居住农户的收入,大部分不能用于对公共设施的改造,从而导致政府对公共投入的效率损失。

(三)生态移民是政府与农民之间公平的交易行为,政策的施行需要尊重迁出地农户和迁入地农户的意愿
国家补助越高农户迁出的比例越高。

除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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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强等:贫困地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和利用率研究
贫困地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和利用率研究
———贵州省X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调查
□赵晓强 张雪梅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对贵州省X县农户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和利用率的实证研
究,发现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可以避免参合人群的逆向选择,但对最贫困群体的排斥率
较高;贫困地区乡镇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对新型合作医疗的利用有很大的影响;农村新型合作医
疗提供的服务内容对农户的参合率和利用率也有较大影响。

关键词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参合率 利用率 实证研究
一、贵州省X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现状
X县位于贵州省南部边陲,全县辖18个乡镇,250个行政村,2282个村民小组,1983个自然寨。

全县总人口34.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5.4%。

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60%。

2004年人均纯收入1166元,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

按照“十五”期间国家规定的人均生产粮食350公斤、人均纯收入865元的贫困线标准,X县2004年末有贫困人口16.3万,占全县总人口的47.7%,其中,人均纯收入在625~865元之间的低收入人口有10.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0.7%;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有6.7万人,占19.6%。

X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筹资实行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办法,2005年全县应参合人数291285人,实际参合人数147493人,参合率为54.14%;应参合户数为67069户,实际参合户数是40469户,户数参合率为61.58%。

按照中央对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要求,X县采取农户、地方政府和中央财政各出10元/人的筹资方式,其中地方政府10元的比例是省、州、县4:3:3。

X县共筹集资金481.4万元,其中群众自筹资金148.2万元,县财政配套到位参合经费48.14万元;州财政配套48.1万元,省财政配套64.2万元,中央财政配套160.5万元。

X县的合作医疗基金分为个人帐户和统筹资金两部分,个人帐户以户为单位,每个参合人员每年缴纳10元建立个人帐户,用于小额医药费用报销。

个人帐户基金可累计入下年使用。

统筹资金由中央、地方
家对搬迁成本的补助外,保证既“移得出”又“稳得住”,还需要对农户进行生产补偿。

提高生态移民政策绩效需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对农户的最低生活安置和最低生产安置补助标准。

参考文献
11张坤明等1可持续发展论1中国环境出版社,1999
21海金玲1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1上海三联书店,2005
31祁俊生等1三峡库区生态与环境保护简明教程1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
41包晓斌1中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1中国农村经济,2004(1)
51李文华等1生态农业—中国可持续农业的理论与实践1化工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重庆 400716) 责任编辑 李玉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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