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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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教基研[2013]107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12.10
【实施日期】2013.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教基研〔2013〕107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多年来,全省教研系统和广大教研员努力工作,发挥专业引领作用,为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省基础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质量提升和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我省教研工作创新,提高教研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专业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教研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新时期教研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教研机构是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服务的专业部门,教研员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做好教研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研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
(二)新时期教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依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充分发挥教研机构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和作用,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抓手,以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面向学校,服务教学;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学的研究与指导,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水平提升;完善教研工作机制,强化教研队伍建设,提高教研队伍的专业服务能力;进一步转变教研工作作风,创新教研工作方式,以信息化促进教研工作现代化,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专业支撑作用。

(三)新时期教研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以学校需求为导向、以中小学教师为主体、以课堂教学为核心、以各级教研机构为主要依托的教研工作运行机制;加强课程改革实践研究,深入教学一线,以课程实施评估监控为手段,引领课程改革方向;加强教学指导,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率;加强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专业能力;开发教学资源,服务课程改革;创新教研方式,推进网络教研,提高教研水平。

二、发挥功能,提高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指导能力。

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是教研机构的中心任务,是教学指导、管理、服务的前提和基础。

要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研究中小学生认知、能力构建和情感发展规律,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加强学科德育研究,充分发挥教学的育人功能;加强课程实施研究,全面提高地方与学校的课程实施水平;加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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