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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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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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1
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22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160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
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
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
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
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
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
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
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22年整治撂荒地160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
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
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
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
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
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
按照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
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
将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
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罗一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
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
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
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
各村每月25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
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
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2
一、指导思想
xxx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二)坚持村级主体。
各村要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文件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村集体发包方职责,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
(三)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撂荒地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头,明晰撂荒耕地的四至、面积、类型等信息。
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撂荒地复耕复种计划。
(四)坚持有力有效。
各村要在限定时间内,坚持边摸查边整治,确保撂荒地动态清零,逐步建立撂荒地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治目标
统筹利用撂荒地,在全镇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
鼓励企业、合作社及种养大户积极参与撂荒地整治工作,促进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力争到2022年10月初耕地撂荒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全镇27个村撂荒地全部清零。
四、主要内容
(一)巩固整治成果。
各村要在巩固去年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春耕生产有利时机,重新对去年整治的撂荒耕地来一次回头看,确保去年整治的669亩全部耕种,巩固整治成果,同时对照“三调数据”进行核实排查,彻底把撂荒地底数摸清,并采取有力有效的整治落实措施,力争到10月初全面完成撂荒地整治任务。
(二)进一步核实排摸。
各村要在20xx年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村组作用,继续对照“三调”耕地未耕种数据,扎实开展撂荒地核实排查工作,逐图斑逐地块登记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建立排摸台账,并对现场用能显示地点和经纬度的水印相机拍照存档,确保不落户,不漏地块,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
对摸排出的撂荒地,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内容、时限进度及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加大对农户宣传力度,督促农户自种或亲友代种,推动撂荒地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分类指导综合整治。
粮食生产功能区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省内重要粮食作物种植。
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的种植,对弃耕撂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
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
将地力贫瘠、道路不通、基础条件较差的撂荒耕地申请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流域整山系推进。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0日前,对照三调”未耕种耕地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确权承包地图斑、粮食功能区图斑建立详细台账。
进一步排摸撂荒地底数,在边排摸边整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前农闲有利时机,对符合开春耕种条件的撂荒地进行翻耕,为全面复耕复种做好前期准备。
第二阶段:2022年4月—9月底,开展春秋播作物种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各村建立好整治台账,由村委会开展一次全面的耕地撂荒情况调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一调查核实,摸清撂荒耕地的四至信息、面积、地块情况,分析耕地撂荒性质和原因并上报台账。
整治一块,销号一块,确保高质量完成撂荒地整治,实现全镇撂荒地清零。
第三阶段:2022年10月初,镇级初验撂荒地整治面积落实奖补,全面总结撂荒地整治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包片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把撂荒耕地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确保荒耕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
各村要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整治活动实行每周上报制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遏制撂荒氛围。
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网络、张贴标语、微信群、入户摸底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特别是《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镇级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村督促撂荒地整治情况,掌握各村撂荒地整治进展情况,对重视不足、贯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数据造假,虚假整治的村要进行全镇范围通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积极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
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要结合整治工作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有效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3
近几年,内江市中区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耕地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规模化经营,防治耕地撂荒。
今年,内江市中区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印发了《20xx年市中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内市区农发〔20xx〕23号),鼓励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复耕,计划今年复耕面积达2000余亩。
一、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及时组织镇村社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义,切实把当前撂荒地整治作为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要工作来抓,形成镇村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要求村社干部采取村村响、线上交流群、打电话、入户等多种方式,向承包农户宣传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防止耕地撂荒是应尽的义务,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创新撂荒地整治方式。
针对已撂荒的承包户,要求镇村社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农政策的宣传教育,指导签订《不撂荒承诺书》,让广大群众主动爱惜土地,积极主动恢复撂荒土地的耕种,切实履行承包土地法律赋予的主体责任。
针对集中成片、耕种条件较好的撂荒地,镇村社积极引进或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等经营主体代行耕种,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针对经过反复宣传动员,承包户仍不愿意自行复耕且无经营主体经营的撂荒地,村集体统一将撂荒地实施代种复耕,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耕地轮作休耕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对利用撂荒地开展复耕的,相关惠农补贴直接兑付给实际种植者,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户的积极性,
让复耕农户种粮有账算、有钱赚。
区财政对撂荒地进行复耕的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主体,均按照300元/亩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
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政策,减轻农户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对参与撂荒地整治且需要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条件的,各级财政在安排相关涉农项目时给予优先倾斜。
四、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
充分利用基层农技服务队伍的力量,在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推广适合丘陵地区的小型农机具,采取免耕法、直播、统防统治等新的耕作制度和技术方法,提高耕作效率和生产能力。
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4
为切实解决农村土地弃耕撂荒问题,着力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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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重点消除集中连片弃耕撂荒土地,在2022年10月底前镇域内全面消除撂荒田地,全面复耕复种,完成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三、重点工作
全面排查清理撂荒地,建好排查台账和复耕复种台账,撂荒地复耕复种全部用于优质粮油生产。
四、具体措施
(一)新型经营主体流转。
鼓励农村土地承包人将弃耕撂荒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由新型经营主体自主进行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发展。
新型经营主体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流转协议,约定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国家惠农政策享受分配等事项。
(二)村集体经营流转。
本着“资源互补、产业联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村集体依法流转弃耕撂荒土地后,以弃耕抛荒土地入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合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集中经营,规模发展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三方共赢。
(三)订单合作流转。
村集体流转弃耕抛荒土地或组织农户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签订种植合同。
村集体本着市场法则,以订单生产为互利共赢基础,协商约定村集体、订单农户、订单企业的责、权、利,村集体通过提供生产组织和产品回收等服务实现集体经济收益。
(四)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
鼓励农户自愿将弃耕抛荒土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或代耕代种,发展优质粮油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好托管或代耕代种协议,约定托管方式、托管期限、收益分配及代耕代种价格、支付方式等事项。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土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确保项目资金投入。
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产油大县项目”、“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大豆试点项目”“新型经营主体落实撂荒地耕种(50亩以上)和农机(大中型)购机补助”资金用途和要求,在完成该项工作后,自行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申请拨付资金,报县农业农村局抽样复核达标后拨付资金。
(三)确保农用物资的投入。
确保全镇撂荒地的`复耕复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一定数量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资的免费提供,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四)落实责任分工。
镇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督查建设进度、严格考核。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粮食生产的规划布局,抓好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控,
示范基地建设,监督弃耕撂荒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合法性,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配套等工作。
国土资源管理所监督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导各村实施弃耕撂荒土地的整理及复垦。
各村负责辖区内弃耕撂荒土地的有序流转、发展粮油绿色生产整体工作及各村集体经济收入。
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亲自抓,各村要建立台账,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强有力的举措,紧扣时间节点,确保该项工作落实落地。
镇纪委12月底前将对各村撂荒土地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5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进20xx年度5362.6亩未复垦复种撂荒耕地的整治工作,2022年内全面完成复垦复种。
每年开展一次耕地撂荒排查,及时跟进整治,遏制增量。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
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
并充分结合村民会议及“三月”法制宣传月开展宣传培训,要求全县各村民小组每年1月至5月期间开展耕地撂荒整治政策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并形成宣传培训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及图片)报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
(二)精准摸排耕地撂荒面积。
各乡(镇)每年6月底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摸清撂荒耕地承包人、撂荒面积、撂荒原因、流转和撂荒年限、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
信息,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三)限期复耕。
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农户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
同时,各村集体要把耕地撂荒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撂荒耕地的整治和管理。
(四)落实惠农政策。
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
同时,对承包流转撂荒地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相关机械设备给予优先补贴,鼓励支持发展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积极引导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六)推进土地流转。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
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鼓励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采取“零租金”“低租金”代耕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
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土地承包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由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坡地或细碎地块,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申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石漠化治理建设等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
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
要尽快组织村民修复、恢复生产。
对肥力差、地力等级低的可以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八)强化监督考核。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
加强统筹协调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撂荒地复耕工作资料。
同时,把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每年6月1日至30日)。
各乡(镇)要深入各村寨、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坐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每年7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
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认真贯彻落实“谁种粮、补贴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总结阶段(次年5月1日至15日)。
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