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有什么惩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许可申请⼈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有什么惩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经营活动时,要领取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是属于⾏政审批的事项,申请⼈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那么⾏政许可申请⼈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有哪些惩罚?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政许可申请⼈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有什么惩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许可申请⼈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政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中华⼈民共和国⾏政许可法》
第七⼗⼋条⾏政许可申请⼈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政许可的,⾏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健康、⽣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在⼀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政许可。

重⼤⾏政许可事项原则
合法性原则
设定和实施⾏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合法性原则也称为⾏政许可法定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政机关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政机关在履⾏职责、⾏使权⼒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且还要合乎常理。

⾏政许可机关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个⼈和组织。

便民原则
⾏政机关实施⾏政许可,应当由⼀个机构统⼀受理申请,统⼀送达⾏政许可决定,并为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政许可尽量提供⽅便。

救济原则
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政机关实施⾏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政机关违法实施⾏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信赖保护原则
⾏政机关不得擅⾃改变已经⽣效的⾏政许可。

⾏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或者准予⾏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重⼤变化,⾏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效的⾏政许可,但应当对由此给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给予补偿。

⾏政许可⼀般不得转让原则
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政许可外,其他⾏政许可不得转让。

监督原则
⾏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政机关实施⾏政许可和从事⾏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以上知识就是店铺⼩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许可申请⼈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政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