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人为本”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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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人为本”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以人为本是一个重要的价值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个人所得税制度作为一个涉及广泛、直接影响个人经济利益的税制,
其是否能够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于公平正义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行改进完善。
首先,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税率分层不合理的问题。
当前我国个
人所得税率分为7个档次,从3%到45%,并存在税率递进性。
尽管这种递
进税率可以一定程度上调节贫富差距,但是过高的税率却往往压缩了工薪
阶层的收入。
事实上,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面临的生活水平差距并没有得
到很好地弥补。
应该适当调整税率、增加税率档次,使得个人所得税收更
加公平合理。
其次,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对个人的赡养义务没有给予应有的考虑。
赡养义务是每个人在社交关系中与家庭成员之间的重要责任,然而,在当
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只给予一定额度的赡养支出抵扣,而并未涉及更
广泛的赡养义务。
特别是对于单亲家庭、独生子女等特殊情况,个人所得
税制度并未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因此,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应该更多
考虑个人的家庭责任与义务,合理地予以考虑。
第三,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收扣除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目前个人所
得税制度规定了一些专项扣除和附加扣除,如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
费用。
然而,这些扣除标准相对较低,无法充分反映实际生活中的支出。
尤其是对于高昂的教育、医疗等费用,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效果并不明显。
应该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中的扣除政策,提高扣除标准,使之
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此外,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收征收方面也存在一些缺陷。
个人所得税
征收的主体是税务机关,但是税务机关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中缺乏有效的监
督与约束机制。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税务机关可能会存在滥用权力的情况,对纳税人进行不合理的征收。
应该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规范与
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机关的监督力度,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公正
合理。
最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征收方式还有待改进。
目前我国个人所
得税主要通过工资税预扣的方式进行征收。
这种方式虽然简化了税收征收
过程,但是缺乏个人自主申报与纳税的机会。
自主申报制度是个人所得税
制度中的一种现代化纳税方式,可以鼓励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提高
纳税意识,减少逃税现象的发生。
应该逐步引入自主申报制度,提高个人
所得税的征收效率与纳税人满意度。
综上所述,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行改进与完善。
在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公平性、合理性与实
际可操作性,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税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