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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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异地直属项目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做好对异地项目的直接管理,现推出《直属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异地管理项目的补充规定》。
一、直属项目管理的具体要求
对异地直管项目的管理的补充要求包含如下几大项:经济管理、物资采购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工程管理。
补充规定的内容仅针对异地直管项目适用,其它要求见《直属项目管理办法》。
(一)经济管理
1、合同的签订
1.1与业主合同、与甲指分包合同的签订
1.1.1与业主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与甲指分包合同之前,必须报公司各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对各部门提出的问题要及时与业主沟通修订,并且要把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的正本报公司经济管理部备案。
1.2劳务、专业分包的招标及合同签订
1.2.1劳务、专业分包的招标的程序必须按照公司的程序文件执行,招标文件、评标的办法及评定、法人委托、中标通知书、分包合同摸板、合同的会签必须执行公司的范本;
1.2.2对于异地项目合同额度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等工作可以由项目按1.2.1条的原则自行组织,招标完成后招标文件、评标的办法及评定、中标通知书、分包合同、合同的会签单原件(正本)必须在签订合同一周内报公司经济管理部备案;
1.2.3对于异地项目合同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劳务、专业分包的招标工作仍由项目组织,但招标文件、评标的办法及评定、分包合同条款必须事前经公司审核通过并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方能盖章生效,招标完成后招标文件、法人委托、评标的办法及评定、中标通知书、分包合同、合同的会签单原件(正本)必须在签订合同一周内报公司备案;
1.2.4为了便于管理和最后的结算,对于单系统工程内容不得拆分招标,为此项目在招标前必须针对我方的中标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分解,并作出标底,以便于公司审核。
2、项目经理部内的合同管理交底
2.1要交代合同的主要指标,要对施工的范围、价款包含的内容进行交底,要对合同中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进行摘录并交底;
2.2注意不能超范围施工,要注意默认条款的应用,加强索赔的力度,要密切注意业主改制改组等情况发生时合同主体的延续性,黑白合同的法律效率,原备案合同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率等有关问题应解释清楚;
2.3对分包合同交底,要把合同中规定的相关人员的权限交代清楚,要把分包合同价款或综合单价中包含的工作内容交代清楚,避免重复签证;
(二)物资采购管理
1、采购权限划分
1.1公司物资部协助异地直管项目采购:钢材、木材、竹木夹板、水泥、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电线电缆、桥架、配电箱、通风、水暖、阀门、设备等大宗材料。
项目提前报送需用计划,经物资部审批后,视采购额度大小决定是否派采购员到所在地协助项目共同采购。
1.2 异地直管项目自行采购:砂、石、地砖、结构件、套筒、陶粒砖、五金电料、小型型材、低值易耗品等零星材料。
1.3物资部采购人员提前进行采购信息收集整理,编制采购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采购;协助异地直管项目采购的物资部采购人员到项目所在地与主办材料员及相关人员开展采购业务活动。
1.4异地项目商务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自采物资进行供方评定,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对需要考察的供方要进行考察,填写考察报告。
1.5公司物资部和异地项目商务经理分别负责组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招标前要对所招标物资进行询标,制定有效标底价。
1.6异地项目负责物资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标工作。
1.7最终采购价格报公司主管领导确认后生效,异地项目由项目发放中标通知书。
2、采购合同
2.1公司物资部负责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异地项目采购合同签订者。
2.2 合同会签:异地项目由项目主办材料员组织签订购货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合同条款内容,并组织商务经理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进行合同会签。
2.3合同的审批:异地项目采购额在5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授权异地项目经理审批报物资部备案后执行,50万元以上报公司物资部审批后执行。
(三)财务资金管理
1、项目成本核算
1.1外地直管项目会计实行公司委派制度。
1.2外地直管项目会计凭证由公司主管会计在NC网上进行审核,原始凭证的审
核由主管会计定期到项目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2、资金计划的监控
2.1各项资金计划的审核:
2.1.1异地项目总资金回收计划,即“项目资金回收计划表”,其上报和审批程序依次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公司经济管理部→工程部→公司财务部→公司生产主管经理→公司经济主管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
2.1.2现金流计划,即“资金流量表”,其上报和审批程序依次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公司经济管理部→工程部→公司财务部→公司生产主管经理→公司经济主管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
2.1.3“月度现金流量滚动预算”,其上报和审批程序依次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公司财务部→公司经济管理部→公司生产主管经理→公司经济主管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
2.1.4异地项目“项目借用资金审批单”,其上报和审批程序依次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公司财务部→公司生产主管经理→公司经济主管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
2.1.5异地项目“单位工程月度资金审批表”,其上报和审批程序依次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公司财务部→公司生产主管经理→公司经济主管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
2.1.6异地项目“分包及项目费用付款明细表”,其上报和审批程序依次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公司经济主管经理→公司财务部→公司生产主管经理→公司经济主管经理;
2.1.7异地项目“材料付款明细表”,其上报和审批程序依次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公司物资中心→公司财务部→公司生产主管经理→公司经济主管经理。
其中外地项目由商务经理编制该项计划,项目经理审批,通过网上传递给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督促公司经济管理部→公司生产主管经理→公司经济主管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的审批手续。
初步拟订在网上完成。
垫资工程的垫资计划实际就是垫资期内的“资金使用计划”。
故凡是垫资工程,其“资金使用计划”中的付款比例必须严加控制。
外地项目在当地办理银行开户后,立即完成网银手续,开通2个账户。
所有回收的工程款必须存入该网银的指定账户。
公司总部根据批复的“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资金”。
2.2资金计划表的审核
2.2.1资金计划表由财务负责把关的项目:实际付款比例和付款对象,应归还公司借款(含承兑),应上缴公司费用,项目工资及费用,各项资金计划的衔接关系,资金综合平衡缺口等。
2.2.2资金计划表由经济管理部负责把关的项目:有关合同条款的约定,如:合同额、应收款项、结算额、应付款项及成本未预结金额等;业主确认的工程量,
应扣减保修款金额等
2.2.3资金计划表由物资中心负责把关的项目:“材料付款明细表”中有关合同条款的约定,如:合同额、应付款项等。
2.3资金拨付的审批程序及权限设置
2.3.1外地项目自身费用的报销单笔在5000元(包含5000元)以内的,其审批程序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自身费用的报销单笔在5000元以上的,其审批程序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公司经济主管经理;
2.3.2项目单笔付款在50万元以内(含30万元)的材料、劳务欠款审批程序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
2.3.3项目单笔付款超出50万元(含50万元)的材料、劳务欠款审批程序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公司生产主管经理→公司经济主管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2.2.4所有资金的实际支付,要由委派会计审核付款事项和付款额度,看其是否符合已批复的“资金使用计划”。
超资金计划使用资金,坚决拒绝支付。
否则追究项目经理、商务经理、财务会计的责任。
外地项目严格执行建二三通字[2006]21号关于《财务主管委派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对直属项目的检查与监督
各检查组对京外的直属项目,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此次检查与月度综合检查并行,检查的结果作为月度综合考评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