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毛笔的大将军蒙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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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笔的⼤将军蒙括的故事
讲故事有助于培养幼⼉听读的习惯以及对⽂学作品的兴趣,萌发幼⼉初步感受和表现美的情趣,童话故事的语⾔活泼、简练、流畅、通俗易懂,句式表达⽆⽐丰富,是不同民族语⾔的精华,集语⾔、⼼理、环境等描写为⼀体,语⾔的作⽤发挥得淋漓尽致。
下⾯由⼩编来为⼩朋友们讲⼀讲发明⽑笔的⼤将军蒙恬的故事。
发明⽑笔的⼤将军蒙恬
传说,⽑笔是两千多年以前的战国时期由蒙恬发明的。
公元前223年,蒙恬领兵与楚国交战。
为了让秦王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定期写战况递给秦王。
在蒙恬那个时候,纸还没有发明,笔也没有完全成形。
⼈们⽤⽵签蘸了墨将字写在丝做的绢布上,这种“笔”称作“⾀”。
“⾀”硬硬的很不⽅便。
蒙恬以前就萌⽣过改造“⾀”的念头,现在,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战⽃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
有⼀天,他打了⼏只野兔⼦回营,由于打的兔⼦多,拎在⼿⾥沉沉的,⼀只兔⼦的尾巴拖在地上,⾎⽔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扭扭的痕迹。
蒙恬见了,⼼中不由⼀动:“如果⽤兔尾代替⾀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后,他⽴刻剪下⼀条兔尾巴,把它插在⼀根⽵管上,试着⽤它来写字。
可是,兔⽑油光光的,不吸墨⽔,在绢布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不像样⼦。
蒙恬⼜试了⼏次,还是不⾏,好端端的⼀块绢也浪费了。
他⼀⽓之下,把那⽀“兔⽑⾀”扔进了门前的⼀个⼭⽯坑⾥。
这⼀天,他⾛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
⽆意之中,他发现了⼭⽯坑⾥那⽀被⾃⼰扔掉的“兔⽑⾀”。
蒙恬将它捡了起来,⽤⼿指捏了捏,发现兔⽑湿漉漉的,⽑⾊变得更⽩了。
他⼼中⼀动,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蘸,兔尾这时竟变得⾮常“听话”,吸⾜了墨汁,写起定来⾮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
原来,⼭⽯坑⾥的⽔含有⽯灰质,经碱性⽔的浸泡,兔⽑变得柔顺起来。
由于这⽀⾀是由⽵管和兔⽑做成的,蒙恬就在“⾀”字上加了个“⽵”字头,把它叫做“笔”。
发明来源于创意和灵感,只要你不断的观察思考和想像,你就会有所收获的。
只要你坚持着这个好习惯,什么都有可能。
给⽗亲打⼯的孩⼦
希尔顿两岁时,⼤妹伊娃降⽣;4岁时,弟弟卡尔也接踵⽽来。
随着家庭⼈⼝的增加,希尔顿的⽗亲的⽣意也⽇渐兴隆起来。
7岁半时,希尔顿由姐姐费莉丝监护着去上学,对那所学校,他没有留下任何印象,糊⾥糊涂读了⼏年。
在这段时间⾥,⽗亲经常给孩⼦们讲⼀些有关⼈们运⽤勤奋和聪明才智开创事业的故事,他的⽤意很可能是让孩⼦们从这些故事中得到这样的启迪:事业的成功是建⽴在勤奋和智慧之上的。
⽗亲的教诲,深深地印在了希尔顿的脑海中。
12岁那年,⽗亲做了⼀项关于希尔顿的重要决定,让他⼀个⼈到阿尔布开克市的⾼斯军事学校去读书。
该学校设在郊外⼀座⼩⼭上,规模不⼤。
希尔顿在这⾥接受所谓的三r教育,即读、写、算三种训练,并寄宿在学校。
学校除了进⾏三r教育,还要听⾼斯上校受训。
希尔顿对受训不感兴趣,⽽对学习却产⽣了兴趣,尤其在数学⽅⾯收获颇⼤。
第⼆年夏天的暑假,希尔顿回到了⽗母⾝边,继续为⽗亲打⼯,职位是助理店员,⽉薪为5美元。
⽗亲认为希尔顿作为学徒,应该努⼒学习,学习如何经营,如何满⾜社区顾客的需要,⽽这⼀切的获得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得来。
只有在⼯作中才能揣摩出“您要什么,我们就有什么”这句招徕顾客的⼴告词的含义。
就在希尔顿13岁的那年夏天,希尔顿从⽗亲⾝上学到了⼀种⼗分可贵的品质,这种品质在希尔顿以后的从商⽣涯中发挥过重要作⽤,使他终⽣受益。
那年夏天,边陲的许多拓荒者⼿⾥都有槍,⽽希尔顿的⽗亲却⼀向拒绝带槍。
对⽗亲的这种⾏为,希尔顿实在⽆法理解。
因为,在当时,除了附近的印第安⼈常袭击过往客⼈外,⽗亲还常常和⼀些酒⿁、亡命徒之流做⽣意,⽣命时刻受到威胁。
“听我说,康尼。
”⽗亲有⼀回对希尔顿解释道:“我只有两条路可供选择,⼀种是永远带着槍,⼀种是永远不带槍。
不带槍是靠你的智慧,带槍是靠你的拔槍速度。
只要你带槍,你就会拔槍,可是,有多少⼈因为拔槍慢了点⼉永远倒下了。
”尽管⽗亲说的话很在理,但希尔顿认为在那种环境中带槍还是应该的。
有⼀天晚上,发⽣的事改变了希尔顿的看法。
那天晚上,商店已经打烊了,希尔顿到酒店⾥去找⽗亲回来吃晚饭。
希尔顿⼀踏进酒店的门,便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但见有⼀个喝醉了酒的农场⼯⼈正⽤槍⼝对准了⽗亲的胸膛,并宣称再过⼀个祷告的时间他就要开槍。
空⽓似乎凝固了,每个⼈都张⼤着眼睛、屏着呼吸怔怔看着。
就在这时,但见⽗亲语⽓柔软⽽⼜理智地开始说话,虽然希尔顿站在门⼝听不清⽗亲在讲些什么,只见那醉汉拿槍的⼿却开始抖动,最后槍掉在了地上,那个醉汉伏在⽗亲的肩上痛哭流涕,语⽆伦次地说爱⽗亲胜过⾃⼰的⼿⾜。
“他说的都是真话,”在回家的路上,⽗亲对希尔顿说道,“可是,你想想,如果我也带了槍,我们两个必定有⼀个会躺下去。
”
从此,希尔顿深深地认识到:⽂明终究会战胜并取代野蛮和⽆知。
许多年以后,当希尔顿在事业上遇到两难选择时,总能从那晚上发⽣的故事和⽗亲的话中寻找到答案。
送⾛了13岁的那年夏天,⽗亲⼜把他送到罗斯威尔,进⼊正在扩建的新墨西哥军事学校就读。
希尔顿认为,在学校⾥他
学不到任何东西,想学的东西,在家⾥⼯作中便全都能学到。
然⽽,他拗不过⽗亲,还是去上学了。
要学校⾥,除了对计算⽐较偏爱外,对其余的功课丝毫没有兴趣。
⼀学年过完之后,希尔顿⼜回到家⾥继续为⽗亲打⼯。
这时,⽗亲不再把已年满14岁的⼉⼦当学徒看待,薪⽔调整为每⽉10元。
然⽽,⼯资加倍,⼯作量也得加倍。
暑假过去之后,⽗母⼜给他换了⼀所学校,在这所学校⾥,他开始接受宗教教育。
暑假时,依旧回去给⽗亲打⼯,由于⼀次在与⼀个精明的寡妇讨价还价中的出⾊表现,深得⽗亲赞赏,薪⽔被调整为15块钱⼀个⽉。
在数次为⽗亲打⼯的过程中,希尔顿渐渐明⽩了:顾客有杀价的权利,卖主有获取利润的回报,双⽅可以在“讨价钱”这⼀节⾻眼上⼤做⽂章,窍门在于要了解货⾊品质,提出⼀个富有弹性的价格。
15岁那年,希尔顿⼜回到了新墨西哥军事学校。
在这所学校⾥,希尔顿接受了学校⼀贯强调的“君⼦必定说实话,撒谎是⼀种耻辱”的教育。
从此,希尔顿学会了应该以诚待⼈,虽然为了坚守原则,会损失⼀些⼩利,但从长远来看,所损失的要远远少于所得的。
希尔顿长⼤了。
⼩朋友,在你还没有听到这个故事之前,⼀定听说过希尔顿饭店吧。
现在你就知道,为什么他能拥有并经营着跨国公司了吧。
因为,14岁的他就已经认识到了:⽂明终究会战胜并取代野蛮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