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请假条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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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请假条
篇一:进修请假记录表
篇二:岗位培训请假条
培训请假条
编号:(由进修校填写)
1
篇三:进修工作制度
宁城县中心医院进修工作制度
一、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来院进修管理制度
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心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由科教科审核,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进修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
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2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良好,医德
医风好。

3、进修生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毕业证、身份证、医师或护师资格证和《进修报到通知书》到科教科报到,科教科审核后凭入科情况记录表到临床科室报到
入科,各科室要安排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以上的老师带教,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有关部门交清进修费用,中途终止进修者,不退费用。

5、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

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
须由本到科教科填写请假条,1天由带教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
备案,2-3天由科教科批准并备案,4天以上由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

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每次请假不得超过1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2/1。

6、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床借书证借阅图书。

7、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8、医疗、护理专业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9、医疗、护理管理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
送回单位处理。

10、进修期满后,由科室进行考核,合格者由科教科发给《进修结业证书》。

二、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本院职工短期学习: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派出短期学习人员,必须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分管院长批准,科教科备案后方可参加,否则,不予报销。

科室人员参加短期培训班,必须从科室实际出发,调配好值班人员,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临床科室主任每年只限参加一次学术活动,短期培训及学术活动费用标准(15天以内)
1、短期培训学习及学术活动,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限额标准报销,超出限额标准费用自理,低于限额标准按实际发票费用报销。

2、交通费按实际费用报销(不报销飞机票,如乘坐飞机只按硬卧标准报销)。

3、培训费、会务费凭培训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报销,不报销伙食补助费。

4、审核、报销上述费用时必须附有赤峰市宁城县中心医院员工长期外出学习进修申请表和短期培训通知书,否则不予签字报销。

(二)、本院职工长期进修:根据医院需要,每年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部分人员外出长期进修,各科在保证完成医疗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选派政治思想好,具有一定医疗技术水平和业务发展能力的人员外出进修,科室在年终做出下一年度的进修计划并报科教科汇总,分管院长将汇总情况每年两次(1月份、7月份)提交到院长办公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进修计划和人员名单,被列入进修学习的人员方可联系进修。

凡派出人员进修必须与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对口,否则不予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须变动者,由院领导研究后
决定。

除特殊情况外,派出的进修人员必须在本院已工作三年以上且获得执业资格者。

为保证进修计划落实,进修单位可由院方、科室或个人共同联系,个人联系之前必须征得科主任和科教科同意。

进修半年以上者,进修前必须与人事科签订协议。

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所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自行中断进修、改变进修专业或延长进修时限,违者一切费用自理。

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医院批准,方可终止或改变进修专业及延长进修时间,进修学习期间未经医院批准而参加其它学术活动者,一切费用自理。

外出进修学习的进修费、住宿费均按有关规定报销。

进修人员要做到出去有目的,归来有效果,回院后,要
对所学专业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动态进行学术讲座,院内组织讲课一次,科内组织讲课两次。

每缺少一次扣科室0.5分。

进修期满后,将进修结业证及进修鉴定复印件,报科教科登记签字后按财务规定报销费用。

在市外医院进修一年的发放全额工资,享受各种福利待遇,长期进修费用标准(15天以上)
1、进修费:月平均进修费用报销上限为600元,对口支援单位未收费用的不予报销进修费。

2、进修食宿、路费:实行包干制,每月报销1000元。

3、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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