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创建规范化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正安县创建规范化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项目工作,全面落实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提升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水平。
按照《遵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医疗保健机构妇保门诊和儿保门诊建设标准的通知》(遵市卫发[2011]3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标准
根据《遵义市医疗保健机构妇保门诊和儿保门诊建设标准》遵市卫发[2011]38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目标任务
创建工作采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先创建,分批实施、逐步推广;到2012年底,20%的乡镇卫生院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到2013年底,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妇、儿童保健门诊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2014-2015年底,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儿童保健门诊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创建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创建内容
按照《遵义市医疗保健机构妇保门诊和儿保门诊建设标准》遵市卫发[2011]38号文件的要求,从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内容、人员资质、诊室设置、房屋面积、设施设备、诊疗技术、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信息资料管理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规范妇儿保门诊服务。
五、创建方法、评估方法暨步骤
(一)创建方法:
条件成熟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妇幼保健院提出申请;县妇幼保健院批复后各单位依照《遵义市医疗保健机构妇保门诊和儿保门诊建设标准》进行创建,妇幼保健院将指派人员进行指导创建工作。
(二)评估步骤: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遵义市医疗保健机构妇保门诊和儿保门诊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结束后,并依据《正安县乡镇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评估细则》(详见附件
2、3)进行自评。
将自评结果报县妇幼保健院。
2、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人员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将评估合格的乡级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名单报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评估标准。
依据《正安县乡级孕产妇、儿童保健门
诊规范化建设评估细则》(详见附件2、3),对乡级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得分85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评估方法。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评价。
六、结果应用
(一)评估结果与年终目标考核结果,合格者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资格,并与基本公共服务补助经费挂钩。
(二)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在2013年前创建合格规范化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的医疗保健机构给予一定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创建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妇幼卫生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切实加强创建工作。
通过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使各单位在科室设置、业务用房布局、标识标牌、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达到科学合理、规范统一,为广大妇女儿童创造更安全、规范、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切实提升保健服务能力。
(二)制定规划,认真实施。
根据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实施规划、工作计划、保障措施和检查考核制度。
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全面发展,提升质量。
创建活动中,既要注重硬件建设,更要注重内涵建设,确保服务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同时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努力提升妇幼保健技术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县妇幼保健院将对创建活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附件1:《遵义市医疗保健机构妇保门诊和儿保门诊建设标准》
附件2:《正安县乡镇规范化孕产妇保健门诊评估细则》附件3:《正安县乡镇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评估细则》
附件4:正安县2012年创建规范化妇儿保门诊乡镇卫生院名单
附件1
遵义市医疗保健机构妇保门诊和儿保门诊建设标准
一、建设标准依据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卫办妇社函[2009]117号)、《贵州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贵州省产科建设标准》。
二、建设标准内容
保健业务人员配备、房屋、办公设施、保健设备、辅助检查设施设备、健教设备、管理制度及技术规程等。
(三)办公设备
(七)管理制度及技术规程
1、乡镇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2)妇保门诊制度及技术规程上墙
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流程
孕产妇检查项目及免费告知
高危妊娠管理评分标准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妇保医师职责
辖区孕产妇一览表
(3)儿保门诊制度及技术规程上墙
儿童保健管理服务流程
儿童体检项目及免费告知
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技术规程
儿保门诊工作制度
儿保医师职责
2、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及上墙资料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村妇幼保健员工作职责
儿童保健基本情况
(八)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设高危门诊。
高危门诊房屋及设备参照普通门诊要求。
附件2、
正安县规范化孕产妇保健门诊评估细则申请评估单位正安县格林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评估日期2012 年10 月10 日
正安县乡镇规范化孕产妇保健门诊评估细则说明
一、申报规范化孕产妇保健规范门诊的必备条件:
1、孕产妇保健门诊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2、开设日常孕产妇保健门诊、配有妇保医师。
二、按规范化孕产妇保健门诊评估细则要求,达85分以上为合格。
正安县乡镇规范化孕产妇保健门诊评估汇总表
评估人员:雷建平郑清颖青琴霞
评估日期:2012.10.10
正安县乡镇规范化孕产妇保健门诊评估细则
附件3
正安县乡镇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评估细则
申请评估单位正安县格林镇(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评估日期2012 年10 月10 日
正安县乡镇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评估细则说明
一、申报镇(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的必备条件:
1.儿保门诊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2.配有儿保医师。
3.开设日常儿保门诊。
二、按照正安县乡镇规范儿童保健门诊评估细则要求,达85分以上为合格。
正安县乡镇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评估汇总表
评估人员:雷建平郑清颖青琴霞
评估日期:2012.10.10
正安县乡镇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评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