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桂利嗪用法用量、适应症、一般剂量调整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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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桂利嗪用法用量、适应症、一般剂量调
整及注意事项
综述
▌循证用药名称
氟桂利嗪(Flunarizine)
▌药物类别
N神经系统用药/N07其它神经系统用药/N07C抗眩晕药/N07CA 抗眩晕药/N07CA03氟桂利嗪
▌纯净成分
氟桂利嗪
▌孤儿药资格认证
交替性偏瘫的治疗。

治疗儿童失神癫痫。

治疗偏瘫型偏头痛。

适应症
▌脑循环障碍
成人国内用法综述
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后等。

成人国内用法用量
胶囊、片剂: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每日5-10mg。

▌椎动脉缺血
成人国内用法综述
椎动脉缺血。

成人国内用法用量
胶囊、片剂:包括椎基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每日10-20mg,2-8周为1疗程。

▌耳鸣、脑晕
成人国内用法综述
耳鸣、脑晕:
1.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2.抗微循环障碍药:大脑与外周循环障碍引起的下列症状:头晕、耳鸣、注意力分散、精神混乱、记忆力减退、应激性或睡眠节律紊乱、行走与躺卧时小腿痉挛、感觉异常、四肢发冷和肢体营养不良。

成人国内用法用量胶囊、片剂:
1. 特发性耳鸣者,10mg,每晚1次,10天为一疗程。

2.起始剂量:对于65 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 粒。

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3.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 天连续给药5 天(剂量同上)、停药2 天。

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 6 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4. 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 个月。

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 1 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 2 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口服液:
口服。

一次5-10ml,一日1次,睡前服用。

滴丸:
1. 用法:含服或吞服。

2. 起始剂量:对于65 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10
mg。

如在治疗中出現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3.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

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4. 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

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偏头痛预防
成人国内用法综述
偏头痛预防。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成人国内用法用量胶囊、片剂:
1. 预防偏头痛,5-10mg,每日2次。

2. 起始剂量:对于65 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 2 粒。

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見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3.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 天连续给药5 天(剂量同上)、停药2 天。

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 6 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口服液:
口服。

一次5-10ml,一日1次,睡前服用。

滴丸:
1. 用法:含服或吞服。

2. 起始剂量:对于65 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10 mg。

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3.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

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间歇性跛行
成人国内用法用量
胶囊、片剂:每日10-20mg。

癫痫的辅助治疗
成人国内用法综述
癫痫的辅助治疗。

一般剂量调整
成人肝损伤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儿童
由于本药能透过血脑屏障,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的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

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年人
1.初始剂量:65岁以上患者每晚5 mg。

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則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2.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

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3.由于老年患者神经系统较敏感,代谢能力较弱,应慎用,酌情减少给药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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