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河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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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河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总结
荆河街道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总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是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改善其生活环境的重要途径。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2号)精神,根据残疾人工作、生活需要,今年3月份市残联下发《枣庄市2010年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残联、社区、村残协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营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无障碍进家庭重要意义的认识。

一、强化领导,夯实组织基础
为切实加强领导,街道成立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办公室、财政所、信访办、民政科、残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结合荆河实际,制定下发了《荆河街道2010年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项目进度,实行分包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深入调查,扎实推进项目开展
按照《方案》要求,街道安排残联专职干事入户进行调查摸底,经过层层推选,民主评议后确定改造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填报有关表格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做出初步评估预算。

通过严格审查上报项目初步确定了荆河街道1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

在市残联审核确认的基础上,由社区、居委通过张榜形式,向群众公示将要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残疾人家庭。

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残联组织人员按审批项目内容实施改造,并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档案。

本年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共完成了10户残疾人家庭
的无障碍改造任务,共铺设轮椅坡道1处、沐浴椅、移动座便器等无障碍卫浴用品设施5台、扶手7处、轮椅及助行器10台。

三、以人为本,确保项目取得良好效果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时坚持以人为本、因人而异。

根据不同残疾程度、不同居家条件为残疾人贴身打造,灵活变通,建造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的无障碍设施,重点对浴室、卫生间、进门通道等部位设置轮椅坡道、U型及L型扶手、沐浴椅等无障碍设施。

施工时更加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要予以适当改造,尽最大程度满足残疾人日常生活需要,设身处地为残疾人着想,真正使无障碍设施落到实处。

多方位的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体现出服务的多元化,为今后继续开展好此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荆河街道残联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为营造完善的无障碍居家环境和残疾人居家康复、提高自理能力、融入社会生活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

荆河街道残联
2011年7月21日
附:本次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残疾人名单
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残疾人名单
陈德岁:男、49岁、二级肢体残疾,荆河街道南门里居居民。

因脑出血造成身体全身瘫痪(左侧严重,右侧较轻),生活不能自理。

(2000年残疾)
崔志坚:男、15岁、二级肢体残疾,荆河街道郭彭庄居居民。

因痉挛脑瘫导致先天腿部畸形,生活不能自理,行走需要使用辅助器具。

(1996年出生)高士杰:男、64岁、三级肢体残疾,荆河街道魏庄居居民。

因意外事故致残(98年在建筑工地干活时,被搅拌机搅伤。

左大腿高位截肢。

)。

(1998年残疾)何素真:女、57岁、一级肢体残疾,荆河街道公园居居民。

糖尿病并发症及高血压引起脑出血,造成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2006年残疾)
李峰:男、38岁、三级肢体残疾,荆河街道马号居居民。

因意外事故致残(90年因塔吊意外倒塌,左大腿全部砸断,高位截肢。

),
生活不能自理。

(1990
年残疾)
徐广顺:男、44岁、一级肢体残疾,荆河街道安乐居居民。

因车祸造成颅脑损伤,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1990年残疾)张崇龙:男、71岁、二级肢体残疾,荆河街道鲁西居居民。

因静脉曲张并发症感染造成全身瘫痪在床近20年,生活不能自理。

(1992年)
种道远:男、29岁、二级肢体残疾,荆河街道荆庄居居民。

因车祸造成脑外伤,颈椎外伤,导致全身瘫痪(右侧严重,左侧轻微)(2007年残疾)
赵序利:男、45岁、二级肢体残疾,荆河街道西南园居居民。

腰部骨折造成双腿神经损伤,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1998年残疾)刘杰:男、41岁、一级肢体残疾,荆河街道奎文居居民。

因车祸造成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1990年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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