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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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稳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命题制度
(一)考试前由教研室确定考试范围,试题易、中、难度比例(大致为7:2:1),难度系数(控制在0.6-0.8之间),由教学管理科提供试题库及试卷模板。
(二)命题要紧扣教学大纲、教材;重点突出、知识点覆盖面广;要贴近学生的实际水平、实际能力、理论联系实际。
(三)题型要求客观题比例占30-40%,主观题占60-70%。
(四)由教研室秘书或科室秘书将试卷初稿命制好后,交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审核,检查试题有无知识性、科学性错误,命题是否紧扣教学大纲、教材,重点是否突出及知识点覆盖面广,是否贴近学生的实际水平,无疑意,签字同意方可确定考试试卷。
(五)试题要求A、B卷,每一份试题需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考试前两周由教研室主任确定考试卷和备用试卷或补考试卷。
(六)试卷由教研室审核通过后,由教学管理科及教学督导组再次审核无误,教学管理科专人负责印刷、装袋密封和专柜保管。
(七)妥善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负责制卷及接触过试题的各级人员不得在考前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内容,一旦泄密,按《教学
事故界定及处理制度》处理。
(八)试卷格式统一使用**大学下发的试卷格式。
二、阅卷、评卷和成绩评定
(-)认真阅卷,尽量避免阅卷错误,保持卷面整洁。
(二)集体统一阅卷,流水线作业。
(三)成绩由评卷教师累分、复核、登记完毕后交教学管理科。
(四)教研室教学秘书按学校要求认真填写成绩分析和考试填表,合格后同试卷一并交教学管理科。
三、监考制度
(-)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对考场进行认真清理,包括查看桌面上有无与考试有关的文字,抽屉内有无纸张等。
考前当众宣布考场纪律,要求学生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教材、讲义、参考资料、笔记本、草稿纸、书包等统一摆放到教师指定的位置,要求学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指定的考场。
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和要求,按单人、单桌间隔就坐(如果教师感到有必要,可调换考生座位)。
考生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以缺考论处。
(三)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把证件置于座位的左上角或右上角,以便核查。
不带证件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
(四)考试开始后,考场内外保持肃静,场内禁止吸烟、吃零食,场外禁止无关人员走动和喧哗。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提与考试答案相关的问题。
若看不清试题字迹或对试题有疑问,可举手提问。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独立完成答题,不得事先将试题答案写在桌椅、墙壁上或手脚等身体部位上,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有偷看他人试卷答案、夹带并偷看纸条、传递纸条、交换试卷的行为,也不得故意将试题答案铺在桌面上或捧起给他人看。
考生有上述任何一种行为或类似行为者,一律视为作弊。
(七)考生答题结束后,将试卷折好交给监考教师。
到考试结束时间仍不交卷者,由监考教师抽卷,拒不交卷或不让抽卷者,按缺考论处。
(八)考生离开考场后,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再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议论答题情况。
(九)考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未交卷擅自离开考场,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十)除必要的文具外,其它所有物品不得带入座位,己经带入考场的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考试使用的试题、答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和收回。
学生拿到试卷,待教师宣布开始答题后,首先将自己的班级、学号、姓名等填写清楚。
(十一)考试结束时收回试卷,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考生在规定时间答完试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
(十二)对作弊和协同作弊的学生,立即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令其退场。
该科成绩以O分记,不准正常补考,并视作弊情节和对错误的认识给予报学校纪律处分。
(十三)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应当
在考试前书面向管理部门申请缓考,因病请假需有医院(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证明;学生在课程开考后递交的病假证明和申请无效。
学生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以旷考处理;学生旷考,而考场出现写有其姓名的试卷,经核实认定,按代考处理。
代考和无故旷考者均不能参加任何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