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经常项目外汇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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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国外汇储备最终的稳定可靠的源泉, 三是贸易外汇管理状况是国家进出口管理政策
的缩影和反映。
二、贸易项目外汇管理的内容
(一)遵循以下三个重要原则: 一是实行银行结汇制。 二是对贸易项下外汇支付没有限制。 三是实行以事后监管为主的真实性审核。
(二)贸易外汇管理的核心
1、银行结汇制度
要内容 四、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必要性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内涵
对经常项目的管理有严格、宽松、基本放任自流三种类型, 且总的趋势是从严格走向宽松,进而不加限制。但各国经常 项目外汇管理的重点会由于各自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结构状 况的不同而不同。如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 重相对较大,对外投资相对较多,大量的国际投资需要将利 润汇回本国,因此,其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重点是服务贸易 和收益项目。而发展中国家的货物贸易在经常项目中占较大 比重,其管理的重点显然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由于我国目 前正处于工业经济时期,经常项目收支仍以对外贸易为主, 并且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手工业产品以及初级农产品等, 非贸易收支和经常转移在经常项目收支中所占比重很小,
2、银行售付汇制度
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用汇单位和个 人,按一定汇率收取本币行为。我国的企业与个人经 常项目下产生的外需求,只要能够提供与支付手段相 应的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就可以从外汇指定银行购 买外汇。
银行付汇是指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用汇单位 和个人提供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结算方式、日期、金 额,从其外汇帐户或将买入的外汇支付境外的行为。 若从其外汇帐户中对外支付,除提交规定的有效凭证 及商业单据外,还必须符合外汇账户的收支范围。
第七章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第一节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概述 第二节 货物贸易项目外汇管理 第三节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 第四节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 第五节 个人外汇管理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一节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概述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内涵 二、经常项目可兑换与经常项目外汇管
理 三、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特点及主
(二)不得实行歧视性的货币措施或多种汇率措施。
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是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又一重 大突破,也是我国货币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它不仅有 利于我国扩大吸引外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加强我国与世 界各国的经济往来,也有利于提升人民币的国际信誉,提高 我国金融国际化程度,加快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
1、对货物贸易实行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通过资金流域或物 流的匹配,监督货物贸易项下跨径资金流动的真实性;
2、服务贸易用汇,凭合同、发票、税务凭证等材料到外汇指定 银行或外汇局办理;
3、个人因私用汇,标准以内的可以凭有效凭证直接到银行办理, 超过标准的可以持有效凭证到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到银行 购汇;
三、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特点及主要内容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特点 可兑换以前,对于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
侧重于外汇收支范围的限制和管理,主 要采取事前审批、直接管理的模式;可 兑换以后,对于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重 点是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是 事后监督、间接管理的模式。
(二)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强制结汇和意愿结汇两种方 式,即对一般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 强制结汇,而年进出口和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 模、财务状况良好的中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 业可以开立外汇账户,实行限额结汇。
通常在外汇储备规模较小时,主要采取强制结 汇方式,随着外汇瓶颈的结束,意愿结汇更符 合间接管理的需要。
3、强制结售汇制度改革
2005年9月22日国家外管局发布《国家外 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 的通知》,对原有的结售汇制进行改革, 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
(三)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构成
1、出口核销收汇制度 出口核销管理制度是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
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外经贸部及其 授权单位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所有出口中进行出 口收汇核销管理。除经批准外,一切贸易出口项下 的收汇须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收汇监管是一种事后监管措施,而不是事前审 批。通过出口收汇管理,促进企业从重创汇到重收 汇的转变,确实提高经营效益。同时,通过督促企 业按时收汇,可以防止逃汇行为,避免国家外汇流 失。
因此,经常项目管理重点应该定位于进出口贸易,但贸易收 支的管理手段应该是间接的。
二、经常项目可兑换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实行货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的一 项基本义务。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中,对成员 国在可兑换性方面的义务做了具体规定:
(一)各成员国未经基金组织批准,不得对国际经常往来的 支付和资金转移施加汇兑限制。
4、凡经有权管理部分核准或备案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 外汇收入的境内机构(含外商投资企业),经注册地所在地国 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批准,均可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在核定的最高金额内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四、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必要性
由于在经济活动中,还存在着套汇、逃汇等非 法活动,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报关单、批文等单 证骗购外汇,通过高报进口价或低报出口价将 外汇留存在境外,影响了社会正常的外汇收支 活动。具体体现在:
(一)逃汇 (二)套汇 (三)假投资的干扰
第二节货物贸易项目外汇管理
一、贸易项目外汇管理的意义 二、贸易项目外汇管理的内容
一、贸易项目外汇管理的意义
这主要表现为3 个方面: 一是从历年的经验来看,贸易项下结售汇正常
与否,直接决定了中国外汇管理的大局。 二是从长期来看和从根本上说,贸易外汇盈余
银行结汇分为强制结汇、意愿结汇和限额结汇 等形式。强制结汇是指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卖给 外汇指定银行,不允许保留外汇;意愿结汇是 指外汇收入可以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开 立外汇账户保留,结汇与否由外汇收入所有者 自己决定;限额结汇是指外汇收入在国家核定 的限额内可不结汇,超过限额的必须卖给外汇 指定银行。
的缩影和反映。
二、贸易项目外汇管理的内容
(一)遵循以下三个重要原则: 一是实行银行结汇制。 二是对贸易项下外汇支付没有限制。 三是实行以事后监管为主的真实性审核。
(二)贸易外汇管理的核心
1、银行结汇制度
要内容 四、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必要性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内涵
对经常项目的管理有严格、宽松、基本放任自流三种类型, 且总的趋势是从严格走向宽松,进而不加限制。但各国经常 项目外汇管理的重点会由于各自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结构状 况的不同而不同。如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 重相对较大,对外投资相对较多,大量的国际投资需要将利 润汇回本国,因此,其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重点是服务贸易 和收益项目。而发展中国家的货物贸易在经常项目中占较大 比重,其管理的重点显然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由于我国目 前正处于工业经济时期,经常项目收支仍以对外贸易为主, 并且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手工业产品以及初级农产品等, 非贸易收支和经常转移在经常项目收支中所占比重很小,
2、银行售付汇制度
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用汇单位和个 人,按一定汇率收取本币行为。我国的企业与个人经 常项目下产生的外需求,只要能够提供与支付手段相 应的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就可以从外汇指定银行购 买外汇。
银行付汇是指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用汇单位 和个人提供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结算方式、日期、金 额,从其外汇帐户或将买入的外汇支付境外的行为。 若从其外汇帐户中对外支付,除提交规定的有效凭证 及商业单据外,还必须符合外汇账户的收支范围。
第七章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第一节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概述 第二节 货物贸易项目外汇管理 第三节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 第四节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 第五节 个人外汇管理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一节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概述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内涵 二、经常项目可兑换与经常项目外汇管
理 三、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特点及主
(二)不得实行歧视性的货币措施或多种汇率措施。
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是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又一重 大突破,也是我国货币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它不仅有 利于我国扩大吸引外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加强我国与世 界各国的经济往来,也有利于提升人民币的国际信誉,提高 我国金融国际化程度,加快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
1、对货物贸易实行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通过资金流域或物 流的匹配,监督货物贸易项下跨径资金流动的真实性;
2、服务贸易用汇,凭合同、发票、税务凭证等材料到外汇指定 银行或外汇局办理;
3、个人因私用汇,标准以内的可以凭有效凭证直接到银行办理, 超过标准的可以持有效凭证到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到银行 购汇;
三、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特点及主要内容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特点 可兑换以前,对于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
侧重于外汇收支范围的限制和管理,主 要采取事前审批、直接管理的模式;可 兑换以后,对于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重 点是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是 事后监督、间接管理的模式。
(二)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强制结汇和意愿结汇两种方 式,即对一般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 强制结汇,而年进出口和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 模、财务状况良好的中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 业可以开立外汇账户,实行限额结汇。
通常在外汇储备规模较小时,主要采取强制结 汇方式,随着外汇瓶颈的结束,意愿结汇更符 合间接管理的需要。
3、强制结售汇制度改革
2005年9月22日国家外管局发布《国家外 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 的通知》,对原有的结售汇制进行改革, 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
(三)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构成
1、出口核销收汇制度 出口核销管理制度是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
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外经贸部及其 授权单位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所有出口中进行出 口收汇核销管理。除经批准外,一切贸易出口项下 的收汇须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收汇监管是一种事后监管措施,而不是事前审 批。通过出口收汇管理,促进企业从重创汇到重收 汇的转变,确实提高经营效益。同时,通过督促企 业按时收汇,可以防止逃汇行为,避免国家外汇流 失。
因此,经常项目管理重点应该定位于进出口贸易,但贸易收 支的管理手段应该是间接的。
二、经常项目可兑换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实行货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的一 项基本义务。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中,对成员 国在可兑换性方面的义务做了具体规定:
(一)各成员国未经基金组织批准,不得对国际经常往来的 支付和资金转移施加汇兑限制。
4、凡经有权管理部分核准或备案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 外汇收入的境内机构(含外商投资企业),经注册地所在地国 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批准,均可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在核定的最高金额内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四、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必要性
由于在经济活动中,还存在着套汇、逃汇等非 法活动,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报关单、批文等单 证骗购外汇,通过高报进口价或低报出口价将 外汇留存在境外,影响了社会正常的外汇收支 活动。具体体现在:
(一)逃汇 (二)套汇 (三)假投资的干扰
第二节货物贸易项目外汇管理
一、贸易项目外汇管理的意义 二、贸易项目外汇管理的内容
一、贸易项目外汇管理的意义
这主要表现为3 个方面: 一是从历年的经验来看,贸易项下结售汇正常
与否,直接决定了中国外汇管理的大局。 二是从长期来看和从根本上说,贸易外汇盈余
银行结汇分为强制结汇、意愿结汇和限额结汇 等形式。强制结汇是指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卖给 外汇指定银行,不允许保留外汇;意愿结汇是 指外汇收入可以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开 立外汇账户保留,结汇与否由外汇收入所有者 自己决定;限额结汇是指外汇收入在国家核定 的限额内可不结汇,超过限额的必须卖给外汇 指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