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学专业特色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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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学专业特色建设的几点思考
论文关键词:法学专业特色建设实践教学
论文摘要: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工科院校应将其法学人才培养定位与社会经济需求紧密结合,以确定法学专业教育特色,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服务。
同时,学校可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教学方式,有效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我国的高等教育法指出,专业设置一定要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规律出发,把专业置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大循环的动态系统中去考察,并使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建设更要考虑就业市场对人才培养类型的需求。
一、工科院校法学本科教育面临的问题
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过程中,全国已约600多所院校设立了法学专业,其中包括大量的工科院校。
近几年,各工科院校培养出的法学毕业生已经陆续走向市场,从各工科院校所统计的数据来看,法学专业毕业生与所在院校的其他工科专业相比较之,其就业率均不甚理想。
据教育部统计,我国2004年的大学毕业生是280万,比2003年增长了32%;2005年大学毕业生总人数为338万,又比2004年增长20・71%。
然而,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总量的限制,社会本身提供给适合大学生的就业岗位有限,从而产生了经济总量与就业总量之间的矛盾,使得应届毕业生在走向工作岗位之前备受煎熬。
[1]
在为数不多的可供工科法学专业学生选择的岗位中,应聘学生也往往会受到各种限制。
第一,学生为非重点大学毕业,用人单位不予考虑(在全国工科院校开设法学专业的大学中,重点大学仅仅是较少部分);第二,学生为非政法类院校或文科院校毕业生,用人单位认为其素质和能力不及政法类院校或文科类院校毕业生;第三,没有工作经验,没有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工科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很难获得求职机会(一般的法学专业学生都少有工作经验,而且法学专业的学生只有在毕业之后才能获得报考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资格)。
由于以上的种种限制,工科院校中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背负沉重的社会压力,屡屡受到冷遇或打击。
同时也使工科院校面临着扩招与就业之间的尴尬。
我校作为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其法学专业同样面临这一难题。
如何在新世纪的法学教育中,改革教学方式与实践方式,切实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素质和实践能力;如何使其在毕业时具有就业竞争力,拥有其它政法院校法学专业学生们没有的优势;如何使法学人才培养符合市场需求,体现较高的市场化程度。
这些都是摆在开设法学专业的各工科院校面前的不容回避的严峻问题。
在我国漫长的法治建设进程中,用人单位对法学人才的需求是持久的,但也是务实的,他们不会选择只会空谈不会实干的大学毕业生。
法学专业毕业生之所以在就业市场上屡屡碰壁,关键在于毕业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差。
全国大部分法学院校一般只注重学生的法学理论教学,而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却没多大的关注。
很多本科毕业生连基本的法律文书也不会写,更有甚者,其中有的连《民法通则》等基本法律中常用的条文也不熟悉。
多数用人单位希望毕业生进入工作岗位之后能够马上为单
位带来效益,很少有单位愿意花时间和金钱为毕业生提供培训和实操训练。
因此,在就业市场上法学毕业生往往遭受缺乏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差的责难。
笔者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应注重培养法律实务型人才而不是理论型人才,培养理论型人才应该是研究生教育的任务。
因此,我校的本科法学教育要更多地关注实务中要用到的法律法规,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培养应用型人才。
二、对法学专业特色建设的几点思考
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是:重知识传授,轻技能培养;重理论讲解,轻实践培训;重条文注释,轻法律精神的培育;重教师讲授,轻学生的能动性;重考试,轻能力;重考试分数,轻素质提高。
这种教育方式培养的学生高分低能不适合从事实践性强、技能要求高的法律职业。
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注重法学教育的主体性、开放性特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加实践性、应用性环节,注重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2]
(一)突出工科院校在法学教育中的专业优势
为了培养为社会所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我校法学专业确立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中心,以学生成长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坚持以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教学条件和学生的实际制定了培养计划。
在法学专业50多门的公共理论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必选课、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中,包括了联系广东工业大学的实际,瞄准法学与其他工学科有密切相关的有关学科,比如知识产权法、环境保护法、土地资源管理法等交叉边缘学科。
我们优化课程结构,利用学校的工科优势,提高选修课培养创造性、个性化及复合型人才的功能,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培养出高素质、高水准的应用型人才。
只有充分展示我校的专业特色并与市场紧密相联系,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
比如,工业自动化、建筑工程是我校名牌专业,我们就可以深入大型的建筑集团、公司进行调研,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开设特色的法学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而且采取多种方式与这些集团、公司共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基地。
这样一来,我们培养出来的法学专业学生不仅具有工科院校的专业特色,易于学生就业,同时也大大缩短了毕业生达到用人单位各项岗位要求的适应期。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教学
法律职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经验的积累,正如熟练的技术工人只有在经过强化性的实践练习之后才可能很好地适应工作一样,法律职业也是如此。
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既有赖于周密细致的实践环节的设置,又依托于科学合理的多种实践环节的有序安排与结合。
笔者认为,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观摩审判。
观摩审判是一种很重要的直观教学法,把学生置于现实审判场景之中,让学生直接观察实际的审判活动,既能观察到法官如何审判,又能观察到当事人、律师、证人以及刑事案件公诉人等的诉讼行为,使枯燥的法律知识更具有立体性。
二是由资深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开设“案例教学”。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鼓励学生从新的视角对案件进行分析,鼓励学生不迷信权威而敢于从事实出发来思考和评论法律问题。
不仅对案件本身作出分析,更系统地对平时研究的法律理论问题有了全面和深层次的认识。
这一活动的基本理念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
质疑精神,锤炼未来的法律职业者应该具有的独立思考品质。
三是通过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演练学生实际操作技能。
模拟法庭使法学专业学生熟悉法庭庭审程序和掌握并运用实体法律内容,增强学生的法律职业荣誉感。
“法律诊所教育”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承办真实的案件来学习法律的运用、运用法律的技能和作为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达到培养法学院的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和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的教育。
同时,因为选修“法律诊所教育”课程的学生要办理一些无偿的案件,所以实际上“法律诊所教育”又为整个社会的法律援助提供了一种模式。
通过对弱势群体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可以使学生了解最基层的民众的法律需求,了解适用法律的过程,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公益心、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四是到法律实务部门实习。
专业与公、检、法、社区、政府机构和企业挂钩,建立可操作的长期稳定的法学专业学生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基地,通过学生实习法学专业的理论与方法,学习并提升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能力,同时也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五是法律服务进社区。
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是学生将法学理论知识实践化的一种重要形式。
通过社区服务促使法学专业学生更好地深入社会,了解和认同专业,提高从业的荣誉感,培养专业必需的技巧和技能,学习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伦理,训练专业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感。
参考文献
1 李红梅,周郴保.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走出就业困境之策略探析.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2):258
2 张琨,吕冀平.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