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垃圾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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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垃圾是什么意思
“洋垃圾”一词,通常是指那些没有进入我国的,通过走私进入我国的,在进口时有可能混入非法进口垃圾资源。
“洋垃圾”事件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环保事件,也是在党的十九大后我国对环保问题愈加重视的背景下产生并持续发酵的。
7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洋垃圾”污染问题答记者问。
7月10日和12日两天,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这是习近平自2016年6月27日就任总书记以来首次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从时间节点上来看,这三次会议应视为全国推动新一轮改革的“动员令”。
这意味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一、什么是洋垃圾?
洋垃圾的英文缩写为 Green,中文直译为“洋垃圾现象”。
就国外垃圾而言,目前人们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普遍认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之后,但对废物进行定义也有不同看法。
首先是对国际上通用的“垃圾”,这是由多种含义所决定的,不一定是一个固定的范围和数量区间。
因此,各国对固体废物也有不同定性解释。
比如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都按照本国废物分类体系对垃圾做出了分类。
有些人认为这些垃圾已经很严重了,但是有些人则认为这是个非常好和安全的处理方法。
所以中国对它也采取了禁止和限制措施。
这只是各国普遍理解上对于垃圾界定上存在分歧所导致的结果而已。
而在英国、美国则属于更高层次的处理方式。
在美国就出现了一种观点认为所有“垃圾”都应该被收归到“废物”库里面去;而且美国人也有权利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并且进行回收的措施.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国外垃圾只是暂时性地给你提供一些生存之用而已,不会对人类产生危害或不良影响;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才会对你有利或者不利;而且没有科学证据表明它具有危害或潜在危害.因此美国是不允许进口垃圾行为的。
而另一些西方学者则认为洋垃圾可以作为商品通过合法渠道进口到中国进行处理和利用(这种情形下也可以称为进口废物)在本质上就不同于废玻璃、塑料、金属等固体废物了(洋垃圾)。
因此许多国家都将其称为“洋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作比较和归类,这是一个合理并且不会受到法律规定禁止或限制的行为与概念间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标准对应关系.这种逻辑实际上是将废物(非生活用品)与其他类型垃圾混为一谈并不符合它实际情况或者可以说为有害或危险这个定义而导致一种新的定义!事实上它也适用于一般废物和国家允许进口到我国来作为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但前提必须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相协调.相适应且不会使
1、禁止洋垃圾流入我国
是中国政府在《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方案》中提出的基本原则之一。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禁止固体废物进入中国。
第二是严禁其他国家或地区将我国作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国家或地区,并且明确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对进口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范围内的货物和物品作出规定。
第三是禁止洋垃圾入境。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第一个违法进口垃圾,违反海关法规出口有害垃圾;第二个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固体废物;第三个因违法进出口有害垃圾造成严重后果而被海关处罚的。
3.洋垃圾问题是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必然产物,在国内缺乏有效科学管理的情况下,国内部分地区大量采用将固体废物直接堆放在露天或填埋场等地的行为是造成国内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政府经过对近年来国内外废物调查发现,主要有四个原因:第一,我国许多城市、乡镇在人口和经济总量上已经超过日本、德国等国,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压力是不争共识。
2、洋垃圾进入我国之后的处理
我国后是否会被禁止?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各种废物约为2600万吨,其中洋垃圾约占三分之一。
这些垃圾进入中国后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居民的生活。
目前,我国已对不同国家进行了相应的进口限制,例如欧盟规定,如果超过一定数量,则不允许进口或出口。
而根据 WTO规则所要求的《控制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规定,危险废弃物应该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正规途径获得洋垃圾进口许可证,我国将无法合法进口这些危险废弃物。
《巴塞尔公约》对危险废弃物有严格定义,即是指任何工业过程或工业活动中产生出可危害人类健康或其他环境问题的不可回收和不可再利用处置方式。
《巴塞尔公约》第15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应符合有关国际标准和环保标准(包括卫生、安全和健康标准),并应当对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对其进行处置"
3、严格控制和减少进口的外国固体废物对我国生态环境形成污染
控制是我国在应对“洋垃圾”问题上必须坚持的原则。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禁止进口、出境未利用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处理擅自排入环境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处置擅自倾倒、堆放、焚烧固体废物。
禁止出口危害人体健康、环境安全和人身健康的垃圾,以及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
”因此中国对洋垃圾也采取了控制措施来进行控制。
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对“洋垃圾”问题也进行了严厉打击。
中国的法律规定只要是外国进口到中国用于生产和生活使用,无论是生活垃圾还是一般废物都需要进行处理,而目前对于“洋垃圾”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洋废弃物很容易被非法出口到国内来使用或作为原料制成产品流入市场。
这些“洋垃圾”进口到我国后在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再利用之前都是我国国家禁止进口的一般固体废物。
二、“洋垃圾”为什么如此泛滥?
据海关总署统计,2019年1月至5月,全国海关共查获“洋垃圾”案件171起,案值17.4亿元,其中走私废物97.1万吨,涉及固体废物38万吨和危险废物8万吨,占同期固体废物进口量的82.7%。
从去年6月开始,中国官方多次就已经在重点区域、重点走私等多种形式地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洋垃圾”问题(俗称“洋垃圾”)。
从2002年到2016年这十年间,我国一直在推动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一:部分地方仍然存在重视不够、监管不力的问题,还存在打击力度不够等情况;洋垃圾非法入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仍然存在;“洋垃圾”进口问题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行业监管存在漏洞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较为突出;相关领域法治体系亟待完善等方面问题和短板。
其二: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强。
这也是造成进口固体废物量激增、非法出口问题突出等主要原因之一。
其中有:缺乏法治意识;盲目跟风;缺乏核心竞争力;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形成恶性循环;非法进口来源不合法;不诚信经营行为等等。
其二:监管不到位。
我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定匹配程度上是存在矛盾和问题的,也是需要进行解决的;这些矛盾和问题存在并加以化解并得到有效解决的话就不会出现那么严重问题了;其三:缺少制度建设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没有顶层设计”;没有得到落实;没有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时还存在许多不完善和不适应因素,导致了这种状况无法得到有效改变和有效治理;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机制;出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问题;还有群众反映强烈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等等。
这些问题都制约着我们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所必须注意到与重视的问题、必须解决好这些问题所在等具体现象和具体问题而进行解决和改革完善等工作任务安排中还有很多不到位之处。
1、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问题,不仅仅是我国的问题,它已经影响到了国际贸易,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国家主权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洋垃圾”不仅给我国人民带来了健康危害,而且给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由于各国法律法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漏洞与缺陷,而且这种缺陷在一定程度上是影响着我国国家战略和国际贸易政策有效实施与落实。
这对于我国打击“洋垃圾”违法行为和国际贸易政策而言是非常不利的。
由于当前我国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国家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
因为法律规定不统一导致执行起来无所适从,也造成监管手段不够充分且监督力度不够。
法律法规在制定执行上总是滞后于经
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不能有效及时地弥补执法部门所存在的漏洞与缺陷。
因此在法律的执行力上就需要加强,使之得到更好地执行和落实。
同时也要加大对有关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各部门监管职责不明晰,造成监管盲区。
目前我国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是环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海关等。
而目前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的职责不清晰,监管不到位,导致其监管职责存在盲区。
第一,监管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监管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不健全,出现“各自为政”或“信息传递不畅”等情况。
第二,监管执法部门之间在开展监管执法活动时相互之间缺少有效沟通与协调,出现不能有效履行各自职能的情况。
第三,部门之间在“各自为政”时相互之间互相不协调现象较为严重致使许多固体废物非法进口流入国内或进入非法渠道。
第四,随着“洋垃圾”非法入境速度越来越快,各部门之间又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的相关机制和制度安排,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执法部门无法有效履行职责的情况,导致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海关等相关部门往往相互推诿扯皮甚至产生新问题。
第五,许多地方环保执法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职能交叉、执法不严格、监管宽松、结果追究乏力等问题十分突出;环保部门对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执法范围和执法权限不足;市场监管部门对固体废物处理能力不足和执法频率偏低;监管部门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3、监管制度不完善,违法成本低。
对于“洋垃圾”入境的相关监管,存在着很多问题和漏洞。
首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真正落地,存在着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和环境保护需要;也严重制约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定匹配程度上是存在矛盾和问题的,也是需要进行解决的;而且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和不适应因素。
如无证经营现象很严重,走私“洋垃圾”行业不规范。
监管过程中,监管主体还存在不明确,缺少监管对象;监管程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监管手段不够先进;监管措施有待进一步优化等等。
这些都导致了“洋垃圾”进口的各种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治理;在经济利益驱使下,许多违法企业铤而走险利用“洋垃圾”谋取非法利益以谋取更大利益,导致“洋垃圾”进口量激增与非法出口现象普遍等严重问题。
其次,违法成本低。
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一个符合相关条件并经过合法程序进口并获得相应许可证的洋垃圾是合法进口并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我国的洋垃圾处置有哪些问题在出现?
答:一是处理能力不足。
现在进口的“洋垃圾”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布,我国对进口的固废的管控能力还不够。
我们在处置这些固废时,我们只能从一个国家进口,其他的国家不允许有。
二是处理效果不好。
一般情况下国外的垃圾不会在中国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通过一些方式进行非法走私进口。
所以,这一块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有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隐患。
“洋垃圾”入境后,往往成为国内一些企业谋取利益或者是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工具。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钢铁生产国家之一,每天产生大量垃圾。
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大量的固废需要处理、再利用和处置,但是往往是粗放无序地乱堆乱放,对环境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和破坏。
大量垃圾堆积在我们国家来填埋、焚烧、堆肥是一种污染行为。
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2014年中国填埋固体废物总量就已经达到了5297万吨以上;同时每年都有大量新垃圾进入祖国怀抱。
而且现在我国政府对于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并不像国外有这么严格(对固体废物分类),这就导致我国洋垃圾大量进口。
这种情况很不正常呀!我们国家对于进口垃圾是有限制的,比如说有些有害废物入境以后,再进行处理。
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里面我们不可能把所有废品都用来加工成商品来出口或者说出口到国外去。
所以这样就会出现国内一些不法企业把自己没有处理好的废物混进来之后进口到国外去了。
”中国在环境保护上投入了巨大成本和精力后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洋垃圾”进入中国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潘多拉魔盒一样,里面会有各种各样难以清理好的洋垃圾、有毒有害物质、细菌病毒,还有一些对环境可能有影响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等等方面也都存在着问题;比如说含有很多有毒物质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或者有的对我们人类都不利的一些物质存在着。
如果是不能处理再利用还会给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或者说是被人利用以后产生更大价值对人体健康
1、“洋垃圾”一般由哪个国家引进?
阶段进入中国的,怎么进入我们国家?答:“洋垃圾”一般由国内一些企业、个人或者是一些走私入境的洋垃圾组成。
洋垃圾进入我们国家首先是产生,然后才会成为进口货物,它和普通的货物不一样。
一般来讲,我们国家对于进口垃圾已经有比较严格的分类,也有比较严格的监管体系,有很多进口许可证制度等等规定。
在所有这些规定之下,“洋垃圾”进入我们国家主要有两种途径,一个是通过正规渠道进口,一个是非法贸易进口,从合法渠道进不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采取非法贸易进口。
所谓合法贸易进口或者非法贸易进口,最重要的就是要经过相关许可证制度;其次是从正规渠道进口。
“洋垃圾”最重要的一个来源就是走私入境,这里面有很多环节,也涉及到很多部门、很多环节和人员。
所以如果违法走私入境就会涉及整个走私链条当中更多的环节。
2.“洋垃圾”从哪些渠道进口?
2、“洋”垃圾在哪里生产?
我国的“洋”垃圾产业现状是怎样的?答:因为固体废物进口不符合我国资源和能源安全状况,同时也因为这涉及到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所以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管理。
而且国内生产企业如果将这些进口的垃圾进行加工成一些可利用的资源材料进行再加工以后再供应给国外企业,就能得到暴利了。
现在由于国内存在大量不能利用的可利用资源材料,而且这些资源材料又被大量采用或应用于军工领域等,所以造成了我国大量“洋垃圾”流入我国国内市场。
从2007年至今,我国每年进口废纸约有1500万吨,进口废塑料约700万吨(我国已进口废塑料约700万吨);从2010年开始,我国进口固废逐年增长,2016年达7360万吨;2016年,出口固体废物3600万吨,占全年固体废物出口总量的60%以上;2016年全年合计1785万吨出口废塑料流入我国市场,占全年进出口总量的76%以上;2017年全年合计1067万吨出口废塑料流入我国市场,占全年出口总量的80%以上。
这些废塑料被大量用于造纸、纺织印染和电子行业中,也导致部分固体废物无法得到有效处理。
3.我国固体废物监管有哪些难点?
3、如何保障本国垃圾来源合法?
答: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强化源头监管,特别不能把有可能存在危险废物的国外垃圾引入中国。
我们要加强对进口废弃物中有害物质的监控和鉴别,对于有害物质的检测应当符合国际标准。
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案件打击力度,对不法分子依法严惩,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处;另外,要加强对国外垃圾进口企业的资质管理,提升贸易审查能力。
另外,还要完善垃圾监管体制,将生活垃圾的入境监管纳入到国内的监管体制中去;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强化环保和执法部门之间协同联动,提高联合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进口类违法犯罪活动。
4.我国在洋垃圾处置中存在哪些问题?答:我国在洋垃圾处置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与国外经济贸易的正常发展和利益保护以及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同时还涉及到我们民族环境保护问题和生态安全问题等方面内容,所以对此我们一定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以解决和治理。
4、如何保证垃圾处理“合法”?
答: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国外在环保方面所付出的成本很高,中国没有自己的处理方式,必须要从国外进口才能得到处理,而且我们也不能在我们手里没有处理好的垃圾就不能进口到国外去,所以我们必须要保护好我们自己的生存下去。
其次,中国对于“洋垃圾”是没有那么严格地进行监管的。
5.如何保证“洋垃圾”处置“合法”?答:第一点是要对垃圾处理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要合法并有一些程序上的限制;第二点就是在我们国家实行分类管理以后,对于那些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影响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等等方面也都存在着问题;第三点就是我们国家对于出口废弃物、国内处置废弃物、有害废弃物这些都是有一个严格的规定,我们都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进行相应的处理或者加工利用。
四、如何应对?
习近平在7月10日和12日两天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生态文明建设
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就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提出明确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做起,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是全面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重大战略任务和制度安排的重要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制度。
必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执行。
必须切实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这次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战略安排和重大任务落实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党要管党纳入总体格局等进行部署。
中央深改组会议于7月12日召开。
中央深改组第二次会议于7月12日上午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于8月11日召开,中央首次集中统一领导“洋垃圾”污染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会议召开。
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如下: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取得了重大进展。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于7月11日召开。
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福祉、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事关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更好发挥的重大问题。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尤其有利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保障不是目的的理念深入人心、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发挥作用会更加自觉、更加有力等等?!总之这是一次承前启后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凝聚
1、垃圾分类有何重要意义?
垃圾分类有何重要意义?“垃圾分类”作为垃圾管理的一项新制度,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其意义在于通过垃圾分类,促进节约资源、减少垃圾排放,同时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垃圾减量化和无害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城市管理与服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城市管理工作,说到底是一项民生工程,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垃圾分类是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关系全局的社会工程,关乎亿万人民福祉。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资源消耗逐步增长,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难点和重点问题。
中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环保问题,在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但目前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防治任重道远;末端处置设施布局不合理;公共机构推进程度不够,影响循环经济发展。
2、分类,我们要做什么?
分类是生活垃圾的“身份证”,生活垃圾按照国家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实行严格的资源分类,建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产业体系,实现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的目标。
《固废分类目录》实施后,对垃圾的回收利用将有重大影响。
“一般固体废弃物中,含有毒有害成分或超过可回收利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固废分类目录》将对我国固废分类体系建设带来很大改变,其具体体现在:一是分类体系更加科学精准。
建立固废分类体系,明确不同类别废弃物的界定范围与内涵外延,科学划分资源类型与形态;二是分类标准更加完善科学。
从资源分类方式来看,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等重金属)、废塑料等;其他固料主要包括:废纸和废塑料、废金属等。
为解决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后顾之忧,2015年8月31日,《废旧物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第8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拆解许可管理规定及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等内容,细化了国家鼓励发展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产业政策方向、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
3、中国要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