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晋建市函[2014]886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4.10.22
【实施日期】2014.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
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晋建市函[2014]886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自
有劳务人员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对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