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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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
一定义
某些确定的且不同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集合。
组成集合的对象叫做元素。
二集合的抽象表示形式
用大写字母A,B,C……表示集合;用小写字母a,b,c……表示元素。
三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有属于,不属于关系两种。
元素a属于集合A,记作a A
∈;元素a不属于集合A,记作a A
∉。
四(1)几种集合的命名
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空集:不包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用∅表示;
自然数集:N;正整数集:N*或N+;整数集:Z;
有理数集:Q;实数集:R。
(2)集合元素的特征: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
(3)集合的性质:
①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记为A
A⊆;
②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记为A
φ;
⊆
③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④空集的补集是全集.
⑤若集合A=集合B,则C B A =∅,C A B =∅
五集合的表示方法
(一) 列举法:把元素一一列举在大括号内的表示方法,
例如:{a,b,c}。
注意:凡是以列举法形式出现的集合,往往考察元素的互异性。
(二)描述法:有以下两种描述方式
1.代号描述:【例】方程2x3x+2=0
-的所有解组成的集合,可表示为{x|x2-3x+2=0}。
x是集合中元素的代号,竖线也可以写成冒号或者分号,竖线后面的式子的作用是描述集合中的元素符合的条件。
2.文字描述:将说明元素性质的一句话写在大括号内。
【例】{大于2小于5的整数};描述法表示的集合一旦出现,首先需要分析元素的意义,也就说要判断元素到底是什么。
(三) 韦恩图法:用图形表示集合定义了两个集合之间的所有关
系。
1.子集:如果属于A的所有元素都属于B,那么A就叫做B的
子集,记作:A B
⊆,如图1-1所示。
图1-1 子集有两种极限情况:(1)当A成为空集时,A仍为B的子集;
(2)当A和B相等时,A仍为B的子集。
真子集:如果所有属于A的元素都属于B,而且B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属于A,那么A 叫做B的真子集,记作A B
⊂。
真子集也是子集,和子集的区别之处在于A B
≠。
对于同一个集合,其真子集的个数比子集少一个。
(1)求子集或真子集的个数,由n 各元素组成的集合,有2n 个子集,有2n
-1个真子集;有2n
-2个非空真子集.
(2)空集的考查:凡是提到一个集合是另一个集合的子集,作为子集的集合首先可以是空集,A B ⊆的等价形式主要有:B B A A B A == ,。
2.交集:由两个集合的公共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这两个集合的交集,记作B A ,读作A 交B ,如图1-2所示。
图1-2 图1-3 图1-4
3.并集:由两个集合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这两个集合的并集,记作B A ,读作A 并B ,如图1-3所示。
4.补集:由所有不属于A的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A在全集U中的补集,记作U C A ,读作A 补,如图1-4所示。
(四) 区间表示法:数轴上的一段数组成的集合可以用区间表示,区间分为开区间和闭区间,开区间用小括号表示,是大于或小于的意思;闭区间用中括号表示,是大于等于或小于等于的意思;【例】(2,3),[2,3],(2,3],[2,3]... (五)”∃”表是“存在”; “∀”表示“任意”。
六 集合运算:
(1)交、并、补.
{|,}{|}{,}
A B x x A x B A B x x A x B A x U x A ⇔∈∈⇔∈∈⇔∈∉ U 交:且并:或补:且C (2)主要性质和运算律
(1) 等价关系:U A B A B A A B B A B U ⊆⇔=⇔=⇔= C (2) 集合的运算律:
交换律:.;A B B A A B B A ==
结合律:)()();()(C B A C B A C B A C B A == 分配律:.)()()();()()(C A B A C B A C A B A C B A == (3)德摩根公式 :
();()U U U U U U C A B C A C B C A B C A C B == .
七 简易逻辑
1、命题的定义:可以判断真假的语句叫做命题。
2、逻辑联结词、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
原命题若p 则q 否命题若┐p 则┐q
逆命题若q 则p
逆否命题若┐q 则┐p
互为逆否互逆否互为逆
否
互
互逆
否
互“或”、“且”、“非”这些词叫做逻辑联结词;不含有逻辑联结词的命题是简单命题;由简单命题和逻辑联结词“或”、“且”、“非”构成的命题是复合命题。
构成复合命题的形式:p 或q(记作“p ∨q ” );p 且q(记作“p ∧q ” ); 非p(记 作“┑q ” ) 。
3、“或”、 “且”、 “非”的真值判断 (1)“非p ”形式复合命题的真假与F 的真假相反; (2)“p 且q ”形式复合命题当P 与q 同为真时为真,其他情况时为假; (3)“p 或q ”形式复合命题当p 与q 同为假时为假,其他情况时为真.
4、四种命题的形式:
原命题:若P 则q ; 逆命题:若q 则p ;
否命题:若┑P 则┑q ;逆否命题:若┑q 则┑p 。
(1)交换原命题的条件和结论,所得的命题是逆命题;
(2)同时否定原命题的条件和结论,所得的命题是否命题;
(3)交换原命题的条件和结论,并且同时否定,所得的命题是逆否命题.
5、四种命题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个命题的真假与其他三个命题的真假有如下三条关系:(原命题⇔逆否命题)
①、原命题为真,它的逆命题不一定为真。
②、原命题为真,它的否命题不一定为真。
③、原命题为真,它的逆否命题一定为真。
④、小范围推出大范围;大范围推不出小范 6、如果已知p ⇒q 那么我们说,p 是q 的充分条件,q 是p 的必要条件。
若p ⇒q 且q ⇒p,则称p 是q 的充要条件,记为p ⇔q. 7、反证法:从命题结论的反面出发(假设),引出(与已知、公理、定理…)矛盾,从而否定假设证明原命题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