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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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报告
第一篇:基坑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报告
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2011年8月5日,****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参加单位有***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监理公司等。
专家组到工地现场考察,在听取了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的情况介绍并听取了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后,专家组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根据现场地质和环境条件等,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源及危险度编制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基本完整、可行。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依据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与现场实际情况基本相符合。
四、专家组同意通过此方案,但应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中严格执行。
1.建议按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要求,补充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内容(含开挖及支护)。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突出风险源,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
3.已形成基坑段应及时支护,并严格按施工方案的工期计划进行施工
4.作好场地截排水及封闭。
5.坡顶边缘2米内不得堆载。
6.细化监测内容、作法及信息反馈要求。
7.补充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施工人员安全保护措施。
专家组组长:****
成员:*****
2008年8月5日
第二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流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流程
(讨论稿)
一、施工单位来电************,2032291), 市住建局质安科告知专家论证专用邮箱********************(即办,此程序可省略)。
二、施工单位发送电子邮件咨询相关事宜,来电提醒并确认收件人姓名备查追责;市住建局质安科回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流程》及相关附件(即办,此程序可省略)。
三、施工单位发送安全专项方案(包括方案、内审表、报审表和相关图纸)初审(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需在“报监”、“报建”前进行论证的,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进行审核),来电提醒并确定收件人姓名备查追责;市住建局质安科回复: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流程》及相关附件;
2、初审意见(1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初审标准:按照建质[2009]87号和桂建管[2011]8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详见附件1)进行审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报监”、“报建”情况(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可在完成招投标后先行进行,但必须在完善“报监”、“报建”手续后方可开始施工)
1、已办理,转入下一程序;
2、未报监,立案处理[按附件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五十六条第(六)款以及第七十三条处理]后转回第三程序;
3、未报建,转建管科立案处理(详见附件1-3)后转回第三程序;
(二)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图纸”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提供Word2003版本,相关图纸提供cad2007以下版本,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详见附件1-1)第七条和桂建管[2011]8号文(详见附件1-2)第一条第(二)款进行审查。
1、内容齐全,转入下一程序;
2、内容不齐全,回复初审意见,转回第三程序;
(三)审查“施工单位内部审核表”(格式详见附件2-1,本表除姓名由本人亲自签名外,必须全部打印,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提供扫描件,按照87号文第八条进行审查。
――编制人员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必须本人签名(相关人员未在我局备案,即在“北海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未能查实该人员身份的,需施工单位提供“相关人员任命书”或“人员证明”的扫描件,“人员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2);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加盖非法人单位如分公
司、项目部等公章的,必须提供“法人单位公章授权书”的扫描件,“法人单位公章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2-3)。
1、审核合格,转入下一程序;
2、审核不合格,回复初审意见,转回第三程序;
(四)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格式详见附件2-4)
提供扫描件,该项目在“北海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经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本人签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加盖注册章;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加盖公章(加盖非法人单位如分公司、项目部等公章的,必须提供“法人单位公章授权书”的扫描件,“法人单位公章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2-3)。
1、审核合格,转入下一程序;
2、审核不合格,回复初审意见,转回第三程序;
四、专家推荐及确定
1、住建局质安科从专家库中选取10名专家,发送邮件给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自行确定6名(基坑施工必须至少有1-2名岩土方面的专家),与专家商定论证会议时间(要求必须给专家48小时审核方案的时间),并将专家名单、会议时间、地点(必须在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尚未具备会议条件的,需准备车辆接送专家考察施工现场)、详细地址、施工单位联系
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发送邮件到专家论证邮箱;
3、住建局质安科在会议召开的48小时前将方案和相关材料发送邮件给相关专家,并去电提醒、确认;
4、各专家在会议召开的24小时前将个人意见(提供Word2003版
本,格式详见附件3)回复到专家论证邮箱;
5、住建局质安科将各专家个人意见汇总发送邮件给其他专家和施工单位。
6、市住建局质安科将会议时间、地点、详细地址、施工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发送邮件给相关专家,并去电提醒、确认。
五、召开专家论证会议
(一)核查施工现场
1、该分部分项工程尚未开始施工,进入下一程序;
2、该分部分项工程已开始施工,可继续进入下一程序;但责令立即停工,并立案处理[详见附件1-4,对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理;对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二)、(五)款和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进行处理;对监理单位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十六条和第七十三条进行处理]。
(二)核查参会人员到位情况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按照87号文第九条进行核查,一是人员身份确认(各方责任主体参会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二是签名确认(确定“施工单位内部审核表”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中相关人员的签名是本人所签);三是审查所有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施工单位应提前检查,确保所有涉及此工程论证的材料原件,如证明、证件、相关设计图纸等,都保存在项目部或会议现场)。
1、核查通过,进行下一程序;
2、参会人员不符合规定,施工单位与专家重新商定论证会议时间后告知市住建局质安科,转回第四程序的第6条;
3、相关材料不真实(包括非本人签名、与原件不符等),转回第三程序。
(三)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专家组根据87号文第十一条对方案进行论证,提交论证报告(详见附件4),对论证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并签名。
1、方案经论证通过,转入下一程序;
2、方案经论证需做重大修改,施工单位按照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并与专家重新商定论证会议时间后,将修改后的方案和会议时间发送邮件到专家论证邮箱,转回第四程序的第3条。
六、方案完善和存档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在专家论证会召开后的15日内,将方案及相关材料送到市住建局质安科存档备查(可报送电子版,格式详见附件5,需要盖章的报送纸质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修改完善并完善相关签字审批手续前,不得组织实施。
附件:
1、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审)格式
3、专家论证意见(个人)格式
4、专家论证报告格式
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材料(存档)格式
第三篇:基坑开挖、支护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山东省青州至临沭高速公路第二十六项目部
基坑开挖、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单位:山东省青州至临沭高速公路
第二十六项目部
编
制:郭
华
批
准:赵洪钧编制日期:2012年3月8日
山东省青州至临沭高速公路第二十六项目部
基坑开挖、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长深线青州至临沭(鲁苏界)高速公路工程第二十六合同段,该项目为连接临沂市、莒南县和长深高速公路临沂出口的重要通道,起点位于莒南县岭泉镇南桩号为LK0+302.273,向西在石拉渊村前跨越沭河下穿主线后经刘店子镇医院南侧原镇南外环,于王家五湖村处下穿胶新铁路,跨越汤河,往西延伸,终点位于河东区汤头镇董官庄南,与G206平交,桩号为LK21+067.446,路线全长20.765公里。
本标段地势平坦,以农田为主,施工中需对桥式通道、盖板涵、箱涵构筑物、系梁进行基坑开挖、支护,施工中存在坍塌、机械伤害等危险源。
二、基坑开挖概况
(一)该路线主要是丘陵及冲积平原地带微丘地带,基岩埋藏浅,第四系砂质粘土和粘土质砂、中生代的全风化化岗岩和闪长岩,均表现为压缩性低、承载力较高,是路基的良好持力层;数米至十余米以下的微风化花岗岩和未风化花岗岩和白垩系的紫红色砂砾、砾岩,是桥梁、互通立交的良好持力层。
(二)路线所经区域内主要有沂河、沭河和新沭河三大水系,按区域划分,全区均属淮河流域。
降水受海陆风影响较大,是全省的多雨区之一,为基坑开挖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基坑开挖方案
(一)边坡开挖确定
根据规范、施工资料、施工图,本合同段内的基坑开挖深度均在3.5米范围以内,属于非深基坑,开挖放坡坡度按1:0.75考虑。
若基坑开挖过程中地质条件出现与地勘报告、设计图纸不符时,现场施工员要及时汇报技术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采用支护或增大放坡系数。
(二)基坑开挖方法
1、基坑开挖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进行,采用机械开挖与人工配合,一次开挖到设计路基底标高顶0.4-0.5m段,再采用人工挖方方法将基坑清理至设计标高,不得乱挖。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视基
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不小于1.0-1.5m,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
3、开挖中,当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4、开挖时必须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土石坠落伤人,挖掘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5、基坑开挖时,基坑下面两人操作间距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掘机间距大于10m。
6、挖土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7、基坑开挖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随时注意基坑壁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及时放坡或采用木棒、钢管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8、基坑四周除工作面外必须采用安全网和架杆进行围护,高度不低于1.2m。
9、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开挖时基坑内存水时必须在基坑底设集水坑,配备足够抽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专人负责及时用抽水机将积水抽出。
11、基坑开挖完成后必须将四周的基坑土进行清理到距离基坑边缘至少2米范围内,堆土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进行整理。
基坑四周距边线0.5m处设0.4m高挡水埂和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保证边坡的稳定。
四、基坑支护措施
(一)深基坑支护的基本要求
1、确保基坑围护体系能起到挡土作用,基坑四周边坡保持稳定。
2、确保基坑四周相邻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在基坑土方开挖及地下工程施工期间,不因土体的变形、沉陷、坍塌或位移而受到危害。
3、在有地下水的地区,通过排水、降水、截水等措施,确保基坑工程施工在地下水位以上进行。
(二)深基坑支护原则
1、要求技术先进、结构简单、因地制宜、就地取材。
2、尽可能与工程永久性挡土结构相结合,作为结构的组成部分或材料能够部分回收重复使用。
3、受力可靠,能确保基坑边坡稳定,不给邻近已有建(构)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带来危害。
4、保护环境,保证施工安全。
5、经济上合理。
(三)深基坑支护方法
1、钢板桩支护采用特制的型钢板桩,机械打入地下,构成一道连续的板墙,作为挡土、挡水围护结构。
2、钢板桩的特点是承载力高、刚度大、整体性好、锁口紧密、水密性强,能适应各种平面形状和土质,打设方便、施工快速、可回收使用,但需大量钢材,一次性投入较高,适用于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二、三级;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0m;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采用降水或截水措施。
五、安全保证措施
1、开挖前由安全管理员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2、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方案、交底单施工,不得私自更改。
3、每天有专人注意对基坑边坡的稳定性检查,大雨过后必须对边坡稳定性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基坑边坡发生坍塌的及时进行处理。
4、基坑开挖过程中地质条件出现与地勘报告及设计图纸严重不符时,现场施工员要及时汇报技术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将现场施工情况以书面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汇报,由监理工程师联系业主及设计方现场察看后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再依据设计变更处理方案施工。
5、小型桥涵施工中,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时,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并在修建桥涵的公路两端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前方施工、禁止通行”的警示标志,并用安全网进行围护,夜间要设红灯
警示,必要时要设专人指挥交通。
6、工作人员上下基坑设爬梯或挖好阶梯,设立安全通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沿边坡上下。
7、施工中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立即撤出。
8、基坑支撑拆除时,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
拆除支撑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
存在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9、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有足够的照明,任何人严禁在坑底休息。
10、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11、土方开挖时,禁止酒后作业,严禁嬉戏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六、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挖掘机的有效证件齐全,在作业前施工员向司机作安全交底,并派有配合经验的专人指挥。
2、机械挖土,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3、挖掘机的旋转区域严禁有工作人员在施工。
4、机械操作中进铲不过深,提升不能过猛。
5、机械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挖掘机不能在挖空基坑2米内停、驶。
运土车辆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6、向汽车卸土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7、车辆进出处,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砼加固。
8、施工中注意对沟槽边坡的随时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文明施工措施
1、施工现场排水设施通畅,确保临时道路畅通,生活、生产垃圾及时清理。
2、施工现场标志清晰、明确、整齐,各种警告标志灯、标志牌和护栏齐全、有效、规范。
3、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按指定的位置码放整齐。
八、环境保护措施
1、土方运输时防止遗洒、飞扬,卸车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2、尽量减少现场堆土,无法外运的土堆要进行整平、码方。
3、施工现场设置现场标志牌,标志牌的尺寸、内容符合规定,埋设牢固。
山东省青州至临沭高速公路
第二十六项目部
2012年3月8日
第四篇: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要根据工程特点以
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并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版、起重吊装、脚手
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具有
可操作性的指导施工。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
人、安全科审查批准,签名盖章扣方可实施。
五、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更改
方案的,必须经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六、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项目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项目部执行,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七、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做到
专款专用。
八、专家论证审查:
(1)公司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公司应根据论证审查报
告进行完善,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3)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公
司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五篇:基坑边坡支护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基坑边坡支护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审批人:
审核人:
编制人:王艳张永泉
编制单位:二冶二公司东海商厦项目部编制日期:2005年12月20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3)
2.土方工程潜在的危险性 (3)
3.本方案引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 (3)
4.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3)
5.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4基坑边坡支护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包头市青山区东海商厦工程位于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与文化路交叉口,地处青山区繁华地带。
总建筑面积为36671m2,为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主体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局部七层。
总高度为
35.50m。
框架柱基础采用独立基础、挡土墙基础采用带形基础,基础底标高为-4.80m,局部为-5.3m、-5.4m、-5.60m、-5.7m、-5.8m,独立基础顶面标高均为-3.60m。
带形基础顶面标高为-4.00m。
2.土方工程潜在的危险性
①土方大面积坍塌。
②支护不当。
③放坡不规范。
④基坑边堆载过大。
3.本方案引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③《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④《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程》(BG50330-2002)
⑤《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4.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4.1本工程基础土方是由建设单位自行开挖,采用机械大开挖方式。
我施工单位配合测量、放线,并负责基坑底部土方的清理与整平工作。
4.2留设工作面和放坡
因土方工程处于冬期施工,故在基坑开挖后必须对土体作好保温处理。
考虑到地下室剪力墙施工时脚手架的搭设问题,故在地下室基础外皮拓宽
1.2m作为工作面,基础底标高为分别为-4.8、-5.3、-5.4、-5.6、-5.8,场地土为二类土,采用机械挖土,挖土机在坑内作业,基坑放坡采取1:0.33。
4.3开挖时选用1台反铲挖掘机和 8台自卸车进行挖、运土。
坑内1台装载机配合平土。
机械开挖至基底标高以上200mm厚时由进行人工开挖、整平,测量、放线人员必须控制好标高尺寸。
挖至设计标高后,若发现土质不好则请地质勘察部门及设计部门人员来现场进行处理,并按其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处理完毕后及时提请建设、设计、监理和地质勘察等单位进行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4.4开挖后严禁扰动原土层,基底土不得受冻。
5.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①土方开挖时,应注意临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是否发生下沉或变形,并采取相关措施作好防护后方可进行施工。
②在开挖过程中,如挖出不明物件或发现古墓等,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作好保护及防护处理后再进行施工。
③基坑边坡坡度应以土质情况确定放坡系数,根据场地土为二类土,采用机械挖土,挖土机在坑内作业,基坑放坡取为1:0.33。
2m以下独立柱基础坑,应采用安全支撑措施来确保施工安全。
④夜间施工时,可根据实际,装有足够的照明,在有危险的施工段应有明显的标志。
⑤当基坑下有人作业时,基坑四周必须有专人检查,一旦发现边坡出现裂缝、滑坡等现象,应及时通知下面的操作人员,及时撤出基坑及各自的施工段,以防发生不必要得人员伤亡事故。
待加固处理完毕,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⑥基坑临边设1.2m高的防护栏杆,栏杆在距地0.2m和1.2m处各设一道水平钢管,每隔2米设一道立管,栏杆外侧挂一层安全网。
⑦槽边堆放的安全距离:载重汽车距槽边不小于3m;土方堆放不小于1m高;距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
⑧在基坑斜道出入口处,挂红色标志灯。
严禁在基坑边坡下面休息。
⑨上下基坑(槽)地方搭设稳固安全的斜道,斜道坡度为1:3,斜道两侧内须设置1.2m高防护栏0.6m及1.2m高处设置两道钢管,斜道脚手板必须铺设牢固,脚手板上钉防滑条,间距300m,避免上下时发生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