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应急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苏卫办应急[20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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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应急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正文:
----------------------------------------------------------------------------------------------------------------------------------------------------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应急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苏卫办应急〔2012〕13号)
各市卫生局:
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卫生厅《2012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情况,督促全省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确保今年卫生应急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我厅决定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对各市卫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市、县卫生局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情况;卫生应急专项经费落实情况;卫生应急队伍组建、装备、培训演练情况等。
2、决策指挥系统建设情况:各市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硬件建设和软件安装调测进度(无锡、徐州、南通3市应在今年6月底前,常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7市应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3、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开展情况:市、县两级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启动和开展情况,市对辖区内县(市)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工作督导情况等。
4、12320热线电话管理运行情况:各市12320人员编制、经费、宣传培训情况;第1季度电话接听量(全年要达到5000以上);12320心理援助、预约挂号、专家在线咨询等服务功能开通运行情况等。
5、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及处置情况:各市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情况及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
报告情况;各市120与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联网维护、参加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视频点名及信息报告等情况。
6、其他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市级核和辐射定点去污洗消医院建设(今年要完成),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准备,预案制(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
二、督查形式
1、书面督查:各市卫生局根据本次督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上报我厅。
2、现场督查: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并抽查一个县进行现场督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走访查看等,督查结果将作为今年对各市卫生局目标管理考核(卫生应急)的重要内容。
三、督查人员
督查组由省卫生厅应急办、省人民医院(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组成。
四、其他事项
1、督查具体时间及人员另行通知;
2、请各市卫生局将今年卫生应急工作的书面自查报告于4月30日前上报厅应急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3、联系人:厅应急办陈英,电话************,传真83620916;邮箱:******************.cn。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