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76-769-EEC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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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76-769-EEC指令
歐盟76/769/EEC指令的全稱是《關於統一各成員國有關限制銷售和使用某些有害物質和製品的法律法規和管理條例的理事會指令》,該指令是一條重要的有關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的指令。
指令最早于1976年由歐盟理事會通過,通常被稱之為“限制指令”(Limitations Directive),所限制的物質種類列表、要求及其所涉及的商品列於指令的附錄部分。
隨著對各類有害物質限制的不斷增加,該指令的內容也不斷變化。
截至2008年8月,該指令已經經歷了30次修訂(amendment),另外還對原指令已限制物質的範疇進行了16次補充(adaptation to technical progress),指令經多次修訂與補充形成了一個比較完善的有害物質的法規體系。
指令限制的有害物質非常多,大多為無機或有機化學物質。
其中如多氯聯苯(PCB)、多溴聯苯(PBB)、禁用偶氮染料、阻燃劑、鎳釋放、鎘含量、五氯苯酚、有機錫等與玩具有關的一些化學品都被先後加入到該指令。
在76/769/EEC指令的一系列修訂中,對玩具影響較大的有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指令(2005/84/EC)、禁用有害偶氮染料指令(2002/61/EC)、禁用兩種含溴阻燃劑指令(2003/11/EC)、鎳釋放指令(94/27/EC)、鎘含量指令(91/338/EEC,
1999/51/EC)、五氯苯酚指令(91/173/EEC,1999/51/EC)、有機錫(TBT)化合物指令(89/677/EEC,1999/51/EC)和全氟辛烷磺酸指令(2006/122/EC),下面分別對這些指令作一簡單介紹。
1. 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指令(2005/84/EC)
2005/84/EC是76/769/EEC的第22次修訂,從2007年1月16日開始實施。
該指令限制玩具和兒童用品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使用。
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是一種使用廣泛、性能最好也最廉價的PVC增塑劑,在玩具製造業中被廣泛使用。
指令要求:在歐盟範圍內,避免在塑膠、含塑膠部件的玩具和育兒商品中使用對兒童健康造成危害或造成潛在危害的增塑劑。
限令中涉及的增塑劑包括六種鄰苯二甲酸酯:鄰苯二甲酸二異辛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和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
具體的限量要求是:
對於所有玩具和兒童產品中的塑膠材料,DBP、DEHP、BBP此三類增塑劑作為成分或預加工產品中的組分,其重量百分比不得超過0.1%;
對於可被兒童放入口中的玩具及兒童產品中的塑膠材料,DINP、DIDP、DNOP此三類增塑劑作為成分或預加工產品中的組分,其重量百分比不得超過0.1%。
2. 禁用有害偶氮染料指令(2002/61/EC)
2002/61/EC是76/769/EEC的第19次修訂,從2003年9月11日起生效。
該指令禁用有害偶氮染料,主要涉及紡織制或皮制玩具和帶有紡織或皮制衣物的玩具。
指令規定,上述玩具中不得含有可釋放出濃度高於30 mg/kg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對於2005年1月1日之前由再生纖維製成的紡織品可以放寬到70 mg/kg。
3. 禁用兩種含溴阻燃劑指令(2003/11/EC)
2003/11/EC是76/769/EEC的第24次修訂,該指令規定禁止使用和銷售五溴二
苯醚和八溴二苯醚含量超過0.1%的物質或製劑,同時任何產品中若有含量超過0.1%的上述兩種物質也不得使用或在市場上銷售。
該指令主要涉及玩具用紡織品。
4. 鎳釋放指令(94/27/EC) 94/27/EC是76/769/EEC的第12次修訂,於1999年1月20日實施。
該指令要求含鎳產品中鎳的釋放量不得超過0.5 μg/(cm2·week),實施後禁止使用鎳釋放標準不合格的產品。
玩具或兒童衣物上的金屬鉚釘、按鈕、禁錮物、拉鏈、金屬牌及標示物等都在該指令的管轄範圍內。
5. 鎘含量指令(91/338/EEC,1999/51/EC) 91/338/EEC是76/769/EEC的第10次修訂,於1991年7月12日實施。
該指令規定:
含量大於0.01%(100 mg/kg)的鎘及其化合物不能被用來對某些化合物和其生產的最終產品染色;
塗料中鎘染色劑的含量不可超過總品質的0.01%。
但如果塗料中鋅的含量也高,則鎘的濃度在盡可能低的前提下,可以放寬到0.1%;
含量大於0.01%的鎘及其化合物不能被用做穩定劑穩定由氯乙烯的共聚物或聚合體生產的某些最終產品。
玩具使用到多種類型的聚合物材料,而91/338/EEC指令要求幾乎所有常見的聚合物材料中都不可以超過100 mg/kg的鎘含量,這對玩具行業影響很大。
6. 五氯苯酚指令(91/173/EEC,1999/51/EC)
91/173/EEC是76/769/EEC的第9次修訂,該指令要求市場上銷售的物質或製劑中含五氯苯酚以及它的鹽和酯的濃度不能超過0.1%(1000 mg/kg)。
該指令涉及含
有紡織品、皮革的玩具及木制玩具。
7. 有機錫(TBT)化合物指令(89/677/EEC,1999/51/EC) 89/677/EEC是
76/769/EEC的第8次修訂,於1989年7月12日發佈。
指令規定不能在市場上銷售用作自由交聯防汙塗料中的生物殺滅劑及其製劑成分。
有機錫在玩具製造中主要用作紡織品、木材、皮革等材料的殺菌防黴劑和塑膠的穩定劑。
8. 全氟辛烷磺酸指令(2006/122/EC)
全氟辛烷磺酸(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s,PFOS)是全氟辛烷磺醯基化合物的統稱,廣泛應用於紡織品、地毯、紙、塗料、消防泡沫、影像材料、航空液壓油等各個領域。
PFOS是目前世界上發現的最難降解的有機污染物之一,具有很高的生物積累能力。
因此,歐盟於2006年12月27日發佈了2006/122/EC,規定於2008年6月27日開始限制PFOS的銷售和使用。
2006/122/EC規定,以PFOS作為配製品成分的,其濃度或品質等於或超過0.005%的不得銷售;而在半成品中使用PFOS濃度或品質等於或超過0.1%的,則半成品及部件也被列入禁售範圍;對於紡織品或其他塗層材料,如果塗層材料中PFOS的量等於或超過1 μg/m2,也禁止銷售。
指令限制範圍包括有意添加PFOS的所有產品,包括用於特定的零部件中及產品的圖層表面,例如紡織品。
但限制僅針對新產品,對於已經使用中的以及二手市場上的產品不限制。
PFOS指令涉及使用紡織品和皮革等原料的玩具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