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个人三年计划_镇中心学校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计划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前教育个人三年计划_镇中心学校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计

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

建立“以镇为主,镇、村共管”的学
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布局合理的学前
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公平的、高
质量的学前教育,形成规范有序、人民满意、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学前教育
新格局。

(二)具体目标。

努力提升幼儿园标准化水平,到2022年,中心幼
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
全镇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90%以上;
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190%,大专及以
上学历达到80%以上;
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全镇幼儿园普遍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
务指导;
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3%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明
显提高。

二、工作措施(一)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落实学前教育财政经费。

学前教育实行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经费
列入镇、村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从2022年起,
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比例要做到逐年提高,2022年前镇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支出的比例达到5%以
上。

公办幼儿园全部纳入财政拨款,落实##市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二)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增强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

1.大力推进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加强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到2022年改扩建镇中心幼儿园使其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并通过省级认定。

2.加快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优化农村幼儿园资源配置。

把农村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服务人口3000-5000人的要求,对农村幼儿园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调整,形成以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独立幼儿园为主体,附设幼儿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格局。

三年内将全镇幼儿园(含幼儿班)调整到15处左右。

如洪兰等中小学撤点并校后的富余教育资源优先用于改建成为幼儿园。

推进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定基本办园标准,到2022年统一建设、改建和扩建8处农村独立幼儿园。

3.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

从2022年起,小区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律采取划拨方式供应。

配套幼儿园由政府投资建设或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无偿配建;
建设部门应保证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配套幼儿园竣工验收由建设部门组织,建设、规划、教育等相关主管部门参与。

4.关心学前教育特殊群体。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农村经济困
难家庭、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享有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解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幼儿入园问题。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1.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幼儿教师应取得
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其他各类人员应取得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证书。

幼儿园非公办教职工全部实行聘用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完善师资培训制度。

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训规划,将幼儿教师的培
训纳入全镇教师继续教育规划。

三年内对全镇所有幼儿园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3.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待遇。

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
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稳定幼儿
教师队伍。

(四)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
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
监督。

指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彩的教
育环境。

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3.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实现“阳光收费”。

按照平度市有关规定规
范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坚决杜绝幼儿园
乱收费。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为学前教育事
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相关政策的组织实施。

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教
育行政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设立学前教育室,配备专职行政管理、教研科研人员,加强学前教育的监
督管理和科学指导。

财政所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镇、村财政预算,制定
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不断提高经费投入水平。

建设部门要落实乡镇
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

综治办、派出所要加强对幼儿园
安全保卫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医院要监督和指导幼儿园食
品及卫生保健业务工作,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民政办、环保所、安全生产
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

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
对家庭教育、残疾幼儿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2.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制度。

将落实发展学前教育责任的情况列入镇政
府督导重要内容。

加强对镇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
收费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的督导检查。

3.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
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学
前教育政策法规、基本要求和科学规律。

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村和
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