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简易编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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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简易编制办法
对于广大会计人员来说编制现金流量表是一件繁琐复杂的工作,尤其是业务量较大的集团公司更为复杂,笔者在多年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过程中,对表中的主要项目总结了基本编制公式,供各位同行参考。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主营业务收入
- 销售折扣与折让
- 视同销售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材料等收入)
+ 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 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减少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 当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当期票据贴现所支付的利息
-
2、收到的税费返还款
= 主营业务税金附加贷方(除结转本年利润)
+ 当期收到的所得税退税
+ 教育税附加返还款
+ 增值税出口退税。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本期收到的押金,定金
+ 营业外收入(罚款收入)
+ 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
+ 资本公积(接受的现金捐赠)(该项也可列入筹资活动的其他项目)
+ 其他应收款(经营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利息收入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主营业务成本
- 视同销售的成本
+ 其他业务支出(经营活动)
+ 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存货(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非经营活动的存货增加(加:减少)
+ 应付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应付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
-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
- 当期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减少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
- 当期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不包括材料消耗的非现金支付部分)
5、付给职工的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工资基金表本期支付的工资数
+ 应付福利费本期支付给职工部分
- 其他应收款(代垫房租,代垫家属医药费)(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管理费用、经营费用中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金-离退休职工费用)、安家补助费、辞职安置费等
6、支付的各种税费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计入存货、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和营业外支出的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发生额
+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其他应交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所得税借方发生额
+ 应交所得税(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递延税款(借项 - 贷项)
- 已经资本化的已交税金和计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税金
+ 代扣代缴的税金(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
= 管理费用(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董事会费,咨询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等,不含工资性费用,下同)
+ 制造费用(修理用、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等)
+ 营业费用(差旅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等)+ 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捐赠支出等)
+ 其他应付款经营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待摊费用(经营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 递延资产(经营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经营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二〉投资活动形成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比一般会计核算的投资所包含的内容要大的多,它包括对外投出的、收回的股票、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对内的购建、处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持有的时间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
1、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短期投资(对方为现金科目的贷方发生额)
+ 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其他股权投资(贷方发生额)
+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其他债券投资(本金)贷方发生额
2、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投资收益(贷方发生额-借方发生额)
+ 应收股利(短期投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贷方发生额-借方发生额)
+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转投资收益数的
(借方股权投资差额- 贷方权投资差额)
+ 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长期债权投资(溢价)转入投资收益部分
- 长期债权投资(折价)转入投资收益部分
+ 应收利息(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等)(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的跌价准备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处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支付的有关现金
+ 处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现金
- 处置无形资产支付的有关现金
+ 处置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
-处置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有关现金
-
4、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可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分析填列。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
-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数额
- 工程领用存货数额
+ 购建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对应科目为现金的无形资产借方发生额)
+ 购建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对应科目为现金的其他长期资产借方发生额)+ 应付工程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 预付工程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短期投资借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 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 长期债权投资(面值、本金、溢折价)借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贷方发生额(分摊部分)
- 购入债券时的折价
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前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包括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为负数的等。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分配利润、偿还债务等。
由于筹资活动中的大部分项目对企业来说非经常发生,由此引起的现金流量可以通过对应的科目直接分析确定。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实收资本(股本)贷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贷方发生额
+ 应付债券(面值、溢价)的贷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2、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短期借款的贷方发生额
+ 长期借款(本金)的贷方发生额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前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短期借款、借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 长期借款(本金)借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 应付债券(面值)借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当期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 应付股利(期初余额-期末余额)(现金股利的部分)
+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借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借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借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 在建工程(资本化利息)(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 预提费用(借款利息)借方发生额(对应科目为现金的部分)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前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包括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通过发行股票等、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公证、印刷等费用。
集团财务部高级会计师杜洪军。